如何转让保险代位求偿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7:13:57 90 人看过

第三人对保险标的物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的,如何转让保险代位求偿权,保险人自赔偿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向第三人索赔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人损害保险标的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赔偿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被保险人向第三人索赔。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向第三人取得赔偿的,保险人可以扣除被保险人向第三人取得的赔偿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对未赔偿部分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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