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房地产转让形式有哪些
1、涉外房地产转让形式有:买卖、赠与、继承。双方应当签订买卖、赠与或继承合同,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2、法律依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所有权的形式包括哪些
1、国家所有权
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集体所有权
指一个集体内部所有成员共同拥有某项资产,每个人的权利都是平等和相同的,不经全体同意,个人无法决定财产的使用和转让。
集体所有权的行使:
(1)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2)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3)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4)城镇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本集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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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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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房产转让方法有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25涉外房地产转让的方式有买卖、赠与、继承;程序包括签订买卖、赠与或继承合同,向房产局提交申请材料,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收据,缴纳税费后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