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合规验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23:50:37 76 人看过

(一)由专业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来进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质量验收,原则上应当由第三方负责,即国家认可的专业质量检测机构负责,或者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会同专业机构共同负责,但采购金额较小或货物技术参数、规格型号较为简单明确的除外。直接参与该项政府采购的主要责任人不得作为验收主要负责人。

(二)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或者行业质量检测机构要做验收记录,并分别在验收证明书和结算证明书上签字。

(三)供应商、采购机构或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履约程度进行核验,并作为交付或验收的依据。采购人应按照约定,组织验收人员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结果进行验收,以确认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合同的要求。

(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验收按照下列方法进行:属于分散采购方式的,由各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自行验收;属于集中采购方式的,由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对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中心可以组织技术专家进行抽查复验。

(五)验收过程应当制作验收备忘录,参与人员应当分别签署验收意见。

(六)验收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通知供应商限期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给采购机构或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不完全符合,如不影响安全,且比原采购合同货物部分提高了使用要求和功能的或属技术更新换代产品的,在价款不变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验收接受;如不影响安全、不降低使用要求和功能,而且要改变确有困难的,经协商一致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减价验收接受。

只有非重要部分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其他部分可以先行使用的,且采购人确有先使用的必要,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就先使用部分验收,并支付部分价款。

什么是政府采购项目审计?

作为财政支出审计的一个方面,政府采购审计是每次财政审计的规定动作。概括起来,其基本程序是:

(1)政府采购审计项目选择与立项。审计机关一般会根据财政支出类型有重点地选择涉及采购金额较大或具有代表性的采购项目作为审计重点,而基建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往往成为政府采购审计的首选项目。

(2)由审计的规划处与业务处共同商量,主要由业务处室根据往年经验,结合本年情况(包括审前调查),拟定审计方案,经过协商与领导批准后确立为正式方案。

(3)成立审计工作组,组长一般由具备一定职级或审计经验的人员担任,负责具体审计方案的制订、与被审计部门或单位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4)审计进驻与具体审计工作开展。审计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后,审计机关会向被审计部门或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然后派出审计工作组进驻被审计部门或单位,根据方案实施具体审计工作。如果需要,审计工作组有权根据审计进度进行延伸审计,主要包括采购单位、供应商、相关银行等。

(5)审计意见交换与审计报告出具。当审计工作接近尾声时,审计工作组会结合审计具体情况与被审计部门或单位进行意见交换,当双方意见达成共识后,审计工作组会出具审计工作报告,就被审计内容发表意见或保留意见,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如果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审计机关还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工商登记注册地(以下简称注册地)省级分网填报以下信息申请进入名录,并承诺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一)代理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场所地址、联系电话等机构信息;

(二)法定代表人及专职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明等个人信息;

(三)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四)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提供评审场所地址、监控设备设施情况;

(五)省级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代理机构应当在信息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更新。

第八条代理机构登记信息不完整的,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告知其完善登记资料理机构登记信息完整清晰的,财政部门应当及时为其开通相关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操作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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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1日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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