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无因性原则指的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1:00:42 364 人看过

票据的无因性是由票据的流通性这一最基本特性所决定的,其涵义为:

当票据设立或成立后具有独立的票据权利义务关系,而与产生或转让其票据的原因关系相分离,即票据权利与票据原因严格分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无须证明其取得票据的原因。票据的无因性表现为虽然票据行为产生于一定的票据基础关系,但票据行为却又独立于票据的基础关系而存在。票据行为只要形式具备便产生法律效力,票据行为人必须依照行为时的文义负票据责任,无论产生票据行为的基础关系如何,即使基础关系无效或存在瑕疵,也不因票据基础关系瑕疵而影响票据关系。票据权利作为证券权利,其发生、转移和行使都以票据的存在为必要。即所谓的权利与证券相结合,权利证券化。票据权利作为一种单纯的金钱债权,债权人单凭票据就享有请求债务人支付一定金钱的权利。权利享有人只以持有票据为必要,至于票据取得的原因、票据权利发生的原因,权利人无说明的义务,义务人也无审查的权利。

票据权利的无因性还表现为票据权利的转让与民事权利的转让不同。

票据权利的转让不必通知票据债务人即可生效,而民事权利的转让,债权人必须通知民事债务人方可生效。票据的无因性原则是现代票据法的灵魂,是现代票据法的立法原则。票据的无因性则是票据流通的基础。若承认票据的无因性,票据即可流通,否则票据则不能流通。票据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票据在一定程度上代替货币的职能,给人们的经济生活带来了方便,使社会经济生活更加安全、快捷,其根本原因在于其流通性,而票据行为的无因性正是票据流通性的最好保障。如果没有票据的无因性,那么票据行为就与一般民事行为毫无二致,愈来愈多的抗辩就会阻碍票据的流通,使票据失去存在的必要。

对于票据的无因性,各国法律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第17条规定:“被起诉之汇票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发票人或执票人之间所存在抗辩之事由对抗执票人,但执票人明知对债务人有损害而取得票据者不在此限。”日内瓦《统一支票法》第22条规定:“被诉讼之支票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发票人或执票人之间所存在抗辩之事由,对抗执票人。但执票人取得支票时明知其有损于债务人者不在此限。”如《德国票据法》第17条规定:“任何被凭汇票要求付款的人,不得以持票人与出票人或与前持票人有直接关系为理由向持票人提出抗辩。但持票人在取得汇票时知晓该交易不利于债务人时,不在此限。”《日本票据法》第17条规定:“汇票之受票人,不得以对出票人或其他持票人之关系为理由而以抗辩对抗持票人。但持票人知晓对其债务有损害而取得票据者,不在此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23: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依票据法原理,票据具有无因性、设权性、流通性、文义性、要式性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第32题:依票据法原理,票据具有无因性、设权性、流通性、文义性、要式性等特征。关于票据特征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没有票据,就没有票据权利B.任何类型的票据都必须能够进行转让C.票据的效力不受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行为的影响D.票据行为的方式若存在瑕疵,不影响票据的效力【答案】D【考点】票据的特征【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票据是设权证券,票据权利的产生必须首先做成证券。在票据做成之前,票据权利是不存在的。因此,没有票据,就没有票据权利。选项B说法正确。票据具有流通性,流通是票据的一个基本功能。票据上的权利,经背书或单纯交付即可让与他人,无须依民法有关债权让与的有关规定。一般来说,无记名票据,可依单纯交付而转让;记名票据,须经背书交付才能转让。选项C说法正确。票据具有无因性。票据上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符合票据法规定的
    2023-06-12
    339人看过
  • 怎么理解票据无因性?
    1、票据无因性是什么意思?票据行为的无因性,是指票据行为与作为其发生前提的实质性原因关系相分离,从而使票据行为的效力,不再受原因关系的存废或其效力有无的影响。票据行为的这种无因性,也称为票据行为的抽象性或无色性。2、票据无因性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票据无因性之含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票据的无因性实际上是指票据行为的无因性,即票据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其与所产生的票据法律关系和所由产生的基础关系(特别是原因关系)之间的关系。所以,对票据无因性涵义的理解实际上就是对这些关系的解释。(2)票据行为的外在无因性正如上所述,是指票据行为的效力独立存在,其效力如何,完全取决于该行为在形式上是否符合票据法的要求,而不受由基础关系(特别是实质原因关系)引起的法律行为的效力的影响。持票人不负证明给付原因的责任,只要依票据法的规定,能够证明票据债权的真实成立和存续,就当然可以行使票据权利。(3)票据行为的内
    2023-06-06
    202人看过
  • 探讨票据行为无因性原则效力之所及、之所不及
    票据无因性理论是以民法上的无因性理论为基础而生成和发展起来的。无因性原则应当是指法律行为外在无因性和内在无因性的统称。它不仅仅是指法律行为的有效性,独立于产生该法律行为的原因的有效性,其发生及存续皆不受后者的影响(外在无因性);也是指产生法律行为的原因从该法律行为中抽离,不构成该法律行为的内容。当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时,原则上,债务人不得以原因关系所产生的抗辩事由对抗债权人应当行使的权利(内在无因性)。因此,票据无因性应是外在无因性与内在无因性的统一。所谓票据行为的外在无因性是指票据行为的效力独立存在,持票人不负给付原因之举证责任,其只要能够证明票据债权债务的真实成立与存续,而无须证明自己及前手取得票据的原因,即可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票据权利。所谓票据行为的内在无因性是指产生票据关系、引起票据行为的实质原因从票据行为中抽离,其不构成票据行为的自身内容,当形成票据债权债务关系时,原则上,票据债务人不
    2023-06-06
    184人看过
  • 票据背书的连续性是指什么
    背书的连续性,是指票据上记载的背书,自出票时的收款人开始到最后的被背书人,在票据背书形式上相互连接而无间断。即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背书的连续性是票据法有关票据权利转让的特殊要求。从票据的流通性来看,票据经过许多持票人,到最后的持票人之手,最后的持票人由票据上的背书的连续来证明而取得该票据的权利。票据法规定,所有背书必须为记名背书。背书的连续性在形式上表现为:后一背书人是前一背书的被背书人。每一对背书人与被背书人的签章不间断衔接起来,就可以证明该背书的连续性。背书的连续要具有同一性质。因为背书行为有两种:一种是转让背书,一种是非转让背书。因为非转让背书的被背书人不是票据的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即使允许被背书人再授权他人代行票据权利,该背书仍为非转让背书,这样在性质上没有使转让背书连续起来。只有再作出转让背书并且在时间上能够衔接,才使转让背书连续起来,
    2023-06-14
    347人看过
  • 票据关系无因性的实践
    在现实经济生活及法律适用中,由于观念上存在将票据关系无因性绝对化的倾向,致使票据关系无因性这项原则的实际作用呈现出二重性:即在促进票据流通的同时,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不合目的性;既为合法持票人提供了保护伞,也可能成为欺诈者的护身符。票据关系无因性原则的正义与自身存在的价值受到以下三方面的挑战。1、对票据债务人有失公正。从法律上说,票据债务人清偿票款的义务乃基于自身的票据行为,但票据行为如同其他法律行为一样并非空中楼阁,它须根植于现实经济生活之中,所以说,票据行为只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然而,票据关系无因性在赋予票据权利人各种防护措施时,却没有为票据债务人的意思实现设置有效机制,因而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失衡。在实践中,票据权利人常选择与自己无原因关系的票据债务人清偿票款,而依据无因性机制下的抗辩规则,票据债务人不能采用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间的抗辩事由,也不能采用持票人的前手
    2023-06-06
    82人看过
  • 确立票据无因性的考量
    保护交易秩序和静的交易安全哪一个更为重要是确立票据有因性原则还是无因性原则的考量根本,而这种考量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基于对经济利益的考量,因为在现实交易成本存在的情况下,能使交易成本影响最小化的法律是最适当的法律。当然,在一个零交易成本的世界里,只要交易自由,总会产生高效率的结果,但这毕竟只是一种良好愿望,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交易成本是不可能不存在的,而这种存在造成的直接结果就是个人一定经济利益的得失以至于整个社会的经济利益的得失,因此,也可以这样说,票据的有因无因论只是实现这种最优经济利益考量结果的工具。票据体现的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当票据产生之初,这种债权债务关系简单,如只有出票人和直接受票人双方时,大可以基于债权债务关系无效或被撤销而使交易归于失败,经济利益不会受到影响,因为此时的票据只是汇兑功能的运输金钱的工具,但基于票据本身的流通性,在出现第三人这个特殊的利益方,而这种第三方的身份随
    2023-06-06
    499人看过
  • 浅析票据纠纷中票据行为的无因性
    一、票据行为无因性的缘由票据行为无因性的理论实质就是将票据原因关系与票据法律关系相分离。所谓票据的原因关系就是票据的当事人之间在成立票据关系之前产生的基础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所谓票据法律关系指的是票据流转过程中在票据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票据权利义务关系。票据行为无因性将票据原因关系和票据法律关系进行分离,使得票据关系的效力不会受到背后的基础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效力的影响,从而大大的降低了持票人的交易风险,减轻持票人对自己所持票据的审查责任,真正达到既实现交易中媒介的功能,又能最大限度的保障持票人(尤其是善意持票人)的合法权益。二、票据行为的无因性票据行为的无因性,又称为票据行为的抽象性,是指票据行为与作为其发生前提的实质性原因关系(成立票据关系而产生的基础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相分离,票据行为只要具备票据法规定的构成要件即产生法律效力,而不受其原因关系存废或效力有无的影响。票据要能在
    2023-06-06
    229人看过
  • 票据行为无因性的体现
    票据行为无因性原则在票据法上的重要体现是阻隔了票据债务人对票据债权人的抗辩,使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基础原因关系所生的抗辩对抗持票人,即所谓的抗辩切断制度。对于抗辩切断制度,我国现行《票据法》第13条做了如下的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但在司法实践中,票据债务人以持票人与持票人前手之间基于基础关系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拒绝履行票据债务的现象屡见不鲜。例如:出票人A签发一张汇票给B,B基于与C的货物买卖合同,将票据背书转让给C.当C提示汇票向汇票承兑人D请求付款时,D却以持票人C未履行合同或未适当履行合同为由,拒绝支付汇票金额。对照上述法条,我们可以看出,此案例既不属于票据法第13条第1款的票据债务人以自己和持票人前手的抗辩事
    2023-06-06
    277人看过
  • 融资性票据存在原因探析
    所谓融资性票据,主要是指企业之间在没有真实贸易背景情况下,为了获取银行贴现资金而向银行申请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2003年上半年,我国企业累计签发商业汇票12474亿元,同比增加5516亿元,增长79.3%;累计票据贴现和再贴现1.95万亿元,同比增加1.05万亿元,增长1.2倍。据保守估计,企业累计签发的商业汇票中,八成以上是银行承兑汇票,而其中融资性票据大概占到了开票总额的1/3以上,达3326亿元。融资性票据和具有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的本质区别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如果不伴随贴现行为,则属于在银行信用保证下的商业信用,是供货企业对购货企业的资金融通。汇票到期,由银行从申请开票企业账户扣划资金进行兑付,如果开票企业账户资金不够,则形成银行垫款,直接成为银行对开票企业的逾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一经贴现,就将商业信用直接转化成了银行信用,相当于开票银行给购货企业发放贷款,其
    2023-03-03
    207人看过
  • 票据的无因性有哪些例外
    票据行为无因性的含义我国票据法理论基本上继受了德国、日本以及地区票据法理论关于票据无因性的解释,认为所谓票据行为的无因性,并不是指票据行为的发生本身不存在任何原因关系,而是指票据行为成立以后,票据行为的基础关系(包括原因关系,资金关系,预约关系)与票据法律关系相分离,也就是说,票据行为的基础关系是否有效,是否存在,对已经成立的票据行为的效力并不产生影响。行为人一旦将其意思表示,在票据上进行书面的法定记载,并将其交付给相对人,票据行为即告成立,其基础关系(比如买卖、消费、借贷等)是否有效,是否存在则在所不问。因而,凡持有票据者,无须证明其取的票据的原因是否是合法的,票据上签章之人对善意的持票人,都应依据票据的文义承担票据责任。票据行为无因性原则的确立,可以很好地保护善意的持票人,维护交易的安全。票据关系与其原因关系虽各自独立但又相互牵连。首先,票据关系与原因关系相分离。票据是无因证券,一经签
    2023-06-14
    82人看过
  • 票据交付无效的起因是什么
    票据行为无效的原因包括有:被保证的票据债务自始不存在;被保证的票据债务,因其所赖以发生的票据行为在形式上不完备而无效;票据保证行为本身在形式上不完备等。一、违法票据保证罪应该怎样处罚违法票据保证罪是指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保证,造成金融机构重大损失的行为。一般对违法票据付款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有以下几点:1、一般情况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二、对违法票据保证罪既遂有哪些惩罚?对违法票据保证罪既遂的惩罚一般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的行为必须造成重大损失时,才构成犯罪。三、票据债务人是银行不是,出票人才是债务人。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
    2023-04-04
    389人看过
  • 票据无因性原理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票据作为一种无因证券,已为世界各国的票据立法所公认,我国票据法亦以票据行为的无因性理论为基础构筑了各项票据法律制度。通说认为,票据行为无因性理论在票据法中的重要体现就是票据抗辩切断制度,即我国票据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司法实践中,我们屡屡遭遇这样的问题,即票据债务人以持票人与持票人前手之间基于基础关系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拒绝履行票据债务。如出票人甲签发一张汇票给乙,乙基于与丙的货物买卖合同,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当丙提示汇票向汇票承兑人丁请求付款时,丁却以持票人丙未履行合同或未适当履行合同为由,拒绝支付汇票金额。在这种情况下,丁所主张的抗辩是否成立,持票人丙可否依抗辩切断制度或者票据无因性理论主张丁的抗辩不能对抗自己权利主张,而必须履行票据债务?这恰是我国票据法没有规定、司法实践中又不得不解决的问题。一、票据无因性原则
    2023-06-06
    332人看过
  • 从物权行为无因性的特征看票据行为无因性
    物权行为无因性,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与物权行为独立性、物权行为的形式主义共同构成物权行为理论。正是因为与后两者的结合,对物权行为无因性进行了必要的限制并提供了铺垫。物权行为独立性,调解了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矛盾,;物权行为的形式主义,对双方的活动进行了规范,留给无因性的是一个相对良好的空间,从而有效的避免了对出卖人利益的损害,达成调解出卖人与第三人矛盾的作用,最终实现整个交易的良性循环。与物权行为不同,作为无因单独行为的票据行为,它的无因性似乎更有一定的独立性-只通过票据行为本身加以体现。但是,从自身的特性,留存着许多与物权行为无因性相类似的地方,其实质是值得探讨的。首先,一般认为,物权行为无因性是在物权行为独立性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票据行为与其基础关系的债权行为(原因行为),无所谓独立性可言。票据法意义的票据行为,是指同一票据上若有多个票据行为存在时,各票据行为各依票据上所载文义分别独立发
    2023-06-06
    197人看过
  • 票据法的无因性是什么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什么是票据无因性票据的无因性,是对票据行为外在无因性和票据行为内在无因性的统称。所谓票据行为的外在无因性是指票据行为的效力独立存在,持票人不负给付原因之举证责任。其只要能够证明票据债权债务的真实成立与存续,而无须证明自己及前手取得票据的原因,即可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票据权利。所谓票据行为的内在无因性是指产生票据关系、引起票据行为的实质原因从票据行为中抽离,其不构成票据行为的自身内容,当形成票据债权债务关系时,原则上,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基础关系所生之抗辩事由对抗票据债权的行使。二、票据无因性原则的涵盖范围票据的无因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是在票据行为成立或票据权利发生上,就原因关系而言,票据行为只要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就能产生有效的票据关系。至于是否存在原因以及原因是否有效都在所不问,它形成一道制度隔离,使票据行为目的的完成与瑕疵的程度都不会影响到票据行为本身的效力及其运行,因此即使票据原
    2023-03-18
    44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票据无因性原则?持票人在票据行为外在的给付原因条件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4
      票据无因性原则是票据理论的基础,坚持票据无因性原则,强调票据基础关系与票据关系相分离,不仅是票据法理论界的共识,也是现代各国票据立法所采纳的准则。票据无因性己为世界各国及各地区的票据法和日内瓦统一票据法所认可,其在促进票据流通、保障交易安全方面起者至关重要的作用。票据的无因性,是对票据行为外在无因性和票据行为内在无因性的统称。所谓票据行为的外在无因性是指票据行为的效力独立存在,持票人不负给付原因之
    • 证据三性原则是指什么,证据证据的三性应当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4
      证据的“三性”原则。根据诉讼活动中证明案件事实的客观规律,证据应具有“三性”,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起到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第一,客观真实性。这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这一客观事实只能发生在诉讼主体进行民事、经济活动中,发生在诉讼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过程中,是当时作用于他人感官而被看到、听到或感受到的、留在人的记忆中的,或作用于周围的环境、物品
    • 票据无因性原则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0
      1、是在票据行为成立或票据权利发生上,就原因关系而言,票据行为只要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就能产生有效的票据关系。 2、是在票据权利行使上,在原因关系中票据权利人只要持有票据即可,不用证明其是否具备取得票据的原因。 3、是在票据权利取得上,持票人除采取票据法所明确规定的不法行为或基于恶意、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不能享有票据权利者外,一般而言,可以依其他任何行为取得票据权利。
    • 票据原因关系是什么?票据原因是什么意思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3
      票据原因主要有:(1)支付价金或劳务费或者其他费用;(2)借贷;(3)交付定金;(4)票据本身的买卖;(5)债权担保;(6)赠与;(7)委托取款等。当事人之间授受票据的原因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票据原因关系。票据原因关系都是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本身不具票据权利义务之内容。也叫“原因关系”。票据原因关系可分有对价的和无对价的两种类型。《票据法》第10条是关于有对价原因关系的规定,按照该条,票据
    • 票据行为的无因性是什么,怎么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2-11
      律师解答 票据行为的无因性指不需要其基础关系生效,在票据上进行书面记载意思表示并交付给相对人之后,票据行为即告生效。《票据法》规定,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