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期限例外是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0 16:04:33 343 人看过

一、行政复议期限例外是哪些规定

对于行政复议期限的例外的规定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同时若其他法律规定复议期限小于六十日的,按照该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怎样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六十日内,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超过复议申请期限的,复议机关将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三、什么是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决定书是行政机关经过对案件事实的审理,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后对双方当事人作出的书面文件。《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n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17: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是哪些?
    不同的具体行政行为可能在不同的法律中有不同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限规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和国家质检总局部门规章《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均有相应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限一般期限。《行政复议法》是规范行政复议行为的基本法。对行政复议的期限,该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第四十二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关行政复议规定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规定为准。”质监法律期限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没收产
    2023-03-03
    240人看过
  • 卫生行政复议有哪些案例
    一、案例简介行政复议申请人,王某,男,45岁,系A省A市A区居民。被申请人,A市卫生局。申请人王某于2003年4月30日在A市市立医院做骨外科手术失败。实施手术者为张某。张某,2001年大学毕业后到A市市立医院骨外科工作,2002年9月参加了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2002年12月1日获得执业医师资格,2003年底领到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但未进行医师注册。王某多次要求A市市立医院及张某进行人身损害赔偿未果。2004年6月7日王某向被申请人A市卫生局请求认定张某诊疗行为为非法行医。A市卫生局于2004年7月15日给予书面答复,认为张某直到2003年底才拿到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是因为证件制作、上报验印有个过程,因此不能认定张某诊疗行为为非法行医。王某不服,于2004年7月20日向A省卫生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以张某没有医师执业证书,不能单独实施医疗手术为由,请求撤销A市卫生局作出的不能认定张某诊疗
    2023-02-10
    459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有什么期限限制
    一、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有什么期限限制行政复议决定是指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复议审理,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作出的判断和处理。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在这六十天期限中,行政机关要完成受理、要求被申请人答复、审查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和证据、查清事实和依据、提出处理意见并完成文字报告等等。《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复议决定期限,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
    2024-01-11
    476人看过
  • 内部行政行为复议复核期限有什么规定么
    一、内部行政行为是什么?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内部行政组织管理过程中所作的只对行政组织内部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因而内部行政行为对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有重大的影响。二、内部行政行为复议复核期限有规定么?我国行政诉讼法将其列为不可诉行为之一,即被处分或被处理的人不服,不能申请复议,但可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如《行政监察法》第37条规定:“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三、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主要区别:1、行为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不同。实施内部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与该行政行为的相对人
    2023-04-06
    413人看过
  • 2024商标法行政复议期限新规定是什么
    一、商标法行政复议期限新规定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三十三条,无论是对驳回商标申请的复审还是商标异议的复审,都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审”????而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其他法律规定的复议期限是短于60日的,那么按照60日来计算,如果其他法律规定的复议期限是长于60日的,那么按照其他法律来算。二、商标法行政复议申请条件当事人申请复议的条件是: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州天内,对复议申请分别作出处
    2023-12-17
    166人看过
  • 暂予监外执行复议的规定是哪些?
    一、暂予监外执行复议的规定是哪些?监外执行是刑事诉讼当中的一种执行办法,主要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是指罪犯由于法定的情形,可以被允许在监狱外的场所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但是监外执行有严格的限制,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的,怀孕的妇女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可以适用。法律对于监外执行的最新规定主要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第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第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第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因此只有上述三种情形下才可以做监外执行,必须对是否符合条件做严格的认定,从而保障刑事诉讼秩序。二、怎么申请监外执行?(一)对于罪犯却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
    2024-02-05
    18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期限相关规定
    一、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期限相关规定就申请复议期限问题,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办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提出。《办法》规定与行政复议法相抵触,应以行政复议法为准,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重新认定的期限也应为60日。二、交通事故复议期限是怎样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交通事故复核期限为: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同时,复核应以书面形式提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
    2023-06-06
    312人看过
  • 行政复议庭设的程序是哪些,规定是哪些
    一、复议申请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二、复议受理1、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2、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三、行政复议1、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2、复议机关自复议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3、被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4、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提出复议意见,报经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或集体讨论通过。5、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要求
    2023-03-03
    330人看过
  • 银行行政复议机关应按照哪些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银行行政复议机关应按照哪些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第三十三条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二、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有什么期限限制行政复议决定是指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复议审理,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作出的判断和处理。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
    2024-01-14
    383人看过
  •  除了行政复议规定外,还需注意哪些方面?
    该短文列举了行政机关在处理员工人事处理、民事纠纷、刑事调查等事项时的一些限制。虽然有明确规定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但当事人仍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诉。除了明确规定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外,还有以下这些限制:1.行政机关对所属员工或其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关于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决定。对这些处理决定,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诉;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例如讯问刑事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检查、搜查等;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例如行政法规、规章等;5、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6、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民事纠纷调解民事纠纷调解是指在民事纠纷发生后,通过当事人之间的协商、第三方调解、仲裁机构或法院等途径,以达成和解
    2023-10-30
    463人看过
  • 行政决定未告知复议期限,复议期限怎么计算?
    若行政主体未能及时通知当事人其享有提起行政复议的权利以及相应的期限,那么该复议期限应以被申请人知悉或应当知晓其有权提出起诉的那一天开始计算。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明确规定,如果因为不可抗力因素或是其他法定合理原因导致法定申请期限产生延迟,申请期限将从影响消失后的第二天开始继续正常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024-05-11
    465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是哪些?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行
    2023-04-24
    272人看过
  • 行政复议法规定了哪些情形
    原则上,在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实行不停止执行制度的原因之一,是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多数行政复议案件涉及对行政机关规定义务的或者给予制裁性的决定,这些决定又往往是针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的。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有些违法行为已经完成,但是也有些违法行为还处于持续状态有待于处理。例如,危害环境的违法行为,危害公众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如果相关具体行政行为在被申请行政复议后就停止执行,那么违法行为就有可能继续危害环境和公众的健康与生命。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具体行政行为都需要在行政复议期间维持其执行力。至于哪些具体行政不需要维持执行力的,需要由有关国家机关根据公共利益和执行法律的需要在其权限范围内,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停止执行的决定。行政复议法规定了四种情形:(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
    2023-06-13
    344人看过
  • 政府采购行政复议答复期限
    一、政府采购行政复议答复期限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应当自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起计算。二、期间计算原则:《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对于上述规定,有人将其理解为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中止,有人则认为这属于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延长。这两种看法是从不同角度得出的不同结论:申请期限中止侧重于期限的法定性,即60日的法定期限不能突破,最终导致的“延期”申请的合法性,需要从期限中止角度加以理解。而期限延长的说法,更强调实际结果,最终的结果也是延长了申请的期限。从原则上讲,超过复议申请时效即丧失复议申请权,但在《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可以考虑不丧失申请权。理由是:第一,《行政复议法》设定申请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行政相对人尽快行使复议申请权,而非剥夺行
    2023-03-01
    41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制的规定是哪些,期限是哪些的呢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9
      依据行政复议的有关规定,5日内会答复你不予受理,7日内会答复你已经转送,一般问题,从正式受理开始计60日内答复复议决定,若遇到特殊情况,至多90日内可以得到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
    • 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全面行政复议期限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5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三)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四)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
    • 行政复议有哪些情形行政复议的例外情况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8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 行政复议答复劳动保障的规定是哪些,有哪些期限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4-06
      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劳社部令第13号)第六条规定:下列社会保险争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 (二)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按规定审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 (三)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按规定记录社会保险费缴费情况或者拒绝其查询缴费记录的; (四)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违法收取费用或者违法要求
    • 行政复议审理复议时要遵循哪些规定,期限是多久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3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行政复议审理复议时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