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延迟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可以延期审理的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需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勘验;第二种情况是检察人员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第三种情况是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
延迟审理意味着将原先确定的庭审日期推迟,以便在之后的某个时间再次进行庭审。根据法律,遇到下列三种情况之一,影响审判如期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第一种情况是: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第二种可以延期审理情况是:检察人员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情况。
第三种延期审理的情况是: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延 期 审 理 情 形 : 根 据 素 材 , 哪 些 情 况 可 以 导 致 延 期 审 理 ?
1. 当事人申请延期审理: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期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审理的申请。
2. 人民法院认为需要延期审理:人民法院认为案件审理需要延迟审理的,可以延期审理。
3. 法律规定延期审理:根据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可以延期审理。
4.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延期审理:人民法院认为需要延迟审理的,可以延期审理。
5.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案件审理无法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6. 补充调查:在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进行补充调查的,可以延期审理。
7. 重新鉴定或者重新质证:在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进行重新鉴定或者重新质证的,可以延期审理。
8. 天气、交通等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理的:由于天气、交通等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理的,可以延期审理。
以上情况可以导致延期审理,但延期审理不等于拖延审理。人民法院在延期审理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裁判。当事人对延期审理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总结:根据法律,延迟审理的情形包括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勘验;检察人员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不可抗力;补充调查;重新鉴定或重新质证;天气、交通等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理。延期审理不等于拖延审理,人民法院在延期审理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裁判。当事人对延期审理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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