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20:10:25 284 人看过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滥用职权罪的情节特别严重的追诉时效是多长

滥用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的行为,而滥用职权的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就构成滥用职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追诉时效是五年;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年。

二、释义失职的渎职

失职渎职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司法机关、权力机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不尽职、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处理自己无权处理的事项,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私放在押犯人,妨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侵吞国家的公共财产,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犯滥用职权罪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失职是指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未依照规定履行自己的职务,致使本单位造成损失的行为。渎职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渎职和失职在字面意思是相近的,都是不尽职。在刑法中的区别仅仅用法不一样,渎职罪做为分则章节的总称,而失职罪和具体罪名相联系。失职罪不是罪名,它是刑法分则罪名的一个分类。

三、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否构成滥用职权罪?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是不能够构成滥用职权罪的。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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