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情况下,担保公司可以拍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22:02:40 464 人看过

抵押物拍卖是指当抵押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还清或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时,银行便有权委托拍卖机构拍卖用于抵押的抵押物。

借款人到期未归还贷款,无论他是否工作、有房产或已婚,则银行可以立即要求担保人代为归还,后者则需要首先将借款人资产处置完毕,尚未归还的剩余部分才由担保人代为偿还,担保人代为归还贷款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

但是一般情况下,在贷款人没办法偿还本息的情况下,银行会从担保公司缴纳在银行的费用中扣除,从而是元贷款人和担保公司之间形成了一个债务人与债全人关系。那么在此情况下,作为债权人的担保公司就可以对贷款人抵押物进行拍卖。

一、房子贷款人去世房贷怎么办

1、继承人继承房产

贷款人去世后,其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如果房屋贷款人有遗产继承人,那他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要继承其贷款债务。贷款人的遗产应当被用来偿还其生前债务和应缴纳款。

对于超出其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偿还。也就是说贷款人去世后,继承人要将其贷款等债务偿还。

2、继承人放弃继承房产

我国《民法典》中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也就是说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死者留下的遗产,那死者留下的贷款债务也会被一并放弃,继承人不需要偿还。

不过,如果按揭抵押贷款的房子还没有办下来产权证的,房产由开发商处置,同时开发商也因为担保责任的关系需要为死者偿还这些银行贷款。

如果已经办好产权证的,银行则会将死者按揭抵押中的房屋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来抵偿房贷。不足部分银行也不能再追究,多出部分继承人也没有权利再继承。

3、其他特殊情况

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多特殊情况。最典型的例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地震,洪水等造成的房屋倒塌。那么这种情况下还用继续还钱么?当然用,房屋只是贷款中的抵押物,抵押物是否存在并不影响债务偿还。

二、房贷不还会怎么样,房贷还不起怎么办

催促还款。提起诉讼。申请查封。进行法拍。抵扣贷款。强制执行。列为失信人。银行会根据你拖延房贷的时间不同而做出不同的处理。一个月内没还银行会产生罚息;一个月(30以上)银行会有短信通知;三个月以上(90天)银行将会电话通知或者上门催收;六个月以上银行会向法院起诉,将会有法院的传票寄至借款方家,在开庭之日不管借款人是否到庭,法院都会冻结借款人当初向银行抵押贷款的抵押物,然后进行拍卖,抵押物拍卖所得,将会用于还款。若有担保人的话,担保人会追究连带责任。如果拍卖所得大于欠款,(借款方需要支付的金额=本金+利息+违约金+滞纳金+起诉费+律师费等),那么多余部分将会返还给借款方。不过有多余出来的钱的情况很少。如果房产拍卖的价格,不够偿还房贷人积欠银行的钱,银行会继续向你讨要未偿还部分。一般来说,房子法拍的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所以,经常会出现一些房贷族的房子即使被拍卖了,却还欠着银行一堆本金。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最后一笔本金,银行通常为确保债权而建议房贷人将其转换为信用贷款,分几年期限慢慢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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