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违约责任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5:23:00 388 人看过

土地进行流转的过程中存在的违约责任是:承包方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用于非农建设;承包方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发包方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发包方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未依合同约定交付承包标的;发包方非法变更、解除合同。

一、城镇子女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土地吗

不能继承。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村民可以通过承包等方式依法取得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因此承包地不属于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

二、承包农村地可以转包吗

承包农村地可以转包。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三、承包经营合同解除情形有哪些

承包经营合同解除情形有:

一、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二、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三、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四、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五、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六、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

七、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

八、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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