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申报的规则有哪些?具体内容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1 10:20:13 100 人看过

破产债权申报的一般规则

破产债权是依破产程序启动前原因成立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1、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不必申报。

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无利息的债权,无论是否到期均以本金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也可以申报其债权。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5、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此外,补充申报的债权人对其申报债权前已经进行完毕的各项破产活动,不得再提出异议。需注意的是,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有些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后的债权也属于破产债权,如管理人行使合同解除权后对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

这些债权有可能因产生时间过晚而无法在法院规定的申报期间内申报,但此种情况下的补充申报并非因其自身过错造成,由其承担债权的核查确认费用是不合理的,所以(该项核查的费用)应当作为破产费用支付。

债权申报的方式是:

一、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二、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三、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四、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9: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债权相关文章
  • 破产财产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破产财产的具体规定有:一、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二、宣告破产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三、应由破产企业行使的财产权利;四、已作为担保物价款超过其所担保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破产财产范围。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8条第1款规定,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组成:(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种:A因破产企业的债务人的清偿和财产持有人的交还而取得的财产;B因未履行合同的继续履行而取得的财产;C由破产企业享有的投资权益所产生的收益;D破产财产所生的孳息;E清算期间继续营业的收益;F基于其他合法原因而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这里所说的其他财产权利,指以上所列财产以外的具有金钱价值的请求权,主要包括:A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合同债权;B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非合同债权;C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票据权利;D应当由破产企
    2023-08-04
    399人看过
  • 股权回购有什么具体内容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及质押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2023-06-17
    242人看过
  • 有期徒刑的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有期徒刑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
    2023-04-11
    299人看过
  • 公司破产,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有什么规定
    公司破产,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的规定有:债权人应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我国法律规定,在公司破产后,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破产向谁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将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按照《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
    2023-08-04
    88人看过
  • 破产债权申报的特别规定有哪些,该怎么遵守
    1、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预先申报债权。2、连带债务人数人的破产案件均被受理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同时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以保障债权人能够在各破产案件中充分实现连带债务人的连带责任。3、涉及保证人的债权清偿。一、保人如何追偿首先担保人要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才能行使追偿权。但当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的破产案件后,债权人不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时,担保人可以在其承担保证责任之前预先行使追偿权。其次要在以下范围内行使追偿权:保证人为主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的债务额,但以主债务人因其清偿受免责的数额为限;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因保证人的过错而多付出的费用不在此列。最后要注意,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及时通知债务人,如怠于通知,造成债务人又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保证
    2023-02-04
    203人看过
  • 行政仲裁规定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目前我国并没有以《行政仲裁法》命名的法律。根据《立法法》第八条第九项的规定:关于诉讼和仲裁制度,只能够由法律加以规定。按照此种规定来分类,我国目前关于行政仲裁制度的法律只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除此之外,对于普遍认可的人事争议仲裁,有人事部、组织部和总政治部联合制定的《人事争议处理规定》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但这两个文件为都是部门规章层面的法律文件,虽在实践中继续适用,但实际是与《立法法》的规定是相违背的。信访与行政仲裁的相关内容当前,我国正面临着一个信访高峰期。信访案件居高不下、久拖未决,越级访、进京访等信访案件屡见不鲜,这在法治社会是不应发生的。行政复议和信访制度作为行政内部救济制度,在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社会稳定,推进社会民主化、法制化进程中着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认真分析两大制度,实
    2023-08-04
    438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 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 更多>

    #破产债权
    相关咨询
    • 破产债权申报申请具体有什么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3
      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少于三十天,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依据《破产法》第4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企业破产债权申报要向哪里申报,具体规定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01
      企业破产债权申报要向人民法院申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将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按照《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申报债权。
    • 破产债权申报的程序是怎么的有什么具体的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3
      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发生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必须提交变更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
    • 申报破产债权要如何做,具体内容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6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 债权人享有破产申请权吗,具体规定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08
      债权人是享有破产申请权的。 有权申请公司破产的主体有:债务人、债权人、占出资额10%以上的出资人(限破产重整),负有清算责任的人,金融机构破产的,其申请主体为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 法律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