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要登记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1 16:22:27 304 人看过

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是需要进行登记的,当事人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划拨等方式。《民法典》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证书。

建设用地使用权要注意什么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四)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九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证书。

第三百五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9: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怎么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1、进行申请。2、形式审查,查验申请主体、申请材料,询问登记事项等。3、当场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能当场补正的,要明确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允许申请人当场补正;当场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且不能当场补正的,要给申请人制作一次性告知书,详细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及内容。4、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通过系统打印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通过系统打印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5、书面审查,对经书面审查符合审核条件的,根据岗位权限,作出登簿或不予登记的决定;对存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在2个工作日内制作详细的补正告知书,列出补正内容、补正理由以及补正时限,交由窗口工作人员告知申请人;在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时,应列出明确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
    2023-02-25
    344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情况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提前收回以及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建设用地使用权灭失等情形。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后,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根据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第54条、第55条、第56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管理部门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注销土地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租赁期满,未申请续期或者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原土地使用者应当在期满之日前十五日内,持原土地证书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因自然灾害等造成土地权利灭失的,原土地使用者或者土地所有者应当持原土地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考虑到出让人全面掌握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情形,所以,本条规定注销登记由出让人及时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后,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2023-06-10
    402人看过
  • 建筑公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要登记吗
    一、建筑公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要登记吗建筑公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转让,依法签订书面的转让合同,转让时需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如果未登记的,不发生转让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八条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九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证书。二、委托律师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可以吗?可以。1、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与他人订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2、律师可以帮助撰写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3、转让合同签订之前,律师可以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
    2023-06-12
    133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效力
    建设用地使用权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认实行登记和发证制度。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三款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情况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情况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提前收回以及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建设用地使用
    2023-02-14
    121人看过
  • 建筑公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登记吗
    需要。我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不动产物权,其设立、变更、转让需经依法登记。一、二手房交易流程最新消息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二、购买无证二手房要注意哪些事项无证房是禁止转让的。因此,买二手无证房要注意的就是,应当要求对方办理产权证。按照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三、无偿赠与房产过户的流程有什么规定无偿赠与的房产过户有以下流程:1、签约;2、
    2023-06-24
    427人看过
  • 建筑公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登记吗
    一、建筑公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登记吗?建筑公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转让,依法签订书面的转让合同,转让时需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如果未登记的,不发生转让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八条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九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证书。二、委托律师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可以吗?可以。1、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与他人订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2、律师可以帮助撰写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3、转让合同签订之前,律师可以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
    2023-06-12
    361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更多>

    • 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登记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1
      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进行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规定,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的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 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登记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8
      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进行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规定,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的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 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登记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18
      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进行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规定,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的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 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登记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01
      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进行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规定,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的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 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4
      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进行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规定,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的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