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环境补贴
环境补贴是指政府在经济主体意识上的偏差或资金上的私有制不能有效进行环保投资的情况下,为了解决环保问题,或是出于政治、经济原因而对企业进行各种补贴,以帮助企业进行环保设备、环保工艺改进的一种政府行为。目前,环境补贴采取的形式主要有:支付现金、税收激励和豁免、政府环境保护投资或政府以优惠利率提供贷款等。
环境补贴是减少环境损害的市场方法,是通过环境补贴对污染者减少污染的行为进行补贴,境补贴主要有两种类型——排污削减设备补贴和污染减排补贴。
二、天津市环保专项补贴
具体的政策内容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用能单位投资实施的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锅炉系统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等项目。
(二)、申报条件
项目投资额不少于200万元,节能量不少于500吨标准煤。
节能量根据项目投入使用后减少的一次能源以及二次能源的数量折算为标准煤进行估算,能源折标系数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其中,电力折标系数按315gce/kWh计算。
(三)、申报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5);
2.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附件6);
3.用能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前期手续(立项、能评、环评等)批复复印件(适用时)。
(四)、补助标准
根据项目实际年节能量,给予用能单位400元/吨标准煤的资金补助,单个项目的补助资金不超过4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五)具体的申报流程
各区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项目申报范围和要求组织申报,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进行初审,于2017年10月15日前将本区申报文件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电子版发送至tjzyhb@126.com。材料不齐全或超过申报日期不予受理。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将组织专家评审,将符合申报条件且节能示范效果较好的项目纳入备选名单,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备选项目进行审核,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审核结果拨付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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