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员工能带走特种作业证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7 06:30:06 404 人看过

离职时,员工特种作业证可以随身携带,作为工作履历的证据使用。公司扣押证件是违反规定的,可以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特种作业证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证明持证人受过专业安全技术、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培训,并已在地方安监局备案注册。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多个类别,如电工作业人员、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等。

员工离职时,特种作业证是可以随身携带的,因为这张证书是发给员工的,所以员工有权将其带走。该证书可以作为一个工作履历的证据使用。公司扣押证件是违反相关的规定的,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特种作业证是一本证书,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于特殊行业实行准入备案制度所颁发的证书,可证明持证人受过专业安全技术,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培训,并已在地方安监局备案注册。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人员、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场内专用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锅炉作业人员、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制冷作业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等,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前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作业。

特种作业证能否随身携带?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随身携带特种作业证。因此,特种作业证可以随身携带。

特种作业证是员工离职时可以随身携带的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给员工。持证人可以作为工作履历的证据使用。如果公司扣押证件,员工可以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特种作业证是一本证明持证人受过专业安全技术、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培训,并已在地方安监局备案注册的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多个行业的人员,如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等。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随身携带特种作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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