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到底执行的越久谁有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18:41:59 361 人看过

刑事案件拖得越久通常对犯罪嫌疑人更有利,因为部分证据会随着时间流逝而失去其证明案件事实的效力。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谁进行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除了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和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其他的绝大多数的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即由公安机关受理。法律的除外规定指:

1、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2、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察权。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

3、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自行侦查的案件主要有以下三类犯罪案件:

(1)贪污贿赂犯罪。指法律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案,贿赂案,挪用救灾、抢险等款物案,挪用公款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隐瞒不报境外存款案等。以及按照贪污贿赂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的犯罪;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根据有关规定,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案、泄露国家秘密案、徇私枉法案、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案,以及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案等;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主要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刑讯逼供案、报复陷害案、非法搜查案以及破坏选举案、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案、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案,等等;

(4)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4、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是指刑事案件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不通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由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起的诉讼直接立案和审判。这类案件称为自诉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02: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剥夺政治权利到底谁来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一般由监狱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来执行。一般情况下,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一、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有哪些情况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有以下情况:1、剥夺政治权利的,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刑期;2、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于管制的期限,同时计算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同时恢复;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完成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但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应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也就是说,虽然主刑的执行不包括在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内,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服主刑期间享有政治权利。允许其行使选举权,但限制其他政治权利的行使;4、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终身剥夺政治权利的,自判决
    2023-06-23
    156人看过
  • 一般刑事案件由谁执行
    对判处有期、无期徒刑罪犯的刑罚的执行,由监狱管理部门执行;对判决死刑罪犯的执行由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对判处拘役罪犯的执行一般由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
    2023-06-01
    444人看过
  • 一般刑事案件到案底多久才会立案
    刑事案件立案期限一般为七日,有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接到报案的多久立案公安机关收到报案后,认为应当立案的即可立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二、被诈骗报警立案多久会有消息被诈骗报警立案一般7天有消息。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
    2023-04-05
    192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管制刑罚由谁执行
    一、刑事案件中管制刑罚由谁执行?管制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二、管制和缓刑的区别有哪些?1、法律属性不同。管制是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它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只是考察方式;2、执行方式不同。管制是不予关押、由公安机关执行。缓刑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予以配合;3、适用后果上不同。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三、被判处管制公司可以辞退吗?可以,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
    2024-01-22
    73人看过
  • 刑拘越久是案件越严重吗
    不一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023-04-15
    141人看过
  • 刑事案件请律师到底有没有用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请律师有用。请了律师可以最大限度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律师因为职业关系,可以更好地开展辩护,在调查证据,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方面都有很大的便利。并且可以为犯罪嫌疑人等代理申诉,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专业性更强。首先聘用了律师,以后可以与犯罪嫌疑人,及时的见面,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压力能够起到缓解作用,最起码能让他静心。让犯罪嫌疑人,看到希望。认为这一点,是聘请辩护律师起到的,第一个最重要的作用。第二点,如果,律师发现犯罪嫌疑人的罪行比较轻,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侦查期间辩护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一、刑事案件已经到了检察院用不用请律师?有的人觉得都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了,说明案件中已
    2023-02-23
    186人看过
  • 刑事案件拖长期给谁有利?
    按照刑事案件办案流程是有时间规定,所以一般不会存在拖对谁有利的问题。刑事案件久拖不判决的,其实对原告或被告任意一方是否有利都是没有明确的界定的,刑事诉讼法对案件每一道程序都做了时间期限的详细规定;如果发生案件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犯罪的,就会立刻执行撤诉或者作出无罪的判决。一、如何判决故意伤人罪轻伤的情况故意伤人罪轻判有两种处理方式:方案一是公安机关立案侦察,证据齐全后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经法院审判。一旦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进入诉讼程序,意味着,国家公权力的介入,意味着国家对于违法犯罪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案件就不能私了。二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主要还是鼓励和解;原告只要自愿撤诉被告就不必负法律责任,在实践中,如果真的是轻伤,一般只要达成了赔偿协议并执行了,一般不会判刑。二、翻供要注意什么翻供的法律法规翻供如果说的是真的事实就不会被处罚,如
    2023-04-05
    89人看过
  • 刑事案件流程到底是怎样的?
    侦查阶段,公诉阶段,审判阶段。1.公安机关发现犯罪行为时应当立案侦查,接到报案时需要审查,经审查发现可能构成犯罪的,应当立案侦查。2.侦查阶段结束之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之后,将所有案件证据材料进行提取、固定、装卷,然后将案件卷宗移送到检察院,由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检察院经过审查之后认为嫌疑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就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将案件卷宗移送法院,同时将起诉书一并提交给法院。一、为什么说批捕之后不侦查到了什么阶段批捕之后不侦查说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批捕后一般还是在侦查阶段,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交到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认为有些事实不清,会将案件退回要求补充侦查,如果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则不会起诉。二、审查逮捕与审查起诉的关系有什么不同1、主体不同,审查批捕的主体是人民检察
    2023-06-22
    330人看过
  • 刑事案件判决的执行机关及死刑案件的执行
    1、刑事案件判决的执行机关有哪些?1)监狱:执行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刑罚;2)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刑罚;3)公安机关:拘役;剥夺政治权利;4)法院:死刑;罚金;没收财产;5)未成年犯管教所: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而被判处相应的刑罚;6)社区矫正机构: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2、被判处死刑的案件,应当如何执行?1)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7日内执行;2)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注意:通过以上分析,执行死刑的至少应当是中级人民法院。
    2023-06-11
    80人看过
  • 有案底又犯刑事案件
    如果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在前罪释放五年内再犯罪的,并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就会构成累犯。累犯会依照法定刑标准从重处罚。不构成累犯的,按其所犯罪名的法定刑予以处罚。一、累犯可以处缓刑吗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即采取必须从重处罚的原则。确定其刑事责任,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对于累犯必须从重处罚。即无论成立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二)从重处罚,是相对于不构成累犯,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言。也即对于累犯的从重处罚,参照的标准,就是在不构成累犯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也有学者认为是应以不构成累犯的初犯或其它犯罪人为从重处罚的参照标准;(三)从重处罚,必须根据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确定其刑罚,不是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由此可见,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
    2023-06-19
    272人看过
  • 社保的强制执行到底谁来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各项社会保险都是强制实施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遵守,按法律规定缴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没有选择的自由。如果应当缴纳而未缴纳,由社保管理机关责令补交,并加收滞纳金。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的,由社保局责令其限期补缴。用人单位补交的,只需要补交其应当负担的部分,个人负担部分,由劳动者负责补交。一、我以前的公司辞退人员我在不到十年没买社保该怎么办可以补交社保:1、养老保险可以补缴,但是会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如果是单位未交,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但是如果医疗保险中断3个月后就不能计算连续年限了。2、医疗保险是可以补缴的。国家开始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大约在前后。医疗保险一般不用补交,但是各地区的规定不同,有的地区规定必须补缴,有的地区规定可以补缴,也有的地区规定不到退休时间不准补缴,是否需要补缴,应当视本地区的规定而定。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年限,一般规定为20年-30年,并
    2023-06-28
    145人看过
  • 刑事案件到底有没有必要请律师
    律师解答:有必要。1、首先请律师辩护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唯一途径。所以请律师辩护是完全必要的。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探视、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2、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通报家属的关切,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与心理安慰。有很多人被限制人身自由之初,生活环境、社会地位、心理压力遽然改变,很多人无法忍受,穷困之下,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事。3、律师会见犯罪嫌人,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让犯罪嫌疑人对所面临的困境有个清醒的认识,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2024-05-17
    53人看过
  • 越城区法院执结首例财产刑执行案件
    关于陶某等盗窃一案,现因其亲属已自愿代被告人履行了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罚金刑缴纳义务,建议对上述情形作为罪犯认罪服法和悔罪表现的情节在减刑、假释中给予体现。日前,越城区人民法院向绍兴县看守所发出建议函,对正在服刑的陶某送来好消息。这将成为他最近在服刑中的一种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这也是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施行以来,我市越城区法院执结的首例财产刑执行案件。啥为财产刑执行案件?很多市民也许不清楚,其实这是相对于人身刑而言的法院判决。比如上述案件中,28岁的兰溪小伙子陶某曾因多次盗窃,越城区法院于今年4月29日作出刑事判决,陶某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而相比9个月的人身刑,罚金1000元就是他的财产刑。据了解,该案在今年7月16日进入财产刑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越城区法院执行局向陶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陶某主动履行该笔罚金款项。7月29日,陶某的
    2023-06-06
    333人看过
  • 是否可以推迟刑事案底的执行?
    缓刑到期后会有犯罪记录的。缓刑是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措施,缓刑期满后,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但不不表示不构成犯罪、没有接受刑罚,所以仍然是有犯罪记录的。案底是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缓刑在一定期限内仍然有执行原判决的可能,因此案底不可以删除。缓刑是一种附条件的不执行。我国法律中的缓执行制度,是附有一定条件的暂缓执行刑罚或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即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为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在一定考验期内,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缓刑就是属于被判了有期徒刑之后而暂缓二年执行,对于此行为只是变更了执行的方式,因此,对于犯罪的案底也是存在的,而且此案底会伴随终身,永远也是不可能被消除,所以,对于自己做错事必定就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刑事案底几年能撤销刑事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
    2023-07-07
    45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拖越久谁有利? (具体过程)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03
      按照刑事案件办案流程是有时间规定,所以一般不会存在拖对谁有利的问题。 刑事案件久拖不判决的,其实对原告或被告任意一方是否有利都是没有明确的界定的,刑事诉讼法对案件每一道程序都做了时间期限的详细规定,如果发生案件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犯罪的,就会立刻执行撤诉或者作出无罪的判决。
    • 刑事案件是不是拖的越久越有利? ? ?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4
      刑事案件并不是拖得越久越有利,部分证据可能随着时间失去证明力,因此应当及时对案件进行处理。《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 刑事案件拖越久谁有利,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5
      刑事案件拖得越久通常对犯罪嫌疑人更有利,因为部分证据会随着时间流逝而失去其证明案件事实的效力。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 那么刑事案件拖的越久对嫌疑人越有利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4
      刑事案件拖的越久对嫌疑人不是越有利。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不是拖时间,而是坦白、积极赔偿、当庭认罪、和解等,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从宽处罚。刑事案件期限是根据各个阶段的办案流程和效率决定的,有法定范围。
    • 刑事案件诉讼到底属于谁的案件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13
      刑事公诉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起诉,要求法院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