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对其他单位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3 04:00:10 434 人看过

劳动者只对签订竞业限制的单位、工作单位负有竞业限制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一、竞业限制违约金方面有哪些规定

1、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2、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3、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13: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业限制相关文章
  • 竞业限制义务与保密义务是否为同一回事
    一、竞业限制义务与保密义务是否为同一回事《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可见,设定竞业义务是企业进行商业秘密保护的手段之一,但并非唯一手段。对负有保密义务人员用人单位必须另订竞业协议方能苛以义务,否则将导致用人单位无法控制离职员工的竞争性流动。因此,设定竞业限制义务以书面协议约定为必要前提。而保密义务则是基于员工忠诚勤勉的职业道德义务,任何知晓商业秘密的人员,无论是在职的还是离职的,无论是管理者还是一般员工都应遵守保密义务,其并非以协议约定为必要前提,员工违反保密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承担刑事责任。二、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区别是什么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
    2023-06-15
    354人看过
  • 竞业限制条款权利义务要对等
    杨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书,约定了竞业限制内容,但协议书没有对竞业限制的补偿问题进行约定。后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杨某认为公司应支付其限制竞业补偿费。那么有义务无权利的竞业限制条款是否有效?法律人士认为,竞业限制条款仅设定了劳动者应履行的竞业限制义务,未对其应享有的权利进行约定,明显违反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该条款无效。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条款必须是双务、有偿的,劳动者遵守竞业限制条款必须要有相应的对价作为补偿。杨某在双方的劳动关系中处于被管理的地位,公司作为管理者,在上述条款的约定中仅设定了劳动者杨某离职后所应履行的竞业限制义务,未对自己应承担的义务予以明确,故该公司就此存在一定过错。
    2023-06-09
    339人看过
  • 忠实义务与竞业限制含义
    ――从英法劳动法判例谈起近年来,由于职工跳槽给原单位造成利益损失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日益引起了人们对劳动法上的竞业限制的关注。近年来我国地方劳动合同立法中也都对此进行了规定,《劳动合同法》草案也对竞业限制做了规范。有的文章还将竞业限制与职工的忠诚义务联系起来。笔者认为,在规范竞业限制时必须将相关的基本概念加以区分,以便立法规范能够更加明确并杜绝或减少对执法实践带来的困惑。本文从对基本概念的含义进行比较入手,结合英法两国劳动司法判例的分析,对竞业限制条款的有效条件、履行和相应的违法责任进行阐述,以期对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有所启发。一、忠实义务与竞业限制含义之辨析劳动法上的忠实义务与竞业限制两个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适用范围既有交叉又有各自的独立性。对他们进行明确的区分有助于对竞业限制进行较为合理的规范。从共同点看,他们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雇主(单位)的商业秘密和重要经营信息,从而保护雇主的合法利益
    2023-06-09
    190人看过
  • 用人单位无权要求劳动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
    案情回放:云水公司于2005年10月8日与王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劳动合同》的期限自2005年10月8日至2007年10月7日止。《劳动合同》第十条乙方的承诺与保证中及《保密协议》第8条中均约定了王某负有竞业禁止义务,要求王某在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的期间内,即自2006年2月9日至2009年2月8日3年内不得到与云水公司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任职。《劳动合同》中还约定了每位员工入职起的月度工资总额中含有5%作为同业禁止的补偿金。王某于2006年1月18日提出辞职申请。2006年2月8日,云水公司与王某解除了劳动关系。然而在王某离职后其到与云水公司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A公司赴任。云水公司了解到王某的情况后诉至法院,要求王某依据《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的约定,支付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违约金10万元。但王某认为尽管合同约定了公司中含有补偿金,但公司的工资中并无补偿金这一列项,所以在用人
    2023-06-09
    384人看过
  • 境外单位是否适用劳动法下的竞业限制单位
    一、境外单位是否适用劳动法下的竞业限制单位如果境外单位是中国主导,比如中国在外分公司,就适用劳动法下的竞业限制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竞业限制违约金方面有哪些规定1、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2、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2023-04-30
    65人看过
  • 未签竞业限制协议何谈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李某于2008年4月1日进入蒙阴县某公司从事技术设计工作,同时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2010年3月,劳动合同将要到期时,与该公司有竞争的另一家公司以高薪聘请李某。合同到期后,李某遂向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可是原公司拒绝了李某的要求。李某认为原公司无权干涉他的自由择业,于是便到了高薪聘请他的另一家公司上班。原公司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并履行一定期限的竞业限制义务。仲裁委经审理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本案中,李某原来所在的公司与李某签订
    2023-06-09
    49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和禁止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在业务竞争单位工作,限制和禁止员工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 更多>

    #竞业限制
    相关咨询
    • 股东是否具有限制竞业限制义务?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02
      股东负有竞业禁止(限制)义务的情形: 1、股东如果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则负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竞业禁止义务。 2、股东如果与公司具有劳动关系且属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公司可以与他们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因此,只要股东具备特定身份,也受到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约束。 风险提示:如果股东未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则公司法并没有特别规定股东有竞业禁止义务。但公司可以通过其
    •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承担竞业限制责任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0
      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者离职之后违反竞业禁止协议,新用人单位的责任区分三种情况:(一)劳动者仅违反竞业禁止约定,新用人单位如果不知道劳动者与原单位签订有竞业禁止协议的,新用人单位因无过错不应承担竞业禁止责任。(二)新用人单位若应知或明知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签有竞业禁止协议而仍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 股东需要承担竞业禁止(限制) 义务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4
      股东负有竞业禁止(限制)义务的情形: 1、股东如果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则负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竞业禁止义务。 2、股东如果与公司具有劳动关系且属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公司可以与他们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因此,只要股东具备特定身份,也受到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约束。 风险提示:如果股东未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则公司法并没有特别规定股东有竞业禁止义务。但公司可以通过其
    • 如何约定竞业限制,约定竞业限制单位是否要补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10
      一、如何约定竞业限制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得与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否则该约定就是无效的。 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符合签订竞业限制条件的人员到
    • 未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会被单位开除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3
      被开除一样要遵守竞业限制,除非公司没给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