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的立遗嘱权:
1、立遗嘱人可以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产。
2、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设立遗嘱时,无须征得遗嘱继承人的同意,也不需要得到其他法定继承人的赞同。只要有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即发生法律效力。
3、遗嘱可以改变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遗产分配办法。
老年人立遗嘱需要公证吗
老人立遗嘱不一定非要到公证处,也不一定非要公正。遗嘱是自己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即可,可以由老人自己写,也可以找他人代书,代书遗嘱需要注意要求有见证人。而公证遗嘱,只是让遗嘱的真实性更强,更具有效力,但并非一定要公正,也不是其他的遗嘱就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首先这个遗嘱公证不是随便什么人到什么地方就可以办理下来的,这个人必须是立下遗嘱的当事人,然后这个当事人还必须是去到自己户籍所在的公安机构去申请办理这个遗嘱公证,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说,这个遗嘱公证的办理不可以由他人代办的,但是现实生活中,也不排除因为这个立下遗嘱的当事人因为身体或者是其他各种原因,不能前往自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构来办理这个公证的,那么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条例,如果发生了以上这种情况的,这个立下遗嘱的当事人可以向户籍所在的公安机构发出请求,请求当地公安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前往自己所在地,让这个公安机构派过来的工作人员来见证自己立下遗嘱,当然公安机构派专职人员来见证当事人立下遗嘱是需要一定的费用的,一般来说这个费用是在人民币三百到五百元之间。
办理遗嘱对自身的遗嘱进行公证的,可以对这类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更加有利。当事人应按照我国公证的法律程序进行办理,说明自身的实际情况,由公证部门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公证办理,具有一定的法律保护性和真实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老年人的立遗嘱权有什么
129人看过
-
老年人有什么立遗嘱权
129人看过
-
老年人的立遗嘱权有哪些
460人看过
-
老年人立遗嘱有什么规定
468人看过
-
老年人立遗嘱怎么立
50人看过
-
老年人立遗嘱怎么立
371人看过
在我国遗嘱继承的方式存在多种,具体包括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 因此要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必须根据不同遗嘱的类型,适用不同的规则要求。 除了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其他四种类型的遗嘱都必须有合格... 更多>
-
老年人立遗嘱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041、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真实,不存在被欺诈、胁迫情形; 3、遗嘱的形式及立遗嘱的过程符合法律规定; 4、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
老年人的遗嘱怎么立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08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没有遗嘱继承权的老人如何立遗嘱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18【相关延伸】 问:老人订立遗嘱需所有儿女知道吗? 答:老人订立遗嘱并不一定需要所有儿女都知道,只要老人是在清醒的状态下订立的遗嘱就是有效的。而子女可以怀疑遗嘱的真实性,然后申请司法鉴定,这也是子女的权利,这二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
老年人立遗嘱怎么有效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2得看这位老人在立遗嘱的时候是不是清醒,如果走法律程序,比如老人的实际赡养情况、行为能力、家庭中成员对待老人的态度、邻居的反映情况等等都将会成为法律程序考虑的因素,看这个遗嘱是不是反映老人在清醒时的真实意愿和老人的实际情况。
-
老年人怎么立遗嘱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7遗嘱范本立遗嘱人:林,男,岁,省县人,住县街号。我今年岁,且患有高血压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我和我的后妻陈现共有以下财产: 一、原籍省县乡村有瓦房四间,共83平方米;家具共有15件,其中双人床两张,单人床一张,大立柜两个,方桌两张,木凳八根。 二、有县银行定期存款一张,存有人民币6000元。为了在我死后,在财产分割上不发生纠纷,现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