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中的权能可以进行分别转让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21:44:21 289 人看过

股东权中的权能可以进行分别转让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权是股东依法享有的股权价值,一般为可分价值,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是否分别转让。但章程规定不可分,或根据法律规定、股权性质,该债权不得分别转让的除外。

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转让限制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转让限制如下:

1、内部转让限制条件:股东可以在未经股东会同意的情况下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但公司章程可以在股东之间增加其他股权转让条件,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必须经股东会同意;

2、外部转让限制条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才能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二、公司死亡股东怎么办理股权转让

如果公司股东死亡,那么该股东的股份应该由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继承,按照继承人股权转让的相关手续办理股权转让,同时到工商管理机构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如果在公司成立之初有明确的约定或者是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的,按照约定或者是章程中的规定进行股权转让。

三、公司股权可否全部转让

公司股权能全部转让。一般股东可以自由处分自己持有的股权,发起人和公司的董监高在转让股权时,是存在一定限制条件的。《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第一百四十一条【特定持有人的股份转让】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21: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能回购股权吗
    在我国公司是可以回购公司股东持有的股权的。但股东必须对公司的合并、分立、不分配利润等决议投反对票,并且股东主动提出请求公司回购,公司还要与股东依法达成股权收购协议,才能回购。一、公司法退股的法律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合伙开店一年怎么退股股权转让一般要求原有股东或者第三人受让股份。依照原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不能请求公司回购自己所持有的股份的。公司资本的原
    2023-06-28
    388人看过
  • 股权转让是否只有两个股东能进行?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流程:1、转让方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必须征询其他股东的意见,2人股东需要出具书面意见或者形成股东会决议,同意转让。2、由转让方(原股东)与受让方(新股东)之间签定股权转让协议(至少四份:双方各一份,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工商变更用)。新股东是否承担原公司的债务需要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3、新股东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修改公司相关事项,参选公司组织机构。4、公司章程修正案(新股东签字)。5、工商变更登记表、股东构成表、委托书等(可到工商局领取)。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
    2023-07-05
    349人看过
  • 股东权中的权能转让是否合法
    就分红权而言,股东可将自己在特定期间(包括公司存续期间)内的分红权让渡给他人。例如,股东可与他人达成协议,将自己的全部分红或分红中的特定比例转让(包括赠与)给其他股东或股东外的第三人。分红权具有双层涵义:一是抽象股东资格中的特定权能,即抽象的期待权;二是经由股东会分红决议而转化为债权的民事权利。虽然从理论上说,股东有权处分双层涵义上的分红权,但具有可操作性的分红权仅限于债权化的民事权利。就表决权而言,股东也可将自己在特定期间内的表决权让渡或处置给他人(包括设定表决权信托)。根据新《公司法》第43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股东虽然持股比例高、但表决比例低,或当事人虽贵为股东、但不享有表决权的现象均属正常。当然,表决权的买方(包括受托方)在行使表决权时应依法行事,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其行使的表决权不得逾越有权处分股东的表决权范围。实践中,有些控制股东
    2023-06-15
    402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股东出资不足是否可以进行交易?
    这段内容讲述了股东资格和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工商注册登记,股东被载入其中即具有股东资格并享有股东权利,因此有权处分股权。但是,股东未实缴出资时仍有权转让股权。但是,如果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使将股权转让,也仍需承担继续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风险。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工商注册登记,只要股东被载入其中,即使未经合法除权程序,也具有股东资格并享有股东权利,因此有权处分股权。所以,股东未实缴出资时有权转让股权。但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即使将股权转让,也依然存在承担继续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风险。 未 履 行 出 资 义 务 的 股 权 转 让 风 险股权转让是公司治理结构中常见的一环,但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权转让风险也是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股东以其出
    2023-09-01
    408人看过
  • 我们能否分别转让股东的权利和职能
    在股权转让的常见做法中,股东往往将其资格(包括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整体转让给他人。但在实践中,有些股东会将自己的一项或多项权利(如分红权、表决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如何看待这种转移的效果,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笔者认为,为了扩大当事人的自由空间,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公序良俗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前提下,原则上应当尊重这种转让的效力。在分红权方面,股东可以在特定期间(包括公司存续期间)将其分红权转让给他人。例如,股东可以与他人达成协议,将自己的全部或特定比例的股息转让(包括赠与)给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股利权有两层含义:一是抽象股东资格中的具体权力;二是股东大会通过股利决议将民事权利转化为债权。虽然理论上股东享有双重意义上的股息权处分权,但可操作的股息权仅限于债权的民事权利。在表决权方面,股东也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包括公司存续期间)将其表决权转让或者处分给他人(包括设立表决权信托
    2023-05-07
    274人看过
  • 股权转让能否部分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
    在公司实践中,部分股东以持有股份或无法购买全部转让股权为由,在同等条件下,仅主张行使部分优先购买权购买部分转让股权。但转让人和受让人认为优先购买权不能部分行使,要求优先购买权人放弃部分优先购买权,或者先购买全部股份。但是,如果转让方和受让方都同意其他股东行使部分购买权,则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应当允许,法律不应干涉。《公司法》规定,同一条件是一种法律条件,其中价格和数量是重要条件,数量条件对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具有重要意义。《公司法》规定的优先购买权的目的是维护公司的人格完整,维护原股东的既得利益和老股东的控制权,不能理解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个人股东的控制权。股权可以部分转让,但并不意味着优先购买权的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行使的前提条件相同,这与股权转让的含义不同。优先购买权只能在同等条件下行使,并不能绝对高于非股东的利益。优先购买权限制了转让股东的转让行为,但不能损害转让股东相对自由的转让权,更不
    2023-05-07
    468人看过
  • 股权转让是否可以私下进行?
    股东私下单独可以转让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5、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6、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因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2023-07-08
    302人看过
  • 如何通知其他股东进行股东股权转让
    股东欲转让股份对其他股东的通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他股东过半数是人还是股数股东在转让股份时,其转让股份的权利受到其他股东权利的限制,即其他股东可能不同意转让或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此时拟转让股份的股东与非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如过半数股东不同意或同意转让但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2023-07-08
    142人看过
  • 转让股权股东会决有权利转让股东吗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属于股东会的职权。第四十一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股东会应采取何种表决方式,是按照出资比例来行使表决权,还是按照股东人数行使表决权,上述法律规定存在不够协调、明确之处,可能产生歧义。如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可能出现持有过半数出资额的大股东一人即可作出决定的情况。而当该大股东是转让人时,无需履行任何程序就可获得实质上的同意,其他股东并无制约手段,而此状况似乎并非法律规定的本意。如何理解股东会对出资转让的表决方式,才符合立法本意,才合乎法理、事理呢我们认为,公司法虽将此事项列入股东会的职权,但对其不能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而应按照股东人数行使表决权。首先,法律对此事项专门规定的表决
    2023-02-08
    65人看过
  •  名义股东能否行使股权转让的权利?
    这段内容讲述了名义股东和隐名股东之间的股权问题。虽然名义股东没有实际的股东权利,但他们替代了隐名股东持有股权。因此,公司从这笔交易中获得的利益都应归隐名股东所有。名义股东未经授权地转让股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如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有效的。如果受让人是善意的第三人,并且以合理的对价购买了股权,那么受让人就能善意取得该股权。隐名股东就不能追回。虽然名义股东没有实际的股东权利,但他们替代了隐名股东持有股权,因此公司从这笔交易中获得的利益都应归隐名股东所有。所以,名义股东未经授权地转让股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如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有效的。如果受让人是善意的第三人(不知道对方是名义股东无权处分股权),并且以合理的对价购买了股权,那么受让人就能善意取得该股权。隐名股东就不能追回。 无权处分股权的法律规定
    2023-08-22
    346人看过
  • 进行股权可以分开股权股份分开吗
    股权和分红可以分开。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股权份额来分取红利,也可以约定不按股权份额来优先认缴出资;但是如果没有约定的,则一般股权和分红不能分开。一、不出资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吗股东不可以不出资。投资不是股东接受赠与收入的前提。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管理规范的前提下,法律支持股东的意义自治,包括股东的投资金额、持有股权的比例、表决权和分红权的约定等。股东持股比例一般与实际出资比例一致。但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也可以同意不按实际出资比例持有股权,不影响公司经营或外部担保功能的实现。退一步,即使约定股东完全不出资,股东按照约定享有的股权也受法律保护。因此,不出资也可以成为公司股东。二、股权转让需要交纳哪些税股权转让需要交纳契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转让人为个人时,只需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
    2023-02-26
    442人看过
  • 转让股权中的部分权能是什么
    以转让股权中的部分权能(如盈余财产分配权等)为内容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本文认为,股权内容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两种性质的权利。自益权是指股东为自身利益而可单独主张的权利,主要包括公司盈余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股份转让过户请求权等财产权利;共益权是指股东为公司利益兼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股东会议出席权和表决权、知情权、查阅权、诉讼权等参与性权利。自益权必须基于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才可能具体化。尽管自益权是一种财产权,但是盈余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只有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后才能行使,是一种预期的权利,它不能独立于股东之外而独立存在,必须依附于股东,当然,也不能与股份相分离而转让。此时,转让股权中的部分以权能(如盈余财产分配请求权)为内容的股权转让无效。以转让股权中的部分权能(如盈余财产分配请求权)为内容的股权转让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有效呢?本文认为,只有在通过为决算
    2023-04-21
    142人看过
  • 债权转让可以以担保物权的形式进行转让吗
    债务转让的,担保物权不一定转让,如果是第三人提供担保物权的,债权人没有经过担保人的允许同意债务人转让其债务的,则担保人不再承担其相应的担保责任。一、个人担保合同如何签定担保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可以单独订立一份担保合同,也可以直接在主合同中对个人担保的事项进行约定,这两种形式均可。如果是单独订立,需要注意要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且要明确:担保人的担保范围、时间以及承担担保责任的方式、担保人是否同意在债权或者债务转让后仍对主合同债务进行担保、违约责任的承担、争议解决条款等。二、既有人保又有质押担保如何行使既有人保又有质押担保行使如下:被担保债权既有担保又有人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自己提供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实现对该物的担保的债权;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该物的担保,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2023-06-27
    399人看过
  • 企业欠税股东可以转让股权吗
    可以,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章第二节规定,一般指公司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股份转让一般包括股份回购和并购。
    2023-04-15
    130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股东欠银行的钱股东股权可以转让给别人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8
      只要没有被司法冻结,股权是可以转让的。
    • 股东仅仅转让股权而不转让其他股东的权利,是否可以分别转让给他人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5
      在实践中,股东有时仅将自己所持股权中的一项或多项权能(如分红权、表决权)转让给他人。权能可否分别转让问题要进行具体分析。 就分红权而言,股东可将自己在特定期间(包括公司存续期间)内的分红权让渡给他人。例如,股东可与他人达成协议,将自己的全部分红或分红中的特定比例转让(包括赠与)给其他股东或股东外的第三人。分红权具有双层涵义:一是抽象股东资格中的特定权能,即抽象的期待权;二是经由股东会分红决议而转化
    • 股东可以将公司股权冻结后进行转让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9
      不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3条规定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合作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的通知》第12条规定股权、其他投资权益被冻结的,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转让,不得设定质押或者其他权利负担。有
    • 企业股东抽逃资金可以进行股权转让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21
      股东出资不足或者撤回资金的,可以转让股权。股东可以将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第三方,但应当遵守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出资不足,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股东应当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大股东进行股权转让犯罪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08
      1、大股东转移上市公司的资产,如果转移资产数额达到较大,超过三个月不归还。或者不超过三个月,但进行非法活动的,就会构成犯罪。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