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对商业受贿罪犯罪构成客观方面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是否要求行为人为他人谋取利益,理解上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持肯定意见,认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商业受贿罪客观方面一个普遍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是索要型受贿,还是收受型受贿,都要求行为人为他人谋取利益,如果行为人并未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则不能构成本罪。第二种观点持否定意见,认为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行为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商业受贿罪。
笔者赞同第一种观点,第二种观点混淆了商业受贿罪与受贿罪在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区别,理由如下:
第一,从体系解释的角度看,根据刑法修正案(六)第七条的规定,所谓商业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我国97年刑法一百六十三条对商业受贿罪犯罪构成客观方面也是如此表述,只不过刑法修正案(六)将商业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扩大到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我国刑法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从索取与收受财物两种行为构成要件要素的表述上看,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与刑法修正案(六)采用的是并列式的表述方法,这一点也可以从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单位受贿罪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中得到印证,而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采用的是分列式的表述方法。因此,不能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来理解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第二,从历史解释的角度来看,我国79年刑法并无商业受贿罪的规定,这是由于当时我国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所决定的,当时产品的产、供、销都有国家计划来调整,公司、企业基本上都是国有的,其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与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双重身份,对其受贿行为都按公职人员受贿罪论处。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主体身份发生分离,商品经济随之带来的负面效应商业贿赂行为也就应运而生。为适应这种历史条件变化的需要,1993年9月2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发生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上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行为以受贿罪论处进行了规定。199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单行刑法的形式对商业受贿行为作了规定。该《决定》第九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或者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上述规定在97年刑法的修订过程中被吸收,在两罪的犯罪构成客观方面进行了区别对待。
第三,从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对商业受贿罪的立法目的来看,由于公司、企业人员的受贿与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在社会危害性与程度
-
受贿罪怎样认定客观方面
132人看过
-
简述受贿罪与侵犯公司的受贿罪的区别之处
161人看过
-
什么是受贿罪主观方面
322人看过
-
商业受贿罪如何认定,哪些行为会构成商业受贿罪?
149人看过
-
渎职犯罪与受贿罪的区别及判断方法
325人看过
-
受贿罪证据要求有哪些,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区别是什么
307人看过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
受贿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分别指的是什么,受贿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1根据刑法第385条第1款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索取他人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会损害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侵犯国家机关、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却希望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 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
-
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是什么受贿罪与受贿罪的主要区别与客观区别?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6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
-
受贿罪的客观方面与行为方面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6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权利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两种:一是索贿。即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二是收受贿赂。即行为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
-
商业贿赂罪主观方面的构成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2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 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为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回扣的表现形式一般有三种: (1)现金回扣。即卖方从买方付款中扣除一定比例或固定数额,在账外返还给对方; (2)实物回扣,如给
-
受贿罪与受贿罪的区别认定, 受贿罪与受贿罪的界限, 受贿罪如何量刑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4一、受贿罪与单位受贿罪的区别认定受贿罪时,应正确区分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的界限。单位受贿罪也是通过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来实施的,很容易与受贿罪相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单位受贿罪是在单位意志支配下,以单位名义实施的;受贿罪则是国家工作人员在自己个人意志支配下,为谋取私利而进行的。(2)单位受贿罪中的收受的他人财物,要归单位整体所有,即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为单位带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