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解读:黄色弹窗广告最高罚3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0 05:20:21 483 人看过

据报道,新版广告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较于20年前的旧版广告法,新法“与时俱进”地将网页弹窗广告、短信广告等纳入其中。其中,“弹窗不能一键关闭,最高罚3万元”的规定,引发热议。

爱上网的朋友都知道,如今网上到处是网络弹窗。不管你打开的是高大上的主流新闻网站,还是有趣好玩的商业网站,网络弹窗就像口香糖,黏在屏幕的前端。说实话,有的网络弹窗有积极作用,如政务网站弹窗,一般都是重要通知,与民众利益息息相关。这些弹窗跳出后,对用户有提醒作用,告诉你“这个通知很重要”。又如门户网站的新闻弹窗,目的是为了满足用户快速获取新闻资讯的需要,省去在海量信息中漫无目的寻找的时间和精力。

不过,更多的网络弹窗不再是“信息服务窗口”,而是令人生厌的广告。尤其是一些黄色弹窗,靠“很黄很暴力”吸引眼球,衣着暴露的美女,人头鱼尾图等惊悚画面,更有色情动画充斥屏幕前方,大量来自第三方插件的网站弹窗,不仅拖慢网速,干扰用户正常学习工作,有的还像打不死的小强,关掉一个又长出一个,严重的则是直接“操控”电脑,成为拖死电脑、打乱工作节拍的病毒。

更严重的是,不少浏览器有记忆功能,用户只要搜索过一次相关话题,以后每次打开浏览器,会自动跳出类似的图片、视频、新闻链接。本该及时制止黄色与暴力弹窗的网站,非但没有尽到“禁止”之责,反而将自己也置于弹窗前线。利益驱使下,一些电商网站不问公序良俗,只见利益不讲利弊,主动成为黄色弹窗一分子。

这种反向的推波助澜,不仅对未成年人起到负面诱导,还可能混淆本应有的理性价值视角。比如发生重大车祸后,一些电商网站第一时间弹窗,兜售事故中伤者的衣着或车辆零配件,将网页弹窗的娱乐化、商业化、低俗化演绎到极致。

强制弹出的黄色弹窗,具有伤害性和误导性,是一种不同于网民口诛笔伐的网络暴力。如果不能及时刹住黄色弹窗之风,你我随时都有可能成为网络暴力受害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0: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网络暴力相关文章
  • 弹窗广告成网络“牛皮癣”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网络弹窗已基本涵盖网站、网页游戏及播放器在内的绝大部分互联网产品,成为网上信息传播和广告推广的重要方式。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网民常用软件中,有弹窗广告行为的软件达1221个,其中每天弹出广告数量超过1000次的软件近500个。网络弹窗的初衷是为了使用户更方便快捷地获取突发新闻和重要资讯,但是随着用户数量增加,网络弹窗逐渐被滥用,色情信息、诈骗链接、流氓软件及病毒乘虚而入,甚至形成一条巨大的利益链条,严重扰乱互联网传播秩序,成为屡禁不绝的网络牛皮癣。网络弹窗广告属典型的侵入式广告形式,强制网络用户观看广告,不惜用技术手段或突破内容下限的不当诱导,并占用用户内存资源,甚至还可能收集用户的敏感数据。长期研究广告法的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吴某说。在我国广告立法中,必须重视对侵入式广告或推销策略的规范。吴某说,目前广告法及修订草案中对网络弹窗广告并无直接相关规定。由于缺乏有针对性的
    2023-04-24
    445人看过
  • 解读广告法修订和广告审查标准
    日前,市工商局举办《广告法》修订情况和广告审查标准专题讲座。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我市媒体及广告企业负责人、广告审查员进行了培训。某媒体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是《广告法》自1995年实施以来的首次大修,亮点颇多,重点锁定虚假广告治理问题。此次提交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与现行《广告法》相比,增加33条,修正18条,维持不变或仅有文字简单调整的24条。扩大了《广告法》的调整范围,充实和细化了重点商品、服务广告内容准则和广告活动规范,修订或新增了医疗、教育培训、房地产等类型广告的准则等。
    2023-06-07
    110人看过
  • 关于新广告法第43条:"垃圾广告"条款的解读
    根据我国2015年9月1日即将施行的《广告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上述是关于规范垃圾广告的规定。理解上述规定需要把握三点:一、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向其发送广告是前提;二、未经同意或者获得当事人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也包括向自然人的其他场所发送广告;三、未经同意或者获得当事人请求,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且在发送电子信息时应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上述电子信息不仅包括电话、短信、传真,而且包括通过电子邮件、社交媒体平台、应用软件等。如贵司在电话中所述,贵司作为广告发布者会在地铁、繁华场所派发广告的行为,若未经得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向其发送广告
    2023-06-12
    383人看过
  • 莫让网络违法弹窗广告“满网飞”
    前不久,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召开整治网络弹窗专题座谈会,专项研究治理网络弹窗乱象,并启动了整治网络弹窗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网络弹窗的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木马病毒、诈骗信息等非法弹窗行为。时下,点击各大网站,各种五彩缤纷的在线广告就会像彩蝶般在消费者眼前飘来飘去。图文并茂的网络广告的确能让消费者怦然心动,也能使人足不出户就可以货比三家。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网络弹窗广告已涵盖网站、网页游戏及播放器在内的绝大部分互联网产品,成为网上信息传播和产品推广的重要方式。与此同时,网络弹窗广告泛滥,传播有害信息的现象也非常普遍。随着电子商务、电子贸易迅猛发展,网上购物、网上交易不断发展,这一领域虚假广告宣传的现象大量涌现。受经济利益驱动,一些企业利用消费者对于网上购物、网络交易的猎奇心理,发布虚假、夸大的广告信息,以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有的企业则利用网
    2023-04-24
    171人看过
  • 互联网弹窗新规即将施行,如何辨别弹窗广告是否合法?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该《规定》旨在加强对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规范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如何辨别弹窗广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明确提出,不得设置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伦理道德的算法模型;不得利用算法实施恶意屏蔽信息、过度推荐等行为;不得以弹窗信息推送方式呈现恶意引流跳转的第三方链接、二维码等信息;不得通过弹窗信息推送服务诱导用户点击,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所以,如果遇到存在上述内容的弹窗信息,那么这些弹窗广告就是违规的,网友可向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举报。频繁推送弹窗广告可能会被处罚!根据该《规定》第五条第六项可知,提供互联网弹窗
    2023-05-06
    448人看过
  • 散发黄色广告怎么处理
    法律综合知识
    在国内,散发黄色广告(即含有淫秽、色情内容的广告)是违法的,可能受到刑事和行政处罚。具体处理方式如下:行政处罚:对于散发黄色广告的行为,国内的《广告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可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如果散发黄色广告的行为严重,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受到刑事处罚。具体的刑罚可能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处理这类问题的具体步骤可能包括报警、提供证据(例如广告样本、摄像头录像等)、合作警方调查等。如果你是受害者,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的解释是一般性的法律信息,具体的法律问题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2024-05-20
    288人看过
  • 广告法修订草案二审:网页弹窗广告必须能一键关闭
    据新华社电不得为药品推荐疗效、公共场所不能做烟草广告、网页弹窗广告须能一键关闭、10岁以下孩子不能作广告代言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二审稿,为做广告划出几大“禁区”,同时明确了广告责任主体,加大对虚假广告相关人员的惩处力度。医药医疗广告不能宣称“疗效”广告法修订草案规定: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不得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不得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患者或者其他广告代言人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一吃就停”“腰不酸了腿不疼了”“××胶囊,降压降糖”“多年没孩子,是××药给我们送来了小天使”……这些疗效诱人的广告,以后将不能再出现。烟草广告不能“登”上公共场所根据修订草案,禁止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移动通信网络、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和形式发布或者变相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在公共场
    2023-05-10
    154人看过
  • 治非法弹窗广告要用制度法律护航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2日听取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针对网络逐渐成为广告发布的重要媒介,草案规定,互联网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使用网络的人,或多或少都受到过弹窗广告的干扰。不管你喜欢不喜欢、愿意不愿意,打开网站后,广告就自动弹出来了,而且还要跟着你的鼠标跑,根本无法关掉。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发布广告必须遵纪守法,特别是弹窗广告,必须确保一键关闭。业内人士的新浪博客使用三年了,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只要打开业内人士的新浪博客,就会有弹窗广告。就在写这篇文章时,业内人士特意打开业内人士的新浪博客看看,什么1号店全国包邮5折狂欢等字样就弹出来了,而且内容还在不断变换。还好,弹窗广告的下方有关闭字样,点击关闭就能关掉。不是每个弹窗广告想关就能关掉,业内人士多
    2023-04-24
    256人看过
  • 广告法中涉及房地产广告条款的解读
    新《广告法》中有多个条款涉及房地产广告,对于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起到了规范作用。对涉及房地产广告条款作出四大解读。房产广告中房源要真实第26条规定,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解读:此条款首次对房地产广告发布内容做出明确规定,要求房源信息应当真实,不得含有虚假宣传。该条款还列举了四种具体违法情况。这有利于对于房地产广告内容做出规范,防止中介机构挂出虚假房源吸引购房人买房,也避免了少数房企为了促进销售而做出不实宣传。被动接收购房信息可维权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
    2023-06-05
    100人看过
  • 朋友圈转发广告最高罚100万
    根据最新广告法规定,自然人在自媒体转发广告的人也属于广告发布者,如果发布的是虚假广告,并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将被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后果严重的还须承担刑事责任。抢3毛钱红包帮转广告,结果是三无产品山东的林女士在微信上拥有几百位好友,其中一位好友在推销面膜。前不久,该好友在闺蜜群中发了一个微信红包,林女士抢了一个:0.3元。随后,好友就说这是广告红包,抢到的要帮忙转发面膜广告,林女士随手就将广告转发到了朋友圈。林女士的微信好友看到广告后,觉得不错,就买回来使用。哪料到面膜是三无产品,好友脸部过敏了。“她说是看到我转发的广告才购买的面膜,要我承担责任。”林女士说,最后她只好自掏腰包买礼物安抚这位好友,这起因为朋友圈发广告引发的赔偿纠纷才算平息。9月1日起,新《广告法》中明确规定,自然人在自媒体发布广告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不要以为《广告法离我们很远,不只是明星代言需要连
    2023-05-30
    222人看过
  • 最新广告法关于保健食品规定的解读
    无论是翻开报纸、打开电视机,还是收听广播、浏览互联网,在很多人的印象里,保健食品广告总是如影随形——各种取名为××胶囊、××营养片、××口服液的保健食品争先恐后地挤入消费者的视野,希望通过使用诸如降血脂、降血压青春驻颜,岁月不留痕增强免疫力,延缓衰老等类型的广告语吸引消费者购买。9月1日起,我国新《广告法》正式施行,新法中将新增多项规范保健食品广告的条款。一、保健食品广告乱象严重长期以来,对于什么是保健食品,消费者一直似懂非懂。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7月1日起施行)中的定义,保健食品指的是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但是在现实中,诸如药品、保健品、保健药品、保健食品之类的概念有些混乱,导致缺乏专业知识的
    2023-06-07
    338人看过
  • 广告法解读:朋友圈刷广告的小心被索赔
    随着微信的用户群体的迅猛增加,越来越多的商家将注意力投向微信营销模式。于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们的朋友圈不时被各路微商广告刷屏,让人不胜其烦。然而,根据1日开始实施的新《广告法》有关规定,在朋友圈乱刷广告将有可能被索赔。广告法解读:朋友圈刷广告的小心被索赔“收到微信小红包的朋友,请帮我转发一下广告。”在微信群中抢红包可要注意,发红包者往往会要求拿到红包的朋友帮忙转发广告。收红包手要快,帮忙转发广告却要“三思”。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管处处长谢旭阳告诉记者,自9月1日起,新《广告法》实施后不仅对温州的企业、商家在进行广告宣传时有较大影响,实际上对今后我们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地转发广告也有约束。“新广告法大大拓宽了广告发布者的范围。”谢旭阳告诉记者,之前的旧广告法规定,广告发布者只能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同时发布者和商品经营者之间需要有支付“费用”的前提。但在新《广告法》中,无论单
    2023-11-29
    482人看过
  • 最新广告法对保健食品广告的限制
    一、最新广告法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年修订)第十八条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二、最新广告法对保健食品行业的影响日化行业作为快消产品,竞争激烈、品牌众多,消费者对某一特定品牌的忠诚度不持久,因此对于广告的依赖性非常高。根据资料显示,仅2015年上半年,国内化妆品电视广告投放总量就达到217亿元,几乎所有的大牌栏目都是化妆品品牌冠名或特约。因此,新《广告法》对日化行业的影响不容小觑。新《广告法》中提到,广告不得使用通用的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词,也不能用纯天然、无副作用等绝对化用语
    2023-06-07
    435人看过
  • 广告法解读的相关内容
    今天早上一出门才发现下起了小雪,给人感到一丝冬意,那么今天我们要谈论的主题是的广告法解读,以下是我给大家总结并整理的有关广告法解读的相关资料。没接触过这类专题的朋友也不用担心,大家可以跟随我去了解这类知识。我相信通过大家的了解与学习都会成为半专业人士。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1994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公布。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法。第二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自行或
    2023-06-07
    343人看过
换一批
#网络侵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网络暴力是指以网络为媒介,通过用捏造事实或者无端谩骂等方法诽谤他人或者侮辱他人的行为,并会对当事人造成心理上的伤害,对网络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实施网络暴力者情节严重的会触犯刑法中的侮辱罪,最高判处三年的有期徒刑等。网络暴力是一种非常恶劣的网... 更多>

    #网络暴力
    相关咨询
    • 新广告法罚款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5
      新广告法还在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
    • 最新广告法禁用词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2
      2017年新广告法禁用词一、与“最”有关: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档、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时尚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先进加工工艺、最先享受、最后、最后一波、最新、最新科技、最新科学。二、与“一”有关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
    • 广告法最字罚多少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04
      在一定行业领域和地区范围内,使用“最”、“第一”等唯一性的修辞词汇用语宣传、广告的,会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可能受到行政处罚: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也是工商局处罚的依据。
    • 最新的广告法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6
      新广告法限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手续、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但公益广告除外。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针对不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 荆州医疗广告司法解释最新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18
      荆州医疗广告审批材料是镜头脚本光盘和广播文稿、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湖北省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湖北省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申请的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关于荆州医疗广告审批材料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