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件该如何应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1 19:22:58 376 人看过

一是要撰写好答辩状。答辩状是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最重要的诉讼文书;二是要整理好证据材料。行政诉讼是全面审查,因此,不管行政起诉状提出哪些问题,行政机关都要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所有证据;三是行政机关要按期提交答辩状以及证据材料。

行政诉讼案件有哪些法院审理

行政诉讼案件由各级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确定的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规定受理。

其中基层法院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法院受理不服一审上诉的案件,再审案件,县级以上政府为被告的、海关处理的、辖区内重大、复杂的,其他法律规定的案件;高级法院受理辖区内重大、复杂的一审案件和不服中级法院上诉的、再审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受理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及上诉的、再审的案件。

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和非诉执行行政案件。铁路运输等专门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经最高法院批准。高级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受理行政案件,即交叉管辖和集中管辖。

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后被驳回是可以申请再审的,行政诉讼的费用是由诉讼当事人支付的,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案件受理费,一个是其他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是由法院根据相关规定收取的,而其他诉讼费用包括检查费,公示费,鉴定费,差旅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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