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土地补偿划拨人员的资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8:21:02 446 人看过

如何认定土地补偿划拨人员资格。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否存在,是判断土地补偿分配问题的核心。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标准主要有三条。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是否有常住户口。二是以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户籍和长期生产生活为标准。三是是否与集体经济组织形成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和管理关系。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还没有对这一问题作出统一规定,各地的具体做法也不尽相同。不同的情况总结如下:

(1)农民工和商人。农村村民外出务工经商的情况逐年增加。这些人在失去成员资格之前仍然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二)农村户籍的大中专学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大中专学生一般将户口从原居住地迁到学校。虽然没有常住户口,但这些学生仍然把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土地作为基本生活来源。考虑到各种因素,应保留其成员资格。毕业后外出务工有生活来源的,虽未将户口迁至工作地,但不得以户口确认其在农村的分配资格。(三)因婚姻关系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流动的人数。进入集体经济组织实际生产生活,但常住地仍在原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人员,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新生人口。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权利能力从出生开始,不能因为户籍手续不完备而拒绝分配。只要能够确认征地补偿金是出生后产生的,就应该承认分配资格。(5)超生儿童。只要孩子的安置是合法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办理,孩子就可以享受和村里村民一样的待遇。父母不应因为子女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剥夺其参加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格。(6)兵役,两名劳工。这些人仍然把原集体组织的农村土地作为基本生活来源,应当享受与村民同等的待遇。被提拔入伍的人将不再享受与村民同等的待遇。(7)回家养老。这些人员虽然实际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生产、生活,但不应以承包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土地为生活保障,也不应具有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21: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计划生育相关文章
  • 如何分配土地补偿费,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资格如何认定
    如何分配土地补偿费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该补偿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并非不允许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进行分配,法律对此并无禁止性的规定。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资格的认定成员资格确认问题是农村土地补偿分配纠纷案件的核心问题。司法实践中,法院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标准上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采取单一标准的方法,即以是否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作为判断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定标准。二是采取符合标准的方法,即以户口标准和是否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长期生产、生活来判断。三是根据权利义务关系是否形成的事实作为判断标准,即必须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形成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及管理关系。《解释》起草小组在大量调研和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定问题拟定了初步意见,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定问题事关广大农民的基本民事权利,属于《立法
    2023-04-30
    406人看过
  • 如何分配土地补偿费,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资格如何认定
    如何分配土地补偿费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该补偿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并非不允许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进行分配,法律对此并无禁止性的规定。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资格的认定成员资格确认问题是农村土地补偿分配纠纷案件的核心问题。司法实践中,法院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标准上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采取单一标准的方法,即以是否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作为判断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定标准。二是采取符合标准的方法,即以户口标准和是否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长期生产、生活来判断。三是根据权利义务关系是否形成的事实作为判断标准,即必须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形成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及管理关系。《解释》起草小组在大量调研和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定问题拟定了初步意见,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定问题事关广大农民的基本民事权利,属于《立法
    2023-02-06
    74人看过
  • 国有土地有偿划拨如何定价
    一、国有划拨土地的价款是多少《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土地资产处置时,要考虑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平均取得和开发投入成本,合理确定土地作价水平。采用授权经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土地资产的,按政府应收取的土地出让金额计作国家资本金或股本金”。《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规定:“明确企业的国有划拨土地权益”。“划拨土地设定抵押权时,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可作为使用者的权益,计入抵押标的。”“划拨土地经批准可以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部分可计为转让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平均取得和开发成本,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作为原土地使用者的权益,计入企业资产。”“划拨土地需要转为有偿使用土地的,应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与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差额部分核算出让金,并以此计算租金或增加国家资本金、国家股本金。“土地使用权划拨指的国家把相关
    2023-03-14
    342人看过
  • 划拨土地拆迁如何赔偿
    1、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是由政府部门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2、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3、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4、好多人都搞不清楚行政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的区别,实际上两者是有质的区别的,而且在拆迁赔偿时也是有区别的。5、目前房地产开发用地取得方式主要有两种:国有划拨和国有出让。划拨土地是指开发商在当初获得土地的时候是无偿获取的,没有向国家缴纳过土地出让金;出
    2023-02-21
    78人看过
  • 土地划拨土地如何买卖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未经有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一、国有划拨土地自建房能过户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4条的规定,“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不能转让,该规定属于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国有划拨土地自建房不能过户,但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
    2023-04-06
    73人看过
  • 国有划拨土地企业拆迁如何补偿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1)自有产权企业拆迁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计算公示为:补偿金额=土地区位补偿价+房屋面积×房屋重置成新价+附属物及设备损失及重置成新费+设备搬迁安装费+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营业面积×每平米补偿标准)+奖励和补助+其他无形资产损失;(2)自有产权企业拆迁选择产权置换的,补偿金额的计算公示为:补偿金额=安置房与原房屋之间差价补偿+设备搬迁安装费+临时安置费+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营业面积×每平米补偿标准)+奖励和补助+其他无形资产损失。一、企业拆迁补偿费用标准是什么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1、拆迁资产补偿费用包
    2023-03-07
    232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计划生育
    相关咨询
    • 土地补偿款分配人员的资格如何认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13
      土地补偿款分配人员的资格认定是,是不是农村集体经济且是经常居住的地方。可以说只要是在户口本上的人,都是可以拿到补偿款的。未成年也包含在内,征地补偿款的项目类型有很多种,每一项的补偿费用都是不一样的。
    • 土地征收划拨补偿如何补偿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25
      1、从历史角度上看,行政划拨是指土地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调拨使用,具体包括两个方面: (1)土地使用者如果需要土地,不是通过购买或租赁的方式获得,而是按照一定的建设用地程序,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无偿拨给。 (2)国家因经济、文化、国防建设或者兴办社会公共事业,如果需要使用原土地使用者正在使用的土地,也不是通过购买或租赁的方式取得,而是运用行政手段无偿调用。 2、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对原土地使用权人给
    • 划拨土地拆迁如何补偿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24
      1、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是由政府部门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2、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 3、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
    • 划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如何划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6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注意,这里没有强调被征收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是出让土地还是划拨土地,该条例名称已经明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即无论还是划拨,还是出让的土地,均按货币补偿的基准
    • 划拨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如何确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30
      按照2002年7月1日颁布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和为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在具体的评估作业中,应当利用各种适合的估价方法如市场法,收益法等根据宗地的条件评估其正常情况下的最佳用途及最高出让年限下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然后扣除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就可以得出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以此做为收取土地收益金和进行适当补偿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