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行就是行政管理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5 15:25:28 190 人看过

行政执法是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方式,没有行政执法,国家行政管理就无法具体实施和切实执行。企业行政管理资质是指企业具备完成工程的能力资质。行政管理措施是为达到管理目标而采取的具体措施和手段,需要根据管理目标要求、科学运用行政方法,并提高管理水准。

标题0:行政执法是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方式吗】

行政执法在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这是因为,在行政管理的实际过程中,一切行政法律关系所涉及的法律规范,都必须通过行政执法这一基本方式才能得到具体实施和切实执行;一切行政管理和服务,也都必须通过行政执法这一基本方式才能具体而有效地作用于相对人和国计民生。因此,没有行政执法,国家行政管理就没有了具体的措施和有效的手段,就不可能实现国家的行政管理职能。

标题1:企业行政管理资质是什么意思】

企业行政管理资质是指企业要取得《企业资质证书》的能力资质,实际上就是指企业有能力完成一项工程的证明书。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标题2:行政管理措施指什么?】

行政管理措施是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达到行政管理目标而采取的具体措施和手段。要建立高效运行的行政管理系统,必须根据管理目标的要求,以事为核心,因事设岗、因岗定职、因职定员;按照能级管理的要求,合理选择和配备各层次的管理人员,使各级管理人员的能力与所担任的职务基本相符。在行政方法的使用上,一定要遵循客观规律,科学地、实事求是地加以运用,切忌头脑发热,感情用事,凭个人主观愿望盲目使用。同时,要加大学习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管理者)的管理水准。

行政执法是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方式,因为它是具体实施和切实执行法律规范的基本手段,也是行政管理和服务的有效工具。没有行政执法,国家行政管理就无法具体落实和有效实施,无法履行其职能。企业行政管理资质是企业完成工程的能力证明,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建筑施工活动。行政管理措施是为实现管理目标而采取的具体手段和措施,应科学运用,不盲目使用,并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管理水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三节 代履行 第五十二条 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二节 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 第四十九条 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应当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8: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执行相关文章
  • 抽象行政行为是否是行政诉讼法管理
    1、抽象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是不进行管理的。法院不进行管理的案件分别有: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2、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1)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一、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1、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虽然都属于行政行为。但二者也存在本质区别,表现在:(1)实施行政行为的主体不同。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委托的组织;而实施抽象行政行为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及地方各级立法机关。(2)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引起行政诉
    2023-04-07
    204人看过
  • 行政执法局归谁管理
    法律综合知识
    一、行政执法局归谁管理行政执法局一般归地方政府或市政府部门管理。具体的管理层级可能因地区和机构设置而有所不同。在一些地方,行政执法局可能直接归属于市或区政府的领导,而在其他地方,它可能归属于某个特定的政府部门,如城市管理局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行政执法局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和协调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城市管理专项活动和重大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城市管理违法执法案件,制定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以及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等。二、行政执法局和城管局有什么区别行政执法局和城管局在职责、权力来源和管理范围等方面存在一些区别,具体如下:1.职责:行政执法局是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城市政府部门,主要职责是组织和协调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查处或督办城市管理违法执法案件等。
    2024-01-11
    430人看过
  • 行政监管措施是行政处罚吗
    行政监管措施不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行政监管措施是行政处罚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n (一)警告、通报批评;\n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n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n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
    2022-06-29
    232人看过
  • 行政判决执行与行政执行与行政强制执行的比较
    在我国,对行政执行原理的阐述与制度的构建都存在相当的分歧,很多问题亟待澄清和解决。实践中凸显的种种难题在于理论上的混乱和模糊。要甄别有关行政执行的相关概念,首先要阐清执行的性质,并以此进一步研究各种执行权的性质与范围。我们所讨论的执行是指对生效法律文书的实施。所谓执行,即强制执行,与履行相对应。履行指当事人自动完成法律义务,是主动行为;执行则指在当事人不主动履行特定义务的情况下,由有权机关采取执行措施强制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执行具有以下特征:第一、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第二、执行依据是生效的法律文书;第三、执行对象是人身、财产或行为。执行是依据法定程序与方式进行的,采取的措施也依据法律规定,从而与履行相区别。根据我国的立法,三大诉讼法都规定了对法院判决的执行,分别是刑事诉讼执行、民事诉讼执行与行政诉讼执行。行政诉讼执行出现较晚。行政诉讼执行包括行政判决执行与行政裁定执行
    2023-06-13
    143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执行指的是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吗
    行政处罚的执行不是指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都是具体行政行为分别如下:1、性质不同;2、目的不同;3、实施的机关不尽相同。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一种制裁,而行政强制执行不是制裁,不以设定某种新的义务为宗旨,本质上属于执行行为,在相对方开始履行或应允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或义务时,强制执行措施即应停止。一、行政强制执行拆迁程序是什么一般程序是指城市房屋拆迁强制执行与其它行政强制执行相同或相通的执行程序。从实践来看,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阶段:1.告诫告诫是指当行政相对人逾期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时,行政机关向相对人发出通知,要求和督促其自动履行义务的一种措施。房屋拆迁中有权做出告诫的行政机关包括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即区拆迁办或区房产局、做出拆迁纠纷行政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即市房产局和由政府授权行使房屋拆迁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即行政执法局,其他任何机关或组织都无权做出告诫。相对人收到
    2023-06-25
    360人看过
  • 法院执行行政强拆就不违法吗
    一、法院执行行政强拆就不违法吗倘若某项强拆行动符合法定的程序安排,便未必会触犯法律规定,以致于被认定为违法行为。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对于强制性拆除的流程及方式有明确的规定和指引。首先,必须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请求批准进行行政强制性的拆除作业,需要提供所需的各类资料作为依据,以协助决定执行行政强制性的拆除策略。在此过程中,若有任何当事人或权益人认为此强拆行径对自身权益造成了损害,他们既可向上级机关请求行政复议,亦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2024-07-11
    399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管理?资质属于行政许可吗
    一、什么是行政管理行政管理最广义的定义是指一切社会组织、团体对有关事务的治理、管理和执行的社会活动。同时也指国家政治目标的执行,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狭义的定义指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又称为公共行政。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管理的对象日益广泛,包括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市政建设、社会秩序、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二、资质属于行政许可吗资质属于行政许可。登记是行政机关对个人、企业是否具有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资格和特定身份的确定。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
    2023-06-19
    385人看过
  • 行政许可算行政执法吗
    行政许可行为是典型的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程序基本法律法规第五十四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第五十五条行政执法依据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执法依据应当向社会公开。未经公开的,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第五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依法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参加行政执法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持证上岗。第五十七条根据国务院的授权,省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的行政执法部门,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不得再行使已被调整出的行政处罚权;继续行使的
    2023-06-13
    84人看过
  • 纳入行政诉讼的就是行政合同吗?
    我国行政合同诉讼到底选择何种审理规则,在实践中是个两难的司法困惑:一方面,行政合同具有民事合同的某些特性,一旦出现违约,能否适用民事诉讼的规定,尚不明确;另一方面,如果按照传统行政诉讼的模式对行政合同进行司法审查,显然还存在很多规则冲突。当前理论和实务界对行政合同诉讼的司法困惑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讨,解决的途径主要是对传统行政诉讼进行制度补缺。这种方式将行政合同诉讼直接嵌入传统的行政诉讼机制中,在原有的诉讼制度设计上进行改良。我国《行政诉讼法》设计的行政诉讼机制是以具体行政行为为中心的单轨制诉讼,其中心任务是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因此从《行政诉讼法》设计的具体制度来看,行政合同不在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列。虽然最高法院用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具体行政行为作了扩张型解释,即通过引入行政行为的概念将行政合同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但这也仅是概念上的变通,司法解释并未就行政合同诉讼进行具体的制
    2023-02-10
    189人看过
  • 行政主体是不是就是行政机关
    一、行政主体是不是就是行政机关一般行政主体就是行政机关,但行政主体也包括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的组织。所谓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二、行政机关是不是有可能是被告行政机关有可能是被告。(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3)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4)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
    2024-01-27
    316人看过
  • 行政复审是不是就是行政复议
    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复审行为是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畴的,其一般在反倾销活动中适用。《反倾销条例》规定,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反倾销行政复审流程反倾销行政复审的主要类别第一,期中复审,是指反倾销措施执行一段时间后,主管机关对是否应继续执行反倾销措施进行审查。由于这种复审是在征收反倾销税的5年期限内进行的,因此一般称之为期中复审。任何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均可以提出这种审查要求,但应提交必要进行审查的确实资料。反倾销主管部门也可依照职权主动进行期中复审。期中复审的结果可能是取消征税或价格承诺,也可能加重、减轻征税或价格承诺的条件。第二,期终复审,又称日落复审,即反倾销措施执行5年期满时,当局对反倾销措施是否应如期终止进行审查。期终复审的立案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反倾销措施
    2023-08-01
    262人看过
  • 行政执法车辆管理条例
    行政执法车辆管理制度具体如下:1、车辆及驾驶员管理:(1)所有车辆由综合处统一调派管理,各用车部门需提出用车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用车;(2)驾驶员由综合处管理,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综合处考核,支队长同意后,可设兼职驾驶员,兼职驾驶人员发放驾驶津贴的50%;2、车辆费用的管理:(1)支队所有车辆的购买及保险、路桥、养路费、燃油等均由综合处统一办理;(2)因工作需要到主城区外的长途用车,须经支队领导同意后,费用按规定报销。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车辆、船艇配置规范(试行)》的通知-法律法规发文单位:上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文号:沪城管执〔2006〕18号发布日期:2006-12-28执行日期:2006-12-28各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市城管执法总队:为规范城管执法队伍装备建设,提升城管执法车辆装备技术水平,提高城管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率,特编制《上海市
    2023-07-03
    204人看过
  • 行政裁量对于行政行政管理有什么必要
    行政管理,特别是现代行政管理,行政权的行使是与行政裁量密切相联系的。韦-德指出,“现代政府管理要求尽可能多且尽可能广泛的裁量权,议会法案起草者也竭力寻找能使裁量权变得更为广泛的新的措词形式,议会在通过这些法案时也无意多加思量”。但这是为什么呢?为什么行政权的行使总是与行政裁量密切联系?议会法律为什么要授予行政如此广泛的裁量权呢?行政裁量对于行政权的行使是必需和必要的吗?对于行政裁量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我们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四点:其一,行政管理事务的无限性与法律的有限性的矛盾使然。行政机关每天要处理大量的有关国家经济、社会、文化等广泛的事务,这些事务有的涉及政策选择,有的涉及规划设计,有的涉及突发事件应对,等等。这些均需要执法者不断适应新情况,新变化而决定行为路径和行为方式。显然,法律不可能事前对这些事项完全加以明确、具体的规定,不可能事前对之都给出准确界限和确切的行为规范,法律不得不赋予行政机
    2023-06-02
    300人看过
  • 行政处罚在行政诉讼内执行吗
    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当事人在受到行政处罚后,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构和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在复议和诉讼过程中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一、不交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现实社会中很多时候人们做出违法的行为,这样是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的,但是很多人却不执行规定,那么行政处罚不交多久被强制执行,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申请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行政处罚取缔如何执行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当事人在受到行政处罚后,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构和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在复议和诉讼过程中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法院对于
    2023-03-17
    328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执行是指行政相对人在行政主体所做出的行政行为所规定的义务的制约和压力下,进行选择自身行为、改变行政相对人行为,最终达到行政行为的实现的活动过程。 这一过程不仅包含了被动、静态的法律义务的履行,更主要的是包含着主动、动态意义上的行政行为... 更多>

    #行政执行
    相关咨询
    • 执行行政管理规定的行政治安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1
      行政管理关乎企业的正常运行,事情设计都各个方面,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工作: 1、负责修订完善、汇总公司的行政管理制度,并在报请领导批准通过后将制度下达贯彻落实到每个部门,确保公司运转按制度执行。 2、负责行政事务文件的收发管理,及对公司所有办公设备的管理使用。 3、负责组织公司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对行政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事项按规定做出处理措施。 4、负责行政会议的通知、召集,对公司会议室、
    • 行政执法是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方式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9-29
      国家行政管理的目的是实现国家的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古今中外任何一个国家的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都必然是也只能是通过行政管理才能得以实现;而现代民主国家的行政管理就是服务。在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其环节和方式是多种多样的,诸如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而其中,行政执法在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这是因为,在行政管理的实际过程中,一切行政法律关系所涉及的法律规范,都必
    • 行政拘留就算是行政处罚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1
      1、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所作出的刑事拘留是不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的,若其作出的拘留为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的行政拘留,则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 2、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
    • 行政拘留是不是一定就能执行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8
      关于行政拘留执行的回答为(一)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二)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 (三)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并提出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处罚暂缓执行。 (四)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 如何通过强制执行方式进行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4
      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按照按照下列程序进行:首先,行政机关应当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然后,履行期届满后,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法院执行;执行完成后,执行程序终止;最后,案件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