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义务赠与合同如何撤销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21:42:49 379 人看过

附义务赠与合同享有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财产权利还未转移前享有的,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法定撤销权是存在以下情形享有的: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法定其他情形。

一、没有赠与合同能否行使撤销权

合同签订的形式有口头、书面和其他形式,没有签订书面赠与合同,但口头承诺赠与的,赠与人在财产所有权转移或者出现法定情形时,可以行使撤销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0: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在交付之前怎么才能撤销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交付之前在通常情况下是能够撤销的,存在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一、撤销赠与的时效是多久赠与行为人撤销自己所作出的赠与行为的适用时效一般为随时,但应当在赠与行为完成之前撤销,否则是不可以进行撤销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该规定。二、民法典规定赠与怎么行使撤销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
    2023-03-23
    413人看过
  • 赠与合同附义务是什么意思以及赠与合同附义务的特征
    一、赠与合同附义务是什么意思赠与合同附义务的意思是指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的赠与不同于一般的赠与,而属一种特殊的赠与,也称附负担的赠与。二、赠与合同附义务的特征赠与合同附义务的特征在于:1.一般的赠与,受赠人仅享有取得赠与财产的权利,不承担任何义务。而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承担一定的义务。2.附义务的赠与,其所附义务有一定限度,通常低于赠与财产的价值。3.一般情况下,在赠与人履行了赠与义务后,才发生受赠人义务的履行问题,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无不可。4.赠与所附义务,可以约定向赠与人履行,也可以约定向第三人履行,还可以约定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履行。5.履行赠与所负的义务,依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6.赠与所附义务,是赠与合同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另外的独立合同。三、附义务的赠与的效力1.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赠与人向受赠
    2023-03-14
    329人看过
  • 赠与合同附义务的特征
    赠与合同附义务的特征在于:1.一般的赠与,受赠人仅享有取得赠与财产的权利,不承担任何义务。而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承担一定的义务。2.附义务的赠与,其所附义务有一定限度,通常低于赠与财产的价值。3.一般情况下,在赠与人履行了赠与义务后,才发生受赠人义务的履行问题,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无不可。4.赠与所附义务,可以约定向赠与人履行,也可以约定向第三人履行,还可以约定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履行。5.履行赠与所负的义务,依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6.赠与所附义务,是赠与合同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另外的独立合同。一、与财产赠与有关的规定《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
    2023-06-23
    479人看过
  • 附义务赠与的撤销权有没有限制呢?
    受赠人已经履行全部义务的,赠与人不应再享有撤销权。赠与人部分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只能在未履行义务的范围内行使撤销权。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六百六十二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附义务赠与合同的规定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又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或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时,要求受赠人承担一定义务为附加条件的赠与合同。例如,赠与人向一教育机构赠与一笔资金,约定在3年内由受赠人负责建成一所希望小学;赠与人将自有私房赠与他人,但约定由受赠人用该房屋为赠与人抵押一笔债务。附义务赠与,若附加条件合法,则赠与有效;若附加条件违法,则赠与无效。《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2023-08-09
    176人看过
  • 如何撤销房屋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撤销可以反悔吗
    一、如何撤销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房屋赠与合同的具体方式如下:1.赠与关系成立,且受赠人未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之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2.赠与关系成立,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时,赠与人一般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时间应当在赠与关系成立之后,但未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在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之前提出,否则赠与人就不能有效的行使撤销权、进而达到撤销赠与的法律效果。《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二、赠与合同撤销可以反悔吗签订赠与合同撤销之后是不可以反悔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具有
    2023-05-03
    316人看过
  • 捆绑销售与附义务赠与应当如何区分
    2003年3月5日,某县药监局在检查中发现:2001年7月23日,××医药公司从××制药有限公司(药品产生企业)的药品销售代理人处购进劲根胶囊及劲根胶囊赠品200套,进价为21元,售价为25元。该医药公司到被查之日,已经出售劲根胶囊191盒,剩下9盒,已经搭配无偿赠送的劲根胶囊赠品196盒,剩下4盒。执法人员对剩下的当场作出先行登记保存决定。后经检验,劲根胶囊是合格药品,而劲根胶囊赠品是销售代理人为了促销劲根胶囊而制造的假药。事发后,发现该销售代理人使用的身份证是假的,并逃之夭夭,下落不明。此案颇受争议,有人认为这种买一送一行为为捆绑销售,有人却认为是附义务赠与行为,有人主张要以产品责任追究XX医药公司责任,有人却认为根据民法主从合同的法理不应当追究。笔者不禁想,如果这假药造成服用人死亡会有怎么判决呢?前不久有个类似的案子:2006年6月18日,北京市嘉临门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在朝阳区十里堡华
    2023-06-09
    187人看过
  • 什么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法律特征是什么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也称附负担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付义务的合同。其法律特征是:1、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2、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单务无偿合同;3、是一种将义务附加于赠与的合同。一、故意不告知赠与物致人损失要不要赔偿?可以肯定,受赠人有权要求故意不告知赠与物瑕疵的赠与人承担赔偿责任。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表面看来,赠与合同作为单务无偿合同,受赠人不承担任何法律义务,赠与人除依约给付赠与标的物外,原则上也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二、未出具赠与合同就属于双方法律行为吗赠与具有双方行为性质,因此,赠与合同算双方法律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不能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
    2023-06-20
    65人看过
  • 附条件的房产赠与合同和附义务赠与合同的区别
    一、附条件的房产赠与合同和附义务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1、所谓附条件赠与,是指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的成就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条件尚未成就时,赠与的权利义务虽已确定,但效力却处于未定状态。2、而附义务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义务。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生效;但如果不履行义务,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合同。《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五十八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六百六十一条【附义务赠与合同】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二、附条件的房产赠与合同范本什么样?
    2023-04-13
    376人看过
  • 赠与附义务影响合同生效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赠与合同是可以附义务的,只要赠与合同与所负的义务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影响合同的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附义务赠与合同】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一、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是否有效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款可以要回。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如一方有赠与的意思表示,而另一方无愿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又或只有一方愿意接受赠与,而另一方无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均不能成立。我国法律允许赠与时对受赠人附设一定的义务,也可通过附条件(或附期限)来调整赠与的法律效力。但附条件(附期限)的赠与和附义务的赠与有着严格的区别。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其所附义务与赠与合同自身的法律效力无关,不会因所附义务而解除或延缓赠与的效力。而在附条件(附期限)的赠与中,条件(期限)的成就与否直接关系到赠与的生效或解除。《民法
    2023-03-09
    179人看过
  • 附义务赠与合同的概念定义特征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又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或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时,要求受赠人承担一定义务为附加条件的赠与合同。例如,赠与人向一教育机构赠与一笔资金,约定在3年内由受赠人负责建成一所希望小学;赠与人将自有私房赠与他人,但约定由受赠人用该房屋为赠与人抵押一笔债务。附义务赠与,若附加条件合法,则赠与有效;若附加条件违法,则赠与无效。一、签订赠与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2、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若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3、赠
    2023-06-22
    240人看过
  • 受赠人有义务遵守赠与合同所附的义务吗
    一、受赠人有义务遵守赠与合同所附的义务吗赠与人可以在赠与合同中附义务,附义务赠与的,受赠人应该接受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后可以不履行吗首先,签订赠与合同后,如果只是一般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赠与,即不再履行给付义务,不承担法律责任。反之,如果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比如向学校捐款,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要积极履行给付义务。在赠与人不履行时,即为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受赠人可以主张赠与人给付财产,赠与人拖延或是明确表示不给的,受赠人还可以去法
    2023-05-03
    174人看过
  •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有何主要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有何主要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附加义务。附义务赠与合同成立后,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在赠与财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值范围内履行附加义务,否则,赠与人或有关部门有权请求受赠人履行;受赠人拒不履行的,赠与人可撤销赠与。但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有何主要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附加义务。附义务赠与合同成立后,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在赠与财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值范围内履行附加义务,否则,赠与人或有关部门有权请求受赠人履行;受赠人拒不履行的,赠与人可撤销赠与。但是,如果所附义务并非因受赠人的事由不能履行或不必要履行,则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
    2023-06-09
    324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附义务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第二项规定,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义务的赠与,不是单独的另一个合同的内容,而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一)所附义务不能是受赠人的“既存义务”,所谓“既存义务”就是指当事人本来就应当履行的义务。即所附义务应该是非法定义务。(二)附义务赠与的履行,一般为赠与在先,义务附后,即受赠人接受赠与后才履行的义务,而不是先履行义务才能接受赠与。(三)所附义务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第三人权益和违反公序良俗、道德约束,不得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所附义务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第三人权益和违反公序良俗、道德约束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赠与合同无效。(四)附义务的赠与,其所附义务有一定限度,通常低于赠与财产的价值。受赠人仅在赠与财产的价值限度内有履行其义务的责任。一、
    2023-03-15
    411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义务性质和撤销问题分析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只要是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满足赠与合同撤销权的条件,附义务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按照规定撤销合同,并不因为附义务而受到影响。在赠与合同当中,只要当事人之间合同一经过成立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双方都不能反悔,特别是赠与人不能因为没有交付而不承认该合同的效力。若是赠与人不履行合同的约定,那么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证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公证过的赠与合同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但在法定的情形下,可以撤销,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
    2023-07-01
    101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赠与能不能附义务生效,赠与合同能不能撤销?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赠与能不能附义务生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附义务的赠与,也称附负担的赠与,是指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的赠与不同于一般的赠与,而属一种特殊的赠与。其特征在于: 1、一般的赠与,受赠人仅享有取得赠与财产的权利,不承担任何义务。而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承担一定的义务。 2、附义务的赠与,其所附
    • 附附义务赠与纠纷可以撤销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9
      撤销附义务赠与合同是可以的,撤销赠与合同的要求也适用于附义务赠与合同。 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 二、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
    • 撤销附义务赠与合同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1
      行使撤销权的主体不同,导致撤销权的期限也不同。如果赠与人自己行使撤销权,期限是1年;如果是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期限是6个月。
    • 附义务赠与时,受赠人不履行其义务时,赠与人可以撤销其赠与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2
      在赠与属于附义务赠与时,受赠人应在赠与物的价值限度内履行所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其义务时,赠与人有权请求受赠人履行其义务或撤销其赠与。
    • 什么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附义务赠与合同成立的条件?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13
      一、什么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又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或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时,要求受赠人承担一定义务为附加条件的赠与合同。例如,赠与人向一教育机构赠与一笔资金,约定在3年内由受赠人负责建成一所希望小学;赠与人将自有私房赠与他人,但约定由受赠人用该房屋为赠与人抵押一笔债务。附义务赠与,若附加条件合法,则赠与有效;若附加条件违法,则赠与无效。 二、附义务赠与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