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股权转让有优先购买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17:21:28 396 人看过

公司其他股东对股权转让有优先购买权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

一、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规则

1、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转让股权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此处的“同等条件下”指的是应当考虑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以及期限等因素。

2、通知确定的期间短于二十或者未明确行使期间的,行使期间为二十日。

3、如果其他股东中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股东都愿意受让该转让的股权,应当通过协商确定各自受让的比例,若协商不成的,则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优先购买权。

二、承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司股权离婚时如何分割

离婚时,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但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的股权应当予以分割。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另一方,且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另一方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如果说其他股东不同意,但是原意形式优先购买权,那么将股权转让给该股东,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其他股东既不同意,又不行使优先购买权,视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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