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二手车后怎么上牌照
交易:首先要选定二手车进行交易,签订二手车交易协议和过户协议,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
车检:将车开到车辆管理所进行外检,主要检查发动机号和大架子号与原车是否相符,车辆是否有盗抢嫌疑等。
选号:二手车不允许选择个性车牌,所以必须经过机选号码来确定新号牌。
更换号牌:在车管所规定期限内,拿旧号牌到车管所领取新号牌即可。
另外,如果你想卖掉旧车后继续使用自己的车牌号,也可以申请保留原号。
二、二手车怎么买保险
1、保险要“因车制宜”
对于那些经常外出,又习惯于晚上开车的车主,最好在购买了交强险之后,选择合适的商业险,车主小李前段时间晚上行车时,撞到了一位老大爷,由于自己只上了交强险,所以,最后大部分医疗费用只能自掏腰包。有的车主为了节省费用,就只上交强险,其实,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等也是非常实用的,只要车在跑,就难免刮刮碰碰发生一些意外情况,合理选择保险对于车主来说是一个最好的保障。
还有一些老龄车,虽然能够正常的行驶,但是在恶劣的环境下,难免会出现故障,二手车百科网建议,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购买自燃险,尽量减少自己的经济损失。
2、理赔记录决定下一年保费情况
并不是所有的事故都需要向保险公司寻求理赔的,有的时候会得不偿失。因为,上一年的理赔次数和理赔金额将决定下一年车险续保的优惠程度,一般,频繁的出险会导致第二年保费上涨。有的保险公司明确规定,假如上一年度车辆未出险,续保时可以享受9折优惠;两年没出险可享受8折优惠,最多可享受7折优惠。上一年度发生1次赔款的车辆,还会按照基准保费承保,但同时保费上调情况还与事故程度以及是否有人员伤亡有关,一般出险6次以上就可能会被拒保。
给机动车上牌照从来都是一件大事,毕竟要是没有上牌照就开车上路的话,则在我国可能会构成交通违章,那么此时是要依法追究驾驶者的法律责任的。因此,在当事人买二手车后,一定要及时的办理牌照。
-
四川成都电动车上牌照要满足什么手续2024
360人看过
-
2024四川成都市电动车上牌照手续包含哪些
194人看过
-
2024四川成都市外地车牌换车牌有什么手续
308人看过
-
四川成都市新车机动车临时号牌办理手续是什么2024
389人看过
-
四川成都市汽车异地上牌没居住证处理方法是什么2024
218人看过
-
成都买二手车上牌照应该如何处理
197人看过
-
四川成都驾照办理办理流程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30办理流程:办理流程1。提交报名基础资料(学生信息登记表、提示表、申请表、体检表)。一般来说,可以交给教练。2、驾校持学生资料到车管所申请合格考试流程。1、报名体检:体检一般在大型驾校进行。作者在沈宝白沙洲基地进行体检。检查视力和色盲需要身份证和档案,一般由教练带领。流程简单,但等待时间会更长。二、科目一:科目一考试的重点是多做题,死记硬背,可选择在驾校一点通网站上练习,把章节练习全部做完,并记住错
-
买二手车需要重新上牌照吗买二手车需要重新上牌照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19买二手车需要重新上牌照吗,一、买二手车需要重新上牌照吗买车的时候要看原来的车主愿不愿意把牌照一起卖给你,如果不愿意,你还是得重新上牌。整个流程也不麻烦的,如果车管所人不多的时候,最多半天就搞定了。自己重新选号有个好处就是可以选个自己喜欢的号。过户费用具体多少得咨询车管所或者二手车公司。二、自己造的汽车如何上牌照办证需要发动机号、车架钢印等对得上,必须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制造的车辆,个人造的车,不能上
-
买个二手车还没有上牌照,二手车如何上牌呢?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6全国各地二手车上牌需要的手续各不相同,以北京为例二手车上牌需要提交的材料: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购置税发票或者二手车过户票、购车指标、身份证。 二手车上牌可以网上选号吗?这是大家都很关心的问题,目前二手车上牌无法通过网上选号,依然是现场“10选1”或“选号机自编自选号牌”两种方式。据悉二手车网上选号技术正在研究以及技术调整,将来可能会实现二手车网上选号。 二手车上牌时办理时限,自受理之
-
苏州牌照车辆打算回四川成都更换当地车牌,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4需要车辆登记人持身份证和车辆一起,到车辆在苏州登记车牌的车管所申请转籍手续。取得机动车档案和临时车牌,再由当事人和车一起到成都车管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规定需要车辆是国五排放标准机动车,车辆违章事故处理完毕,车辆手续证件齐全有效,办理转籍和落户手续,当事人需要出具身份证,异地户籍需要有在本地居住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三条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
-
四川成都市拆迁赔偿明细2024辽宁在线咨询 2024-08-31四川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结合地区情况以及工伤事故发生时间具体确定。 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第十三条规定。 2003年12月31日前受到事故伤害或确诊患职业病的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已经按原有关规定处理了的不再重新处理;2004年1月1日以后应享受的工伤待遇按《条例》的规定执行。 2003年12月31日前受到事故伤害或确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