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的分手房子归谁所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01:10:17 52 人看过

恋爱期间买房,分手房子归属如下:

(一)登记于双方名下无特别约定的视为共同共有,双方各占50%;

(二)登记于双方名下且约定份额的视为按份共有,根据出资份额确认权属比例;

(三)登记于一方名下的一般视为个人独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结婚后个人买房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个人买房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结婚后夫妻双方对于购买房屋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其所有权归属方式具体如下: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份额怎么办?

婚前购买房产份额的认定方式:

1、如果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认份额;

2、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且登记于双方名下的,一般等额进行分割;

3、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且登记于一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登记方所有,另一方可以请求登记方予以补偿。

三、恋爱期间共同贷款买房,分手后房怎么分

恋爱期间双方共同买房,分手后按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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