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19:31:43 489 人看过

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规定是什么?

1、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当中是不包括有精神损失费用的,只包括有物质方面的损失费用。刑事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起诉人主张精神损失赔偿的,人民法院一般是不支持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二、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如宣扬别人婚恋生活,在新婚夫妻房间安装监视设备,私自拆开他人信件了解他人的秘密等都属于违反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

3、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使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4、监护权受到侵害引起精神损害,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赔偿精神损害。

5、特定纪念物品遭受灭失或毁损引起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不管是在刑事诉讼过程当中,还是在民事诉讼过程当中,如果要主张精神方面的赔偿费用,是由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一定的处理的,但是目前的法律当中,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中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是不予支持的。所以最好还是单独的提出民事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0: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赔偿相关文章
  •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能否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有的同志提出,最高法院去年公布的一个司法解释,对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规定不予受理。而《解释》中规定,自然人因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对上述规定应当如何理解?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能否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问题,学术上曾有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对犯罪分子处以刑罚,就已经包括对被害人精神上的抚慰,无需再就精神上的损害给予赔偿,而且,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审理精神损害赔偿也是难以操作和执行的;有的人认为,在法律适用方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独立的民事诉讼只有程序的不同,不应存在实体的差别。因此,法律上应当承认原告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刑法作为公法,它所体现的对犯罪分子的惩罚功能和对被害人心理上一定程度的抚慰,与民法作为私法,对被害人人格利益的保护,通过经济赔偿得到抚慰是不能互相代替的。此次《解释
    2023-06-08
    335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论文]浅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
    我国立法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基本上是一致的,就是法院对于精神损害赔偿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又进一步明确:对于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笔者认为我国的立法在针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的规定是有缺陷的,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基于个案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是正当的,应受到法律保护。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出发,应允许其就精神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有这样,才符合社会利益、被告人利益、被害人利益三者冲突平衡的需要。有的人认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已经承担了刑事责任,如果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对被告人就是二次惩罚。本人
    2023-06-11
    317人看过
  • 我国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我认为“精神损害赔偿”可以且应当成为我国附带民事诉讼的客体。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客体仅包括物质损失,由已经遭受的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构成,然而,申请‘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虽然规定了“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可是是否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还是没有明确的说法。所谓‘精神损害赔偿’,乃指对于因侵犯他人权利而造成精神上的损害实行的财产赔偿。是通过侵害权利客体侵害精神,是一个间接的结果。我认为,对于被害人来说,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有必要的:1.可以更大程度上弥补被害人的损失,拂平精神上的创伤。由于,刑事犯罪的情节较普通违法行为要严重的多,给被害人造成的阴影也大的多,就需要更多的保护。在民事范围内设置了‘精神损害赔偿’,
    2023-07-07
    453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应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予以支持
    当前我国司法机关都在提倡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体制。勿庸置疑公正高效的司法体制肯定是便民的司法体制,也是最能降低诉讼成本和节省诉讼时间的体制。对过去一些有违公正与效率的做法应该进行修正。而当前的司法实践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问题的处理就没有公正与高效可言,很有修正的必要。本文试通过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功能、当前处理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的状况,然后从公正与高效的视角对现行法律与司法解释进行分析并得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应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观点。关键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公正与高效因犯罪行为而受到精神损害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之多,如故意伤害、强奸、诬告陷害、侮辱、诽谤、强制猥亵妇女、盗窃有纪念意义的物品等犯罪行为,都会对被害人造成严重的精神创伤。可我国现行法律在强调打击犯罪之时仅注意了对受害人物质权利的保护,而忽视了对受害人精神损害的保护。在司法实践中,这些犯罪
    2023-06-12
    237人看过
  • 综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张要伟
    综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河南省平顶山市城市信用社张要伟zhangyaowei197@soh.com)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一直是法学界颇有争议的问题,特别是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在司法实践界和学界仍然存在争论。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学界逐渐形成扩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使之与单纯民事诉讼赔偿范围一致的观点。但是就精神损害赔偿在法律根据上是否已经可以列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的问题,笔者认为仍有必要予以廓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最基本的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三十六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两个条文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字面意思,很明显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限于“经济损失和物质损失”,但何为“经济损失和物
    2023-06-08
    286人看过
  • 致人死亡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支持扶养费和精神费吗?
    是可以主张这方面的赔偿费用的啊。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作为一个民事权利主体生命权的丧失(死亡)作出的赔偿。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而生命权则是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生命权的丧失都是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丧失。因此,死亡赔偿金实质是以受害人民事权利能力的丧失为给付条件1、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
    2023-02-28
    168人看过
  • 适用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应考虑的条件有哪些
    适用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应考虑的条件如下:1.必须有被害人遭受精神损害的事实。被害人只有在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害时,才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附带民事诉讼。2.有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是侵权民事责任的发生根据,犯罪行为系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严重侵权行为,更应当成为侵权民事责任的发生根据。对因其而导致的精神权益的受侵害结果,被告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被害人遭受的精神损害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有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是直接的因果关系,如果是间接的因果关系,则不能提起诉讼。一、刑事附带民事的起诉条件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2.有明确的被告人;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为: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
    2023-06-19
    62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是否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犯罪行为导致的精神损害,被害人不可以主张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一百三十九条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一、最高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问题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
    2023-02-04
    421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构建初步设想
    精神损害赔偿一直以来不能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来获得实现,随着我国社会的全面发展和人权意识的增强,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扩大到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限于物质方面的损害,而把精神损害赔偿排除在外,是与我国宪法的相关规定相抵触的,不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利益,不利于人权的保障,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并将导致法律价值的缺失。因此,现在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趋势。【关键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价值精神损害系指自然人的一种意识机能对外界刺激的反应所造成的生理和心理的痛苦,此种痛苦因人格权益,身份权益及财产受损害而引起。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是指犯罪行为人对自然人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等人身权利进行不法侵害而造成的非财产损害。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一规
    2023-06-13
    289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可以要求赔偿吗
    附带民事诉讼不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律规定,被害人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有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才会依法受理。因谣言受害者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谣言受害者所承受的伤害可能只有自己知道,这些伤害中轻重难分,不可估量,此时作为受害者是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另外,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也是大多受害者关心的问题,谣言受害者并不当然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满足法定条件才可以。谣言受害者可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首先要看其是否符合精神损害赔偿范围,一般来说,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况如下:1、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2、侵犯监护身份
    2023-07-31
    222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构成要件如下:1、主体要件。主体一般表现为自然人;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人的故意和过失,并且因故意和过失的区别应承担轻重不同的法律责任;3、客体要件。客体表现为对社会关系的侵害。4、客体要件。客体方面表现为犯罪行为人的犯罪手段、情节、后果等。一、泼粪是否会构成犯罪泼粪是否会构成犯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泼粪属于寻衅滋事行为,应当受到治安处罚。也属于对公民的名誉权进行侵害,轻者会施以治安处罚;2、情节严重的,涉嫌侮辱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侮辱罪的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1、客体要件。侮辱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2、客观要件。侮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要件。侮辱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
    2023-02-04
    239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的理论与实践/刘福发
    浅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我国立法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基本上是一致的,就是法院对于精神损害赔偿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又进一步明确:对于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笔者认为我国的立法在针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的规定是有缺陷的,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基于个案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是正当的,应受到法律保护。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出发,应允许其就精神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有这样,才符合社会利益、被告人利益、被害人利益三者冲突平衡的需要。有的人认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已经承担了刑事责任,如果适用精
    2023-07-02
    119人看过
  •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民法人身损害赔偿的不同规定
    一、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民法人身损害赔偿的不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条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第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第四条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第五条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
    2023-06-19
    466人看过
  • 2022年交通事故赔偿规定中的精神损失费
    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在实际操作中,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供参考,因为各个地区,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及相关的地方性条例的规定不一致。因此目前为止关于数额的确定只能依据以上的几点因素法官主观裁量确定。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参照整个民事领域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确定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并结合现有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出以下考虑因素,仅供参考:受害人死亡的,对死亡者本人予以赔偿10倍的受诉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费的死亡赔偿金,该死亡赔偿金不以受害人年龄作为参酌因素,直接计算10倍;对死亡者近亲属予以赔偿20倍的受诉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费的死亡赔偿金,该死亡赔偿金应根据受害人的年龄大小因素进行计算扣除,即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减少1岁,减少1倍赔偿数额,最低不少于5倍;对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倍赔偿数额,最低不少于5倍。强奸罪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强奸赔偿多少钱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
    2023-07-02
    76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赔偿
    相关咨询
    • 精神损失费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款项是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5
      实际情况,对于刑事诉讼中,对于民事赔偿部分,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要求犯罪分子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对于精神损失的赔偿,受害人无权提起赔偿请求。
    • 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金主要是扣除精神损失费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8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没有精神损失费。 最高法院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害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
    • 为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能请求赔偿精神损失?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款:“犯罪行为造成被害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支持民事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09
      这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问题,一个是刑事案件,一个是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中,可能会造成民事侵权,这也是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可以附带民事诉讼的缘由,附带民事的诉讼中是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主要是考虑到被告人承担了刑事责任,大部分没有其他经济负担能力,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加重了犯罪人的负担,不利于改造,有可能还无法实现赔偿责任。其实,在刑事附带民事中,你也可以不附带民事诉讼,而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这样就可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失赔偿的范围是什么?如何确定赔偿的标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4
      2000年12月19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002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