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某交通事故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1 09:12:12 386 人看过

案情简介

郭某某2009年3月14日上午9时许骑电动自行车在一十字路口左转箭头灯绿灯时进入路口左拐弯前行,被被告马某驾驶的大客撞击,造成郭某某右肩锁关节半脱位、左颧弓、左侧上下颌骨、左眶外侧壁多发骨折,左面部软组织挫伤等。经治疗后郭某某仍留有复视、右上肢功能障碍等后遗症,构成道路交通事故两个十级伤残。事发后,由于无法证实谁闯红灯,交通警察支队无法认定事故责任,仅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办案思路及心得

就赔偿问题代理郭某起诉,分析认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有关“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的规定,该起事故中郭某某的损失,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剩余部分被告车辆单位予以赔偿。

裁判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基本全额支持了郭某某的诉讼请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章 损害赔偿调解 第九十一条 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n(一)告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n(二)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及理由;\n(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n(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n(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5日 09: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褚某某、芮某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奉刑初字第381号公诉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褚某某,男,汉族,初中文化,系某电镀厂镀锌车间承包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于2009年8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1日被取保候审。被告人芮某某,男,汉族,初中文化,系某电镀厂镀锌车间负责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于2009年8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1日被取保候审。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奉检刑诉[2010]34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褚某某、芮某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10年4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0年4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褚某某、芮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2月,被告人褚某某承包经营位于本区柘林镇新寺社区的电镀厂镀锌车间,聘用被告人芮某某担任车间负责人。同年8月2日中午,被告人芮某某招用的
    2023-04-22
    391人看过
  • 董某某、宋某某抢劫案
    法律综合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3年1月31日发布关键词刑事抢劫罪未成年人犯罪禁止令裁判要点对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可以根据其犯罪的具体情况以及禁止事项与所犯罪行的关联程度,对其适用“禁止令”。对于未成年人因上网诱发犯罪的,可以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进入网吧等特定场所。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基本案情被告人董某某、宋某某(时年17周岁)迷恋网络游戏,平时经常结伴到网吧上网,时常彻夜不归。2010年7月27日11时许,因在网吧上网的网费用完,二被告人即伙同王某(作案时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到河南省平顶山市红旗街社区健身器材处,持刀对被害人张某某和王某某实施抢劫,抢走张某某5元现金及手机一部。后将所抢的手机卖掉,所得赃款用于上网。裁判结果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5月10日作出(2011)新刑未初字第29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董某某、宋某某犯抢劫
    2024-04-21
    292人看过
  • 符某玲等诉王某军交通肇事罪纠纷案
    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2)海南民终字第208号上诉人(原审原告)符某玲,女,195*年10月出生,汉族,国营西达农场新村人,住该村,系死者黄某积之妻。上诉人(原审原告)黄某权,男,197*年4月出生,汉族,国营西达农场新村人,住该村,系死者黄某积之长男。上诉人(原审原告)黄某梅,女,197*年10月出生,汉族,国营西达农场新村人,住该村,系死者黄某积之次女。上诉人(原审原告)黄某娃,女,198*年8月出生,汉族,国营西达农场新村人,住该村,系死者黄某积之三女。上诉人(原审原告)黄某飞,男,198*年7月出生,汉族,国营西达农场新村人,住该村,系死者黄某积之四男。法定代理人符某玲,女,系黄某飞的母亲。上诉人(原审原告)黄谋焕,男,198*年4月出生,汉族,国营西达农场新村人,住该村,系死者黄某积之五男。法定代理人符某玲,女,系黄谋焕的母亲。上述六位上诉人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冯某
    2023-06-08
    290人看过
  • “某某宝”存隐患易成“凶器”引起交通事故
    最近,一种名为XX宝的汽车周边产品十分热销,价位在百元到数百元不等,不少驾驶员询问如何选择购买这种神器。今日,媒体很不好意思地要给大伙泼一瓢冷水,请来长沙市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副科长肖某,给大伙解释解释,这个神器其实是凶器。XX宝多在网店销售市场上出现的这种被称为XX宝的工具,可以安装在汽车方向盘上放置手机,多为网店出售。长沙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已发布安全提示称,此类工具容易引起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中还会造成驾驶员额外伤害,不建议市民购买使用。网店销售的XX宝有的是支架型,其支架固定在汽车方向盘上;有的则是黏贴型,直接贴在方向盘上。对于此种商品,不少商家用开车可以打电话作为宣传噱头,自称安装好后,可将手机直接放在方向盘中央,让驾驶者更方便地刷微博、看导航等。从网络成交情况来看,XX宝销售渐热,已被不少网友选购。那么长沙市场上有没有该产品销售?媒体在长沙中南汽配城、南湖汽配市场一些门店询问发现,市
    2023-06-08
    162人看过
  • 郭某生申请国家赔偿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书(1999)一中法委赔字第5号赔偿请求人郭某生,男,五十三岁,汉族,原中国银行总务部房管处处长。住本市海淀区七贤村中国银行宿舍七号楼3-204号。被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法定代表人田某龙,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委托代理人樊某昶,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复议机关北京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法定代表人叶上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赔偿请求人郭某生于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二日,以错误逮捕和违法使用暴力侵犯其人身健康权为由,向赔偿义务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请求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一、支付赔偿金人民币七千元;二、支付医疗费及今后治疗费人民币一百万元;三、赔偿误工损失人民币四十三万元;四、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七万八千六百元;五、赔偿家庭财产报失及利息损失人民币二万二一于八百零六元六角三分;六、赔偿精神损失费人
    2023-06-06
    210人看过
  • 李某交通肇事案辩护词
    一、关于李某是否构成逃逸问题。本案中李某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这一点本辩护人没有异议,但李某事发后的行为是否构成逃逸,辩护人认为不构成逃逸。200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该规定对构成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前提条件界定为为逃避法律追究。但本案中,李某并没有为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首先,事故发生后,因为是初学,李某吓的六神无主,用他本人的话讲是吓晕了,怕当地人打,在师傅罗某红的主使下才坐上车离开现场的;其次,事故发生后,将车开离事故现场的是罗某红而非李某;最后,当惊恐万分的李某回到渭南后,将此事告知家人后,内心才逐渐冷静下来,最后连夜同家人董某杰租用出租车赶回去投案自首。因此,辩护人认为李某没有
    2023-04-22
    317人看过
  • 翟某某、陈某某、李某某、张某某犯妨害公务罪事实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宝刑初字第334号公诉机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翟某某,因本案于2009年6月10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0日被取保候审。被告人陈某某,因本案于2009年6月10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0日被取保候审。被告人李某某,因本案于2009年6月10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0日被取保候审。被告人张某某,因本案于2009年6月10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0日被取保候审。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宝检刑诉(2010)25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翟某某、陈某某、李某某、张某某犯妨害公务罪,于2010年3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不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上列被告人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6月10日1
    2023-04-25
    360人看过
  • 郑州律师朱军、郭焕永代理余某交通事故案当庭调解并付款
    2010年12月,郑州律师朱军、郭焕永代理余某交通事故案经过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的审理,当事人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肇事者当庭支付了赔偿款4000元。2010年的10月的上午,风和日丽,余某乘坐男友曾某骑的电动车在上班的途中,由于肇事者开汽车门时没观察后方,致使余某及其男友摔伤,事故责任认定机动车一方为全责,但是肇事者看余某及其男友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没有社会经验,就一走了之。无奈余某只得与其男友相互搀扶着去医院治疗,经过半个月的治疗花去医疗费3000多元。但是肇事者始终不出面解决此事,无奈曾某找到了同为信阳人的郑州律师朱军,最终通过起诉,余某及曾某的权益得到了维护。
    2023-06-05
    403人看过
  • 郭某代位继承纠纷
    上诉人郭耀荣因代位继承纠纷一案,不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06)番法民一初字第167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认定,被继承人吴瑞洪共有二次婚姻,第一段婚姻于1949年5月与陈月彩结婚,婚后生育二个孩子,大儿子陈引生(1950年7月出生,后于1990年6月病故,其育有女儿{陈1X}、儿子{陈0X},即本案的两被上诉人)、小儿子陈引虾(1954年出生,已被别人收养,并改名为黄带喜),此外,被继承人吴瑞洪于1952年曾怀有一小孩,但该小孩未出生已夭折。1957年被继承人吴瑞洪的第一任丈夫陈月彩因病去世。期后,被继承人吴瑞洪与郭金胜(已于1976年去世)结婚,婚后生育女儿郭徐芳(未婚。儿子郭耀荣(即本案上诉人)。2005年11月5日被继承人吴瑞洪在家病故,之前一直与上诉人郭耀荣共同生活,并主要由上诉人郭耀荣照料。2006年4月30日,被上
    2023-06-08
    84人看过
  • 邵某某、苏某某、楼某某金融凭证诈骗上诉案(二审)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0)浙法刑终字第104号原公诉机关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邵某某,1967年x月x日出生,汉族,浙江省桐庐县人,原系杭州龙图贸易公司经理,住xxx。因本案于1998年5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日被逮捕。现押杭州市看守所。辩护人任旭荣、王艳,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苏某某,1968年x月x日出生,汉族,浙江省淳安县人,系浙江人盛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理,住xxx。因本案于1998年5月13日被监视居住,同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日被逮捕。现押杭州市看守所。辩护人姜丛华、周红艳,浙江信安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楼某某,1968年x月x日出生,汉族,浙江省杭州市人,原系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分行钱江支行望山分理处主任。住xxx。因本案于1999年9月21日被逮捕。现押杭州市看守所。辩护人孙雪峰、胡灿灿
    2023-04-25
    316人看过
  • 董某某诉庞某某、李某某买卖产品质量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董某某,男,1963年5月24日出生。委托代理人魏某某、邢某某,河南惠人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被告庞某某,女,1977年2月18日出生。被告李某某,男,1977年11月2日出生。以上共同委托代理人李某、许某某,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原告董某某为与被告庞某某、李某某买卖产品质量纠纷一案,本院于2009年7月8日受理后,于2009年7月10日给被告庞某某、李某某送达了起诉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并给原告董某某送达了开庭传票、举证须知。本院于2009年8月12日,依法由于迎春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吕相成、李世杰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师丽峰担任法庭记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董某某的委托代理人魏某某、邢某某,被告庞某某的委托代理人李某、许某某被告李某某及委托代理人魏某某、邢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董某某诉称:2008年7月7日,
    2023-06-07
    170人看过
  • 莫某交通事故多发肋骨骨折致残案
    案情简介2009年9月1日,翟某驾驶某公司所有的大型作业车沿老航海路行驶至杭州海鹏汽车修理厂附近时,与莫某驾驶的时某所有的电动车相刮擦,造成莫某受伤及电动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江干区交警大队经调查,认定翟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莫某无责任。莫某受伤后,被送至浙江省中医院急救,被诊断为左液气胸、多发肋骨骨折等症。住院治疗至2009年10月21日。出院时医嘱休息、加强营养。其后,莫某多次至该院及富阳市中医骨伤医院复查,医嘱休息。2010年2月8日,经浙江法会司法鉴定所评定,莫某所受伤害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限为18周。律师分析根据莫某实际情况分析,本案的关键问题在于:(1)莫某的残疾赔偿金能否按照城镇标准计算。莫某早已开始在杭州生活、工作,但是只有从2008年办有暂住证,早已遗失,而且非常特殊,他之前是在船上工作的。为此需要到水上派出所调查暂住证登记情况。(2)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问题。莫某的儿子尚未成年,
    2023-06-22
    269人看过
  • 刘某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甲方:刘××乙方:丙方(见证方):交警大队2008年月日,乙方之亲属杨××、李××在横过马路时,与甲方之子刘×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杨××、张××不幸身故。为妥善解决问题,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就本次伤害处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也非常不愿意看到此一伤害事件的发生,但人死不能复生,甲方本着虔诚和负责的态度请求乙方原谅,由于刘××不具有经济赔偿能力,甲方愿意积极向亲朋筹措资金赔偿。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具体赔偿明细:1、医疗费:2000元。《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19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2、死亡赔偿金:14265元/人×20年×2人=285300元×2=570600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
    2023-04-21
    274人看过
  • 谭某某犯故意杀人罪一案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渝二中法刑初字第65号公诉机关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被告人谭某某,绰号“小娃子”男1970年7月12日生于重庆市奉节县汉族小学文化务农。2009年8月24日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奉节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9日被逮捕。现押于奉节县看守所。指定辩护人钟某,重庆市奉节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渝检二分院诉一刑诉(2010)2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谭某某犯故意杀人罪,于2010年4月2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派检察员熊爱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谭某某及指定辩护人钟萍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被告人谭某某于1997年入赘余洪菊家,婚后二人经常发生争吵。1998年10月7日下午,被告人谭某某在家中与怀孕足月的余洪菊发生抓打,并将余打伤。后谭某
    2023-06-11
    37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赵某某、李某某、张某某与李某某继承纠纷案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1-22
      上诉人(原审被告)赵某某,女,1967年10月9日出生,汉族,农民。   委托代理人冯某某,男,1949年7月 15日出生,汉族,登封市司法局干部。   委托代理人丁银州,登封市嵩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某,女,1998年9月 24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诉人赵某某。   法定代理人赵某某,基本情况同上,系上诉人李某某之母。   诉人(原审被告)张某某,男,1990年8月
    • 海东一某某刑事案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1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其特征包括: (一)外在表现为直接侵害形态 (二)多数案件存在明显的犯罪现场 (三)案件因果联系复杂多样 (四)案件形成具有阶段性与突发性 换言之,只要可能触犯《刑法》的案件,就属于刑事案件。
    • 襄阳某某交通肇事认定原则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06
      责任的划分依据主要如下: 1、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2、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3、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如果有违章行为,且行为与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时就应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来估定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 怎么从自提档案到某某省某某市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30
      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自提,档案不能自提: 1、当事人的档案,必须有相应的接收单位后,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快递至档案的接收单位; 2、户口在有接收单位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自行办理。一,调档案的办理程序:1、领取《调档函》:档案在原单位或其他职介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存档的人员,需领取《调档函》和《个人存档人员登记表》。2、自谋或自由职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档案在街道的失业人员,持《求
    • 在某某县发作交通事故能够在定州申述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8
      一般是在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