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6:52:54 300 人看过

对国家征用农村土地有不同意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一、企业征收民房的标准

1、搬迁费补偿标准

被征收住宅房屋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以下的,搬迁费每户按500元补偿;4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20平方米增加补偿100元(不足100元按100元计算);但补偿最高不超过1000元/户。

被征收非住宅房屋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下的,搬迁费每户按400元补偿;5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50平方米增加补偿400元(不足400元按400元计算)。

2、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

被征收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为:城区范围以内12元/平方米/月,城区范围以外6元/平方米/月。城区范围以内每月临时安置费不足1500元/户的,按1500元/户计算;城区范围以外每月临时安置费不足900元/户的,按900元/户计算。

3、提前搬迁奖励标准

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搬迁期限内,按规定的奖励期限提前签约并交房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城区范围以内奖励标准为:第一奖励期内奖励200元/平方米,不足30000元/户的按30000元/户计算;第二奖励期内奖励80元/平方米,不足12000元/户的按12000元/户计算;超过第二奖励期搬迁交房的,不予奖励。城区范围以外奖励标准由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予以明确。

4、未经登记建筑补偿标准

对未经登记建筑属附房或未被认定为合法建筑或已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视搭建时间分别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在2010年7月1日《(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实施日期)前搭建的,按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进行补偿;在2010年7月1日后搭建的,按残值补偿300元/平方米。

5、特殊特困补助标准

对在征收项目范围内常住户籍且为实际居住的大病、残疾、贫困、高龄等特殊特困被征收对象,以计户规则确定的户为单位给予一定的补助(补助标准详见附件)。根据补助类别确定相应的补助金额,补助金额可累计但最高不超过5万元/户。补助对象及金额需在征收范围内公示无举报或无异议后予以补助。

6、征收以标准租金租赁的直管公房

(1)住宅类直管公房。产权人与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成协议的,对产权人和承租人分别以住宅类房屋市场评估价格(不含装饰装修评估值)的20%和80%进行货币补偿;并对承租人参照个人所有房屋征收安置政策进行产权调换。产权人与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对产权人进行产权调换安置,产权人与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2)住宅类直管公房改作商业用房。经认定为住宅类直管公房改作商业用房,并经产权人认可的:产权人与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成协议的,对产权人和承租人分别以商业用房市场评估价格(不含装饰装修评估值)的30%和70%进行货币补偿;对承租人不安置商业用房,按住宅类直管公房征收政策予以安置。产权人与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对产权人按住宅类直管公房征收政策进行补偿安置,产权人与承租人重新订立住宅类房屋租赁合同。

注:以上补偿标准适用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公布前已实施的房屋征收项目和拆(搬)迁项目按原规定执行。

二、征收补偿协议诉讼时效是多久

征收补偿协议诉讼时效六个月。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23: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房相关文章
  • 征地补偿款分配不合理,如何申请维权诉讼
    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到法院起诉的程序与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相同,但是要有针对性的提供补偿款分配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证据,由法院进行判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征地补偿款纠纷申请裁决程序征地补偿款纠纷申请裁决的程序主要包括了:1.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申请中应该说明认为补偿太低的事实依据。2.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递交裁决申请: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申请裁决。3.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不服,应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4.申请人的
    2023-07-02
    388人看过
  • 乡政府征收土地,补偿费不合理可以要求增加吗?怎样才能维权?
    首先弄清楚乡政府征收土地给的补偿是否合理?第一,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第二,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第三,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如果乡政府征地给与的补偿是不合理的,或者是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如果乡政府土地征收补偿不合理,可以要求增加补偿吗?这个毫无疑问的,当然可以强烈和政府提出这个意见,必须增加到合理
    2023-06-05
    238人看过
  • 征收补偿的承租人维权途径是什么?
    在房屋征收补偿案件中,一般而言,只有房屋所有权人才与征收行为和补偿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以针对征收行为或者补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房屋的市场化承租人通常并不与补偿行为有利害关系,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其与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并按照法律规定和租赁合同的约定来解决所租赁房屋上因征收而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或赔偿问题。但是,补偿义务主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存在房屋承租人且承租人具有独立的补偿利益后,既不在其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或者作出的补偿决定中给付上述独立的补偿利益,也不另行与承租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或者作出补偿决定解决上述独立的补偿利益问题,则房屋承租人有权以自己名义主张上述独立的补偿利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归产权人还是承租人享有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归产权人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说,拆迁人是直接与房屋所有权人
    2023-07-07
    426人看过
  • 对征收补偿有异议的如何维权
    一、对征收补偿有异议的怎么维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根据目前土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机制,由国务院裁决的案件,由省政府协调,国务院裁决。由省政府裁决的案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协调,省政府裁决。所谓申请裁决是专指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纠纷。其中包括征收土地的三项补偿,可以划分为产值标准、倍数标准、附着物标准。对其中一项有争议的则构成补偿标准争议纠纷。二、申请裁决程序第一步: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协调申请要有明确的要求,标准争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据,科学的计算依据和统计标准。第二步: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递交裁决申请: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申请裁决。第三步:申请行政
    2023-04-27
    359人看过
  • 征收补偿太低,我作为被征收人该如何维权?
    征收拆迁问题,是当今社会的热点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被征收人都会遇见这样的情况:本以为房子拆迁会改善经济状况,谁知道安置补偿并不如意,想要向征收部门提出建议,但又不知道向谁提?怎么提?什么时候提?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也就是说,超过半数以上的被征收人如果对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征收通知后,征收审批之前,要求政府召开听证会,修改安置补偿方案。听证会是被征收人对安置补偿方案提出建议的最好途径,这也是《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的,既合法有效且成本较低。而在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后,就只能通过向征收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利益,要通过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方式维权,最好是咨询相关律师,请律师帮忙。另外,《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
    2023-04-18
    251人看过
  • 拆迁协议还没签字,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
    一、拆迁协议还没签字,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
    2023-06-02
    132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协商不成,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你们只是说好补偿方案,还没签定协议,那这种情况就稍好的。你现在就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避免因为签了会造成违约而遭受损失。因为一旦在协议上签字,你在反悔的话,就是违约,即使合同不利于你,那你在维权的时候还得找这方面的证据。所以,只要你们之间还没签协议的,就尽量别签。2、要是签好了协议,你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你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要求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3、若是去申请行政复议依然没有解决纠纷,那你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赔偿纠纷。房屋征收过程中产权证被撤销如何维权第一,您可以选择举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
    2023-07-02
    140人看过
  • 征地没有给补偿款,该怎么维权
    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可向当地政府投诉控告,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权,还有拿不到钱的征地基本上根本不合法。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7条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如不分配给村民,则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可单独或共同起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要求支付相应份额。侵占征地补偿款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侵占征地费,是单位或个人将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征地补偿费据为己有的行为;挪用征地费是单位或个人利用职务之便,将被征用土地的征地补偿费挪作他用谋取利益的行为。1、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2023-06-12
    177人看过
  • 收到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该如何继续维权行动?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征收补偿决定是一份对于被征收人最终获取补偿数额极为重要的文书,也是征收维权的重要“节点”和风向标。随着形势的发展,一些临近城区的集体建设用地征收项目,也适用起了“补偿决定”这一文书来。那么,对于广大被征收人而言,该如何理解征收补偿决定的法律性质呢?收到了补偿决定,又该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行动来让维权博弈持续下去呢?问题一:何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据此,作出补偿决定的前提有两种情形,一是最常见的,即被征收人与征收方就补偿安置事宜达不成
    2023-05-22
    221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被拖欠怎么去维权
    被拖欠征地补偿款,那么可以先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或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履行补偿安置职责。如果行政机关拒不履行,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政府履行征收补偿协议,支付征地补偿款。一、高铁征地补偿的标准有哪些?高铁征地征地补偿标准:1、土地补偿费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的要求,规定如果农民土地被征用后再没有土地可以耕种,那么应当将土地补偿费中的部分支付给失地农民。2、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此款的支付要根据被征地农民的选择来确定,如果被征地农民选择货币安置,那么此款应全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如果被征地农民选择调地安置,即村集体经济组织从本村机动地中划出土地给被征地农民耕种,那么此款应当由全村村民共同分配。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则主要指被征地
    2023-06-19
    115人看过
  • 土地征收补偿不合理的处理方式
    1、可要求举行听证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2、到法院起诉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征收人不服该行为的,可直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土地征收补偿不合理,信访有用吗如果通过其他的方式不能解决土地征收补偿不合理的问题,被征收人是可以通过信访的方式解决纠纷的,信访时要提交相关的材料。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第十四条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四
    2023-07-06
    483人看过
  • 广东省征地补偿维权
    行政强拆是有相关规定有明确的表述,一旦政府有对不动产作出决定,而百姓不同意可以到不动产(房产)所在地的法院去状告该做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如果作出决定的机关是级别很高的国务院各部门,地方政府等这类,可以去房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状告。一、广东省征地补偿新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
    2023-03-24
    449人看过
  • 房子被征收补偿不合理如何办
    房子被征收补偿不合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一、拆迁安置房国家有什么规定?我国法律对拆迁安置房交付的时间是没有规定的,但一般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中有约定,征收管理部门要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
    2023-06-23
    234人看过
  • 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应当知道的维权方法。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征收补偿决定是一份对于被征收人最终获取补偿数额极为重要的文书,也是征收维权的重要“节点”和风向标。随着形势的发展,一些临近城区的集体建设用地征收项目,也适用起了“补偿决定”这一文书来。那么,对于广大被征收人而言,该如何理解征收补偿决定的法律性质呢?收到了补偿决定,又该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行动来让维权博弈持续下去呢?问题一:何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据此,作出补偿决定的前提有两种情形,一是最常见的,即被征收人与征收方就补偿安置事宜达不成
    2023-05-22
    93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房
    词条

    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公房
    相关咨询
    • 征地拆迁补偿不合理,什么时候维权合适?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6
      征地拆迁补偿不合理的话,当事人维权应该在拆迁补偿方案公布之后,在这个公示阶段,当事人就可以准备材料积极维权,不要等到拆迁开始之后再行动。看到征地拆迁标准,当事人认为过低的话,可以向政府部门举报或者发起行政诉讼。
    • 如单位补偿不合理,我该怎样维权?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8
      自己维权,让单位合理赔偿。具体来电咨询
    • 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被征收人可以采取什么措施维权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25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八条规定“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
    • 征地拆迁中,补偿不合理有哪些维权方式?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27
      征地拆迁中,补偿不合理的话,当事人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这些都是有效的维权方式。政府部门公布征地补偿标准后,当事人对此有异议的,应当尽快的提出来,表达自己的诉求。
    • 拆迁补偿不合理找哪些部门维权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30
      城市的房屋,货币补偿最低是市场价。被拆迁人觉得拆迁补偿不合理的话,应该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然而这些程序涉及了各方面专业的法律知识,被拆迁人如果想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要求助于专业的拆迁律师,委托专业拆迁律师替自己维权,通过专业律师启动法律程序,让被拆迁人在这场利益博弈过程中占有主动权和获得筹码,这样才能获得合理的拆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