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辖权转移申请方式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管辖权。当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
首先,需要符合移送管辖的条件: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是指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移送案件裁定,对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即受移送案件的法院必须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自行移送。如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该院依法确无管辖权时,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样规定,既可以避免法院之间相互推诿或者争夺管辖权,又可以防止拖延诉讼,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意见》的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再审。实践中,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实体审理,而当事人又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可视为当事人放弃了异议权,也可不必移送管辖,由受理案件的法院继续审理。
-
管辖权异议管辖权转移的程序是什么?
123人看过
-
转移管辖权
405人看过
-
可以在二审申请管辖权转移吗
160人看过
-
申请转移管辖权应满足哪些条件
102人看过
-
什么是层级管辖中的转移管辖权?必须注意什么
497人看过
-
医疗侵权管辖权转移规定是什么
349人看过
-
什么是管辖权转移管辖权转移有什么条件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6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管辖权的转移有两种情况: 1、提审和报请所谓提审。 2、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
可以在二审申请管辖权转移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20不可以在二审申请管辖权转移的,因为一般二审的人民法院都是一审人民法院的上级,所以对案件是拥有管辖权的,但是也存在例外情况,就是如果是因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而,当事人提出异议的,那么就应当由已经受理案件二审的人民法院将案件报请上级人民法院进行案件管辖权的移送。
-
2022年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5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移送管辖”的规定是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关于“管辖权转移”规定是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
-
什么是区域性的管辖权转移权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29一般来说,管辖权的转移是有一定原因的,因为一般案件立案后,法院有管辖权,管辖权的转移只有在上级法院决定或同意后才会发生,所以下级法院需要申请,或者上级法院自己决定。管辖权转移是指上级人民法院通过上级人民法院的决定或者同意,将一个案件的管辖权转移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转移给上级人民法院。就管辖权转移的本质而言,它是对等级管辖权的一种灵活性和补充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
-
医疗侵权管辖权转移规定是什么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11医疗侵权管辖权转移规定是如果案件受理之后发现不符合本院管辖的情况之下,可以移送管辖。也就是在案件已经受理之后,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在经过审查之后发现确实没有管辖权的话,就可以将其移送给有管辖权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