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抽逃出资的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7:50:08 339 人看过

1、股东抽逃出资的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1)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额,股东、债权人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2)公司不符合上述出资标准的,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公司资不抵债或者不能正常经营的;二、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三、因虚假出资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出资或者抽逃出资,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

<4.利用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取得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不缴纳出资、实物或者转让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抽回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额或者提取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刑事责任的,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判,宣告无罪:(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2)犯罪已经过了起诉时效期

(3)特赦令免除处罚

(4)根据刑法只有在申诉后才处理犯罪,(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p>(六)其他法律规定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股东抽逃出资是非常恶劣的行为。不仅是股东的个人道德,更是个别股东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很可能把公司拖到一无所获的地步。因此,每个公司都应该切实制定一些防止股东抽逃出资的措施,这也是对全体股东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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