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14:12:47 345 人看过

一、谁有权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据此,此种申请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非职工一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一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就可以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直接申请工伤认定。此种场合的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来说,是其民事权利而非义务。同时,法律授权工会组织也享有工伤认定申请权,以维护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二、工伤认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工伤保险在认定工伤时应遵循以下十个原则:

1、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

2、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

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4、个人不缴费原则;

5、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

6、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原则;

7、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

8、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

9、区别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原则;

10、集中管理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3: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TRIPS协议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关于TRIPS协议的基本原则有不同说法,较为一致的有三条,即: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国民待遇原则的基本出发点在于:确保各成员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对其他成员之国民提供的待遇,不得低于基本国国民。最惠国待遇原则的目的在于平等对待所有的外国人,这一原则尤其可用于某些外国人在在一国享有不同于或超出于当地人的特殊待遇时,其他外国人也想获得同样的待遇。透明度原则实际是所有原则的基础,只有相关的法律和司法或行政裁决可以获得和知悉,其他国家的国民或企业才可能享受相应的优惠,菜油可能规避不必要的风险,才有可能发现不合理的要求,才有可能防止和解决争端。
    2023-06-05
    326人看过
  • 了解劳动关系认定的基本原则
    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劳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事实劳动关系应该怎么认定认定事实劳动关系需要的资料是:没有劳动合同的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等,以及劳动纠纷当场的视频、录音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
    2023-07-06
    441人看过
  • 纪律处分工作原则的基本原则
    纪律处分工作原则分为以下几点:1、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2、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3、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4、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5、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什么原则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安全
    2023-07-14
    273人看过
  • 工伤保险基本原则有哪些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条例〉宣传提纲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30号)《工伤保险条例》宣传提纲第三条(六)解释:实行工伤保险奉行“无责任补偿”原则;补偿直接经济损失的原则;保障与补偿相结合的原则;预防、补偿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1)实行“无责任补偿”的原则是基于“职业风险理论”。在生产过程中,职工遭受职业伤害的风险总会存在,具有不可避免性。即使现代工业发展到相当的自动化和机械化程度,不测事故仍可能发生。就职工总体而言,职业伤害具有必然性和偶然性,非职工个人所能抗拒。实行“无责任补偿”的原则是慰死抚生、安定社会的需要。(2)补偿直接经济损失的原则是补偿从事生产工作过程中遭受到工亡和工伤致残后的收入损失。对于职业性收入以外的第二、第三职业或者业余收入不在补偿范围。(3)保障与补偿相结合的原则。工伤补偿性质属于“经济损失补偿”,包括保障与补偿两个方面。保障是工伤保险的
    2023-05-04
    414人看过
  • (2) 六项基本原则是什么?
    本文强调,中国共产党在全面依靠群众的同时,必须保持自身的特性。在满足群众现实利益的同时,党也要教育他们为实现远大理想而奋斗。在开展群众工作时,党必须从具体情况出发,善于等待群众一起前进。党在实行统一领导的同时,要充分尊重群众团体的主动性、积极性。为了真正组织群众,党需要有效运用各种各样的组织形式。在向群众虚心学习的同时,党也要积极地领导群众。党在全面依靠群众的同时,必须保持自身的特性。原则二:党在“迁就”群众的同时,必须提高群众的政治水平。党在开展群众工作时,必须从具体情况出发。原则三:党在满足群众现实切身利益的同时,要教育群众为了远大理想而奋斗。原则四:党走在群众前面的同时,要善于等待群众一起前进。原则五:党在实行统一领导的同时,要充分尊重群众团体的主动性、积极性。群众的要求是多样化的,党只有有效运用各种各样的组织形式,才能真正组织群众。原则六:党在向群众虚心学习的同时,要积极地领导群众
    2023-11-15
    458人看过
  • 什么是社保基金及基本原则是什么
    社保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中个人账户上的基金)、企业年金(企业补充保障基金)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统称,它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的,由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社保基金资产是独立于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的资产。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可以进入股市的“社保基金”。社保基金基本原则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国家规定社保基金可以进入股市,当然不是全部,有比例的限制。主要目的是为了让社保基金实现增值,保证人民的利益。社保基金资产是独立于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的资产。财政部会
    2023-05-08
    402人看过
  • 工伤保险制度开展的基本原则
    工伤保险总的改革目标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实现以工伤预防、工伤补偿、职业康复三大目标为主的现代工伤保险制度。基本原则:(1)强制实行原则。即以国家立法强制实施,使所有用工单位,不分所有制形式,不分用工形式一律参保,按月向社保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使工伤保险在全社会发挥调剂和保险作用。(2)保险与经济补偿相结合的原则。发生工伤后,在待遇支付方面,除了保证正常的生活待遇外,还要给予一次性的工伤保险补偿费用。(3)社会化管理原则。一是覆盖范围的社会化,二是基金来源社会化,即国家、企业共同筹资,三是管理的社会化,使企业摆脱更多的社会性工作。(4)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相结合的原则。即将工伤保险基金中一定的费用转向改善生产环境,加强对劳动卫生与安全保护的科研,以及对防止重大伤亡事故人员的奖励等。(5)工伤保险与职业康复相结合的原则。
    2023-06-04
    174人看过
  • 什么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
    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如下:1、平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包括主体条件平等、主体地位平等、法律保护平等、平等者无管辖权;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自愿原则又称意义自治原则;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所谓公平,就是以利益平衡为价值判断标准,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例如,婚姻和收养关系的缔结和解除;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坚持诚信,恪守承诺。诚实守信是市场活动的基本准则,它要求民事主体诚实不欺骗,注重信用,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5、守法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由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组成。要求民事主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遵循
    2023-07-02
    56人看过
  •  权除原则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别除权人在破产程序中需要向法院申报债权,并与其他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一样接受债权调查。如果别除权人想要行使权利,应向清算组提出,经审查同意,由清算组清偿债权。如果别除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其债权可以作为破产债权。别除权的产生是因为在破产宣告前,是以担保物权为基础权利,是破产法的特有概念。在破产程序中,如果别除权人想要行使权利,他们需要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按中国破产法的,别除权人应与其他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一样申报债权;同时别除权作为破产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受偿时,还应当与其他破产债权人一样接受债权调查。2、在破产宣告后,别除人要行使别除权的,应向清算组提出,经清算组审查同意,由清算组清偿债权。3、别除权应得受偿金额有争议而没有确定时,清算组应将价金单独提存。在共有人中一人破产情况下,如果就共有物设定担保的,首先应分割共有物,然后就属于破产人的那部分财产行使别除权。4、别除权人请求受偿,应提交证明材
    2023-11-14
    190人看过
  • 出纳工作的基本原则
    钱账分管原则是指凡是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作用。例如,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支付,应由会计主管人员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审核、批准,出纳人员付款,记账人员记账;发放工资,应由工资核算人员编制工资单,出纳人员向银行提取现金和分发工资,记账人员记账。实行钱账分管,主要是为了加强会计人员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核对,提高会计核算质量,防止工作误差和营私舞弊等行为。《会计法》专门规定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是由于出纳员是各单位专门从事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会计人员,根据复式记账原则,每发生一笔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必然引起收入、费用或债权、债务等账簿记录的变化,或者说每发生一笔货币资金收付业务都要登记收入、费用或债权、债务等有关账簿,如果把这些账簿登记工作都由出纳员办理,会给贪污舞弊行为以可乘之机。同样道
    2023-06-12
    200人看过
  • 确认商业秘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第一,先确定国家秘密事项,再确定商业秘密事项。企业先按《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把本企业中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按法定程序确定出来。例如,建0筑工程中的国家秘密事项,就按照1990年10月8日,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国家保密局关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系统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第二条规定,对号人座,确定出企业建筑工程中的国家秘密事项c然后对没有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事项,按商业秘密的几个要件构成标准,确定是不是本企业的商业秘密。第二,在《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内部事项中,确定商业秘密。例如,《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系统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第四条,建筑工程中下列事项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应当作为内部事项管理。内部事项共有四项,第(一)项总公司编印的《建工情况》、《内审简报》、《监察简报》,可确定为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的经营信息类商业秘密,第(三)项,承担国内工程项目的招
    2023-06-08
    382人看过
  • 什么是建账,建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什么是建账?建账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及企业具体行业要求和将来可能发生的会计业务情况,确定账簿种类、格式、内容及登记方法。2.建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建账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依法原则。各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不允许不建账、不允许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之外另外建账。(2)全面系统原则。设置的账簿要能全面、系统地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所需的会计核算资料,同时要符合各单位生产经营规模和经济业务的特点,使设置的账簿能够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全貌。(3)组织控制原则。设置的账簿要有利于账簿的组织、建账人员的分工,有利于加强岗位责任制和内部控制制度,有利于财产物资的管理,便于账实核对,以保证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4)科学合理原则。建账应根
    2023-06-01
    176人看过
  • 工伤认定原则含义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原则:1、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2、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4、个人不缴费原则;5、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6、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原则;7、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8、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9、区别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原则;10、集中管理原则。一、工伤保险补偿实行哪个原则工伤保险补偿实行无责任补偿原则,具体为:1、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时,无论事故责任是否属于劳动者本人,受害者都应无条件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2、无论事故伤害还是职业伤害责任属于用人单位,其他人或者遭受事故伤害的人都应当得到必要的补偿;3、这种补偿责任不完全由用人单位承担,而是由国家法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担。无责任补偿原则是世界上常见的原则,有效保护了劳动者的利益。许多用人单位以员工有过错和责任为由,要求减少员工的工伤保险待遇,这是错误的。当然,企业有
    2023-03-31
    162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什么是劳动法的具体原则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主导整个劳动法制定全过程,为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关系时所应体现的总的指导思想和遵循的基本准则。《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具体为,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什么是劳动法中的“工资”?什么是劳动法中的“工资”?什么是劳动法中的“工资”?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什么是劳动法中的“工资”?什么是劳动法中的“工资”?《劳动法》第1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
    2023-07-23
    125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工伤认定的原则是什么, 工伤的认定原则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09
      工伤的认定原则主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
    •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又是什么原则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01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1。人民主权原则,即所有国家权力属于人民;2。社会主义法律原则;3。基本人权原则,即保护公民权利义务的原则;4。权力限制原则。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的原则, 工伤认定的原则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08
      工伤认定的原则如下,具体自己查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罪刑法定是什么的基本原则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一规定,就是通常所说的“罪刑法定”原则。其特征包括罪行的法定化、实定化、明确化。
    • 什么是工伤的主要认定原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7
      工伤的主要认定原则是:在上班时间、上班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所以,伤者的事故是否能被认定为工伤,主要看受伤是否与工作有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