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拒绝受领时开发商可构成逾期交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1 11:57:33 414 人看过

买受人拒绝受领时,开发商在一定情形下是可构成逾期交房的。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房屋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以及在交付前对房屋质量或权利瑕疵进行担保的义务。如果开发商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拒绝受领。由此造成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开发商一方承担。

楼盘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开发商可否销售商品房?

楼盘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开发商可否销售商品房

2005年9月,钟先生与位于珠海市香洲某楼盘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购买商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钟生支付了购房定金二万元。之后,钟生在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查询到:开发商销售的上述商铺存在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抵押的情况,同时也有已销售的房产被注销抵押登记的记录,抵押权人是某银行。于是钟先生认为开发商销售的商铺存在抵押,销售是违法、是欺诈客户的行为,便拒绝再支付余款及办理相关手续,并扬言要向开发商索赔。

钟先生咨询:

一、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抵押后,开发商能否销售上述商铺

二、本案的开发商是否存在欺诈行为钟先生能否索赔

刘奕贤律师(广东运胜律师事务所):

类似本案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抵押的情况,其实在房地产开发中这种现象并不鲜见。一般来说,房地产开发企业从银行贷款进行房地产开发,便把所开发楼盘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这是自然而然的事。但当开发商的楼盘在取得预售许可证时,预售证上会标明土地使用权已被抵押,抵押权人同意预售字样,并且当客户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交了款项后,开发商会根据这些购房资料向银行提出注销该商品房抵押的申请,银行会按程序同意注销,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也会在房地产抵押登记表附记栏上注明已注销该商品房抵押登记。因此,对于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注销抵押后就意味着不再存在优先受偿的问题,即使开发商与银行存在债权债务纠纷,也不会危及买受人的利益;所以,对钟先生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因开发商与抵押权人的银行存在抵押与注销抵押的默契及配合,开发商是可以销售本案的商铺的。从另一角度来看,如果银行不同意注销抵押登记,买受人也就办不了预售登记,开发商资金就难以回笼,还贷就有困难,银行的风险也加大了,容易导致开发商与银行两败俱伤,对发展房地产明显不利,因此,银行是很乐意对已销售的商品房进行注销抵押登记的。

至于本案的开发商是否存在欺诈的行为,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在整个销售过程包括银行同意注销抵押登记、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注销抵押登记等各个环节,都是公开进行的,也不损害房屋买受人的利益,不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中有关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同样,鉴于前述理由,钟先生提出索赔没有依据。

律师提示:

购房人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增强了,这本来是好事,但对于在进行房地产交易中存在的一些较为专业的问题,或交易中的某些细节、程序,买受人可能理解不深,认识不透。建议这类客户多向熟悉房地产专业的人士进行咨询,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担心甚至纠纷。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六百一十二条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9日 19: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开发商逾期交房可不可以拒绝接收房屋
    购房者不能仅以开发商未先行承担违约责任为由拒绝接收房屋。理由如下:(一)接收房屋与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之间并无法定的先后顺序,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接收房屋后就不能再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二)在开发商已经逾期交房且不存在免责事由的情况下,是否追究以及何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完全是购房者自身的权利;(三)除购房者明确表示放弃外,接收房屋本身并不意味着购房者放弃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一、交房延期的赔偿标准延期交房违约金是没有一个固定标准的。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般在1%-1‰之间约定;违约金按房价款的总额计算;消费者没有损失不能成为开发商免责理由。约定的逾期交房违约金都要依约支付,除非开发商存在免责事由,如地震、战争等这些由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并及时履行了告知义务,则可以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如果对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如何计算没有作出明确的约定,就应当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
    2023-03-13
    305人看过
  • 开发商逾期交房可不可以拒绝接收房屋
    购房者不能仅以开发商未先行承担违约责任为由拒绝接收房屋。理由如下:(一)接收房屋与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之间并无法定的先后顺序,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接收房屋后就不能再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二)在开发商已经逾期交房且不存在免责事由的情况下,是否追究以及何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完全是购房者自身的权利;(三)除购房者明确表示放弃外,接收房屋本身并不意味着购房者放弃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如何维权开发商逾期交房的后果对于开发商逾期交房的维权是:业主应当履行催告义务,要求开发商尽快交房并赔偿超出日期的损失;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房且不能给出正当理由的,业主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
    2023-07-26
    80人看过
  • 开发商逾期交房可不可以拒绝接收房屋
    去年,市民刘先生买了一套预售商品房,约定今年5月10日交房,但开发商并没有按期将房子交付给他。前两天,开发商终于通知刘先生去办理交房手续。由于刘先生担心接收房屋后就不能再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责任,所以不敢贸然接收房子。另外,在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责任前,去年,市民刘先生买了一套预售商品房,约定今年5月10日交房,但开发商并没有按期将房子交付给他。前两天,开发商终于通知刘先生去办理交房手续。由于刘先生担心接收房屋后就不能再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责任,所以不敢贸然接收房子。另外,在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责任前,刘先生能否拒绝接收房屋呢?这位刘先生担心开发商逾期交房,自己一旦接收房屋后就不能再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是没有必要的。理由如下:(一)接收房屋与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之间并无法定的先后顺序,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接收房屋后就不能再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二)在开发商已经逾期交房且不存在免责事由的情况下,是
    2023-06-13
    53人看过
  • 不能拒绝接房的开发商可以拒绝开发商收房么
    交房时开发商没有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等证件,可以拒绝收房。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满足什么条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件、设备试验报告;4、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根据
    2023-04-10
    204人看过
  • 开发商违规交房,业主可以拒绝接受
    是的。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业主有权拒绝接受房屋
    2023-05-07
    445人看过
  • 开发商违规交房可以拒绝收房吗?
    开发商违规交房业主是可以拒绝收房的。业主在以下情况可以拒绝收房:1、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前提的;2、未取得竣工验收存案表的;3、不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实的;4、开发商无端比原合同商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5、开发商未经有关部分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商定的配套环境的;6、开发商经批准改变商品房规划设计未经买家认可的;7、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分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8、合同没有商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划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9、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分歧格的;10、房屋质量题目严峻影响正常栖身使用的。一、拒绝收房的法定理由主要有哪些?可以拒绝收房的理由是: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开发商无故延迟交房经催告超过三个月的;开发商擅自改变
    2023-06-21
    402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买受人拒绝受领时开发商可构成逾期交房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14
      买受人拒绝受领时开发商可能构成逾期交房。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第六百零一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 买受人拒绝受领时开发商可构成逾期交房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3
      买受人拒绝受领时开发商可能构成逾期交房。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第六百零一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 买受人拒绝受领时开发商可构成逾期交房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07
      买受人拒绝受领时开发商可能构成逾期交房。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第六百零一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 开发商交房可以拒绝受领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1
      买受人拒绝受领时开发商可能构成逾期交房。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第六百零一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 买受人拒绝受领开发商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办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1
      买受人拒绝受领时开发商可能构成逾期交房。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第六百零一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