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转移所有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9:22:12 240 人看过

一、什么是转移所有权

所有权的转移是指义务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于权利人的行为。

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注意:对于航空器、船舶、车辆,它们属于动产,但因其价值较大,可移动,故法律对其所有权转移做出了登记的规定,如车辆,以登记为权利公示方法,其所有权就不能随交付而转移,必须办理所有权人的变更登记。

二、所有权交付转移的方式

1、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即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此为交付的常态。

2、观念交付。观念交付又分为三种:

(1)拟制交付。即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的交付方式。标的物的单证,即物权凭证,包括仓单、提单等。

(2)简易交付。即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

(3)占有改定。即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使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以代替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的交付方式。我国《民法典》未确认这种交付方式,这里仅作学理探讨。我国《民法典》分别于第226、227、228条确认了现实交付、指示交付与简易交付三种交付方式。

3、现实交付依交货方式的不同,可以再分为三种情形:

(1)送货上门。即由出卖人送运货物到买受人处,此时货交买受人处才算完成交付。

(2)上门提货。即由买受人到出卖人处取走货物,此时货物运出出卖人处即算完成交付。

(3)代办托运。即由出卖人代理买受人与承运人订立运送合同,买受人承担运费的交付方式。此时出卖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即算完成交付。

三、所有权的定义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产权和所有权的区别是:产权是一个较大的概念,产权包括所有权。房地产所有权只是房地产产权中主要的一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11: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生效相关文章
  • 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标志是什么
    一、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标志是什么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标志是过户手续的完成以及房产证上的名字改变,这样就完成所有权的转移。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标志是动产的交付,但是有几个例外:汽车,船舶。它们虽然也是动产,但是如果不登记,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交付的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五条【特殊动产登记的效力】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二百二十六条【简易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二十七条【指示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第二百二十八条【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
    2023-05-06
    82人看过
  • 车辆所有权的转移标准是什么
    一、车辆所有权的转移标准是什么机动车在法律上属于动产。我国法律理论上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一般是以交付为判断标准的。《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在没有法律(不是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或者判例)和当事人另有约定情况下,所有权在标的物交付时发生转移。应该说明的是,汽车、轮船、飞机等特殊动产,在买卖合同中其所有权转移亦适用“交付”规则,即以交付转移所有权,而不是适用什么不动产登记规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汽车等重要交通工具在买卖中的登记,是对抗要件而不是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即不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而不是,无登记,无转让。再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
    2023-05-06
    120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标志是什么
    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标志是过户手续的完成以及房产证上的名字改变,这样就完成所有权的转移。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标志是动产的交付,但是有几个例外:汽车,船舶。它们虽然也是动产,但是如果不登记,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交付的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五条【特殊动产登记的效力】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二百二十六条【简易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二十七条【指示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第二百二十八条【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它们虽然也是动产,但是如果
    2023-04-02
    65人看过
  • 车辆所有权转移的标准是什么
    一、车辆所有权转移的标准是什么机动车在法律上属于动产。我国法律理论上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一般是以交付为判断标准的。《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在没有法律(不是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或者判例)和当事人另有约定情况下,所有权在标的物交付时发生转移。应该说明的是,汽车、轮船、飞机等特殊动产,在买卖合同中其所有权转移亦适用“交付”规则,即以交付转移所有权,而不是适用什么不动产登记规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汽车等重要交通工具在买卖中的登记,是对抗要件而不是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即不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而不是,无登记,无转让。再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
    2023-05-06
    482人看过
  • 所有权什么时候转移合理
    一、所有权什么时候转移合理除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之外,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不动产和法律规定的特殊动产买卖中,标的物所有权自登记时起转移。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我国法律并未规定机动车辆的所有权自登记时起转移,所以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仍然是交付时。另外,当事人对标的物转移的时间另有约定,自应从其约定,但是约定不得排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因此,若当事人有此约定,则虽交付标的物也不转移所有权。《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交付的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
    2023-05-06
    158人看过
  • 船舶所有权转移什么时候
    判断船舶所有权转移时间的唯一标准就是审查船舶是否交付,交付的时间就是转移的时间。变更登记仅仅是对抗要件,不是所有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一、关于船舶所有权变更未经登记的对外效力怎么样但船舶又不同于一般动产,根据《海商法》第九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和《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规定,未办理船舶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的,船舶所有权转让生效,但对外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谓“善意第三人”应当包括善意取得所有权和抵押权等动产物权或担保物权的第三人。与船舶所有权变动类似,船舶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也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值得特别指出的是,上述所引的《海商法》和《民法典》的规定,在“第三人”的措辞上存在差异,作为后于《海商法》颁布实施的《民法典》对“第三人”
    2023-02-21
    498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开始产生以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法律约束力,即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此处所说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指合同能够像法律那样产生约束力。合同本身并不是法律,而只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因此不可能具有法律一样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对当... 更多>

    #合同生效
    相关咨询
    • 房屋所有权转移条件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5
      1、房地产转让人必须是房地产权利人,而且该权利人对房地产必须拥有处分权,如所有权人、抵押权人等。 2、房地产转让的对象是特定的房地产权利,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所有权。 3、房地产转让的方式包括买卖、赠与、互易、继承、遗赠等合法方式。 4、房地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必须与土地使用权一起转让。
    •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指什么,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约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指什么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自出卖人转移归买受人享有。因为买卖合同是指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买受人的目的是支付价款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的目的是让与标的物的所有权以取得价款。所以,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是买卖合同的基本问题,关系着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实现。一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于买方后买方拒付价款或者遭遇破产,卖方就将受到重大的损失。除非卖方保留了标的物的所有权
    • 风险转移所有权转移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9
      一般情况下,合同的所有权转移的,风险就转移了,但是如果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适用特殊规定。
    • 什么情况下所有权转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25
      所有权转移的情形: 1、简易交付: 多数都是简单交付。一定是挑好放到包里才算交付。 一定是检验完毕交付完毕。银行给我清点之后才算交付完毕。 如果银行把钱交出来没有点时,被抢走了,风险由银行负担,因为没有交付。 2.拟制交付: 交付货物所有权凭证。 主要有:提单买卖的情况下,买海上货物的问题,如果把提单交付了,表明货物就交付了。 仓单买卖,把仓单交付,就算交付了。 有关发票等单据,不是转移所有权的行
    • 什么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在什么情况下, 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7
      一、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转移登记是指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而进行的登记。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的情形包括:买卖;互换;赠与;继承、受遗赠;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转移;以房屋出资入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购买商品房申请登记需提交的资料:1、登记申请书;2、个人购买的,提交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单位购买的,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