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司法解释数额较大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10:32:51 343 人看过

关于刑法修正案九的受贿案最新司法解释的消息,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是怎么划分的

一、对重大贪污、受贿犯罪案件裁量决定刑罚,要注意犯罪数额与情节并重;既考虑犯罪情节,又考虑犯罪后的表现,如认罪悔罪、退赃等;对于既有从重处罚情节,又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要综合考虑全案情况;要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一般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二、贪污、受贿数额不满二千万元,一般判处十五年以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贪污数额在一千五百万元以上不满二千万元,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募捐等特定款物的;

(二)将赃款用于行贿、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拒不退出赃款赃物,或者挥霍、转移赃款赃物致使大部分赃款赃物无法追缴的;

(四)曾因财经违纪等廉政问题受过处分的;

(五)串供翻供,拒不认罪、悔罪的;

(六)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

受贿数额在一千五百万元以上不满二千万元,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

(一)强行索取财物,败坏行业风气的;

(二)受贿后违法行使职权,给国家、人民利益造成损失的;

(三)具有欠款第(二)至(六)项规定情形的。

三、贪污、受贿数额在二千万元以上不满一亿元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贪污、受贿数额在五千万元以上,同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等法定从宽情节并认罪悔罪的,一般应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虽不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但具有下述情形之一并认罪悔罪的,可作为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予以考虑;同时具有下列多个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并认罪悔罪的,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线索,虽不构成立功,但为破获其他重大案件起到积极作用的;

(二)贪污赃款全部或者大部分退缴、追缴,受贿赃款全部或者大部分退缴、追缴的;

(三)收受请托人财物后、案发前,因畏罪、悔罪,主动退还全部或者大部分受贿赃款赃物的;

(四)在于亲属的共同受贿犯罪中,虽接受亲属转达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但事后才明知亲属收受他人财物,受贿主观恶性不深的;(五)接受请托并收受他人财物后,实际未利用职权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或者未给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六)其他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情形。

四、贪污、受贿数额一亿元以上的,一般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并认罪悔罪,或者本意见第三条第四款规定的多个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并认罪悔罪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贪污、受贿数额一亿元以上,且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符合前款规定情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判处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在裁判文书上决定其死刑缓期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国家一直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事件,俗话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当国家政府官员如果违纪也应该受到处罚,并且受群众监督。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就应该要了解刑法修正案九司法解释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是怎么划分的。任何公民,都应该知法懂法守法,才能维护社会安宁。

刑法修正案九对受贿罪的新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对受贿罪有什么新规定?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8月29日公布,自2015年11月实施,针对受贿罪,此次刑法修正案加大了其刑罚,首次将终身监禁并到受贿罪刑罚中,同时,对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特别重大损失的,保留使用死刑。下面在本文详细介绍刑九中受贿罪的新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对受贿罪拟三挡刑罚

本次刑法修改对贪污受贿犯罪则相应规定三档刑罚,即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同时新法对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特别重大损失的,保留使用死刑。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终身监禁

在原刑法第383条中增加一款规定,对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后对受贿罪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四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五条【对犯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二条【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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