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裁定失职罪由哪些构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5 14:12:05 388 人看过

执行裁定失职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本罪的犯罪客体为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2、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行为人是司法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是过失。

一、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判多久?

犯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执行判决失职罪能判多少年

执行裁判失职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0日 11: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由哪些构成?
    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的构成:1、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只有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才能构成本罪;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过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构成要件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经济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1、必须有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违反有关工作纪律和规
    2023-07-25
    188人看过
  • 什么是裁定失职罪的执行?
    执行裁定失职是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执行裁定失职的构成要件包括:1、客体要件。执行裁定失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要件。执行裁定失职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二、执行裁定失职罪判刑规定具体如下:1、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7-07
    124人看过
  •  失职罪执行判决与裁定规定
    根据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量刑的规定,如果给当事人或他人造成了重大损失,则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造成了当事人或他人特别重大的损失,则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当事人是指民事执行案件和经济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其他人是指与民事执行案件和经济执行案件有利益关系的人员。根据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量刑的规定,如果给当事人或他人造成了重大损失,则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造成了当事人或他人特别重大的损失,则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当事人是指民事执行案件和经济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其他人是指与民事执行案件和经济执行案件有利益关系的人员。 民事执行案件和经济执行案件失职罪量刑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民事执行案件和经济执行案件失职罪属于司法工作人员的罪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民事执行案件和经济执行案件失职罪的具体刑罚如下:1. 犯本条第一款
    2023-08-28
    479人看过
  •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犯罪主体构成要件到底有什么
    一、执行裁定失职罪的犯罪主体构成要件到底有什么本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司法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即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
    2024-02-01
    497人看过
  • 有哪些行为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情形如下: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等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辩护要点有哪些?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对象,是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这点是明确的。但是否包括调解书、仲裁文书和公证文书,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不同的观点。辩护律师应当从犯罪对象是否属于本罪法定的犯罪对象入手,将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之外的文书,排除在犯罪对象之外,从而达到无罪辩护的目的。2、在司法实务中,本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之一“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是从判决裁定生效时开始计算的,也就是说,如果转移隐藏财产等有可能构成本罪的行为
    2023-07-25
    372人看过
  •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由哪些构成?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由我国法律中规定犯罪构成要件构成。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的构成条件有: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物的管理制度;3、主观要件。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4、客观要件。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可以判缓刑吗?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判缓刑的;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
    2023-06-27
    345人看过
  •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释义]本罪是指民事、行政审判人员在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条文]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索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
    2023-06-11
    233人看过
  • 过失决水罪由哪些构成?
    一、过失决水罪由哪些构成?过失决水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1)行为人必须实施引起水灾的行为,即改变水势,使之泛滥成灾的行为。这种行为多是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由于行为人不注意公共安全以致酿成水灾。如果负责防洪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或擅离职守,过失引起水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不构成本罪,视情节可定为玩忽职守罪。(2)构成本罪必须已经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如果造成的危害后果不严重,或者未造成危害后果,不构成过失决水罪。而且这种严重后果必须是过失行为所引起,二者存在着因果关系。上述客观方面的特征是本罪区别于失火、过失爆炸、过失投毒等犯罪的关键所在。(3)
    2024-01-12
    83人看过
  •  失职罪最新执行裁定:量刑标准有哪些变化?
    执行裁定失职罪可能会被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量刑情况与裁定失职行为及其实际损失程度息息相关。若损失特别严重,通常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裁定失职罪可能会被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量刑情况与裁定失职行为及其实际损失程度息息相关。若损失特别严重,通常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执行裁定失职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执行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民事、行政执行活动中,执行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案件无法及时、妥善地得到执行,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该罪的犯罪情节和严重程度,刑罚会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执行裁定失职罪是指执行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民事、行政执行活动中,案件无法及时、妥善地得到
    2023-10-25
    385人看过
  •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主体与客体有哪些
    一、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主体与客体有哪些1、执行判决失职罪的主体司法工作人员,包括各级公安、国家安全、检察等依法行使侦查权的机关中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侦查、讯问职责的人员,担任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进行法律监督的人员,负责审判工作的人员等。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执行判决失职罪立案标准是什么1、严重不负责任
    2023-06-16
    457人看过
  •  失职执行裁定会带来哪些刑事责任?
    这段内容讲述了行为人在执行裁定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导致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而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导致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行为人在执行裁定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或滥用职权,导致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而若其行为导致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答 : 参 考 素 材 中 的 刑 罚 是 什 么 ?根据提供的参考素材,我们可以得知这是一道关于刑罚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因此,刑罚的种类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刑罚的种类包括有
    2023-09-04
    350人看过
  • 执行裁定失职罪会如何量刑
    对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判刑为:1、一般来说,行为人犯此罪,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如果是致使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中国刑法判失职罪如何量刑中国刑法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的量刑: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中国对于既遂罪犯的执行标准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的,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负责执行工作的司法工作人员。三、民事
    2023-03-11
    178人看过
  • 执行裁定失职罪判多长时间?
    一、执行裁定失职罪判多长时间?执行裁定失职罪如果是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怎么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构成判决失职罪要满足下列条件:1、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2、主体是执行判决的司法工作人员;3、客观上是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4、主观上是
    2024-04-07
    162人看过
  • 常见的执行失职罪的主观构成要件有哪些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1、执行裁定失职罪的主观构成要件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2、执行裁定失职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犯了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怎么处罚?犯了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的处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中国新刑法执行裁定失职罪判多少年裁定失职罪量刑时间:一、基本量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给当事人或者他人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
    2023-02-21
    31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5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客体要件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客观方面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
    • 执行裁定失职罪构成立案后如何处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3
      1、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怎么处罚,怎么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07
      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的处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什么情况可以判刑?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0
      1、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会这样判刑:如果行为人在执行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
    • 执行判决和裁定失职罪什么情况下会构成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6
      会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条件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2、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3、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