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挪用和贪污的处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6:25:05 113 人看过

贪污挪用公款罪的处罚标准:

1、情节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4、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5、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罚。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主体的认定问题

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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