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上述的立法现状和交通肇事行为本身的现状,就需要我们完善交通肇事行为的刑事立法。如何有力而合理的制裁那些“马路杀手”,这是我们亟待思考的一个问题。关于我国大陆交通肇事罪的完善,可以借鉴外国一些比较可取的模式,避免我国交通肇事罪在应付各种交通肇事行为时捉襟见肘的尴尬局面。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完善:
(一)将“醉驾”和肇事逃逸独立成罪
就醉酒行为而言,我国应该参考国外的“零容忍”态度,让其独立成罪,且不需要造成严重后果就成立犯罪。当然造成严重的后果和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在刑的设置是有区分的。同样,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如同前面分析,也应该独立出来,单独成立“交通肇事逃逸罪”。
(二)区分不同交通肇事罪的罪过
如前论述的,交通肇事行为并不都是过失,有些行为至少是存在间接故意。比如论述到的逃逸行为和醉酒行为,就不是过失。所以应采取一种方式,来对打破交通肇事罪主观的认定,从而是对交通肇事行为的处罚更合理。
但通过那种方式改变现行的立法呢?通过修改立法,在短暂的时间内是不能行的。但为了解决目前的困境,可以通过刑法解释或者刑法修正案的方式,来对立法的不足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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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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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一般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处罚标准有以下两点: 1、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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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我国管制刑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9基准刑是在不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的前提下,根据基本犯罪事实的既遂状态所应判处的刑罚。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的特征是: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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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犯罪特征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15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 3、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4、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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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会判刑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17发生交通事故的,不一定构成犯罪。构成交通肇事罪符合以下条件: 1、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 2、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3、严重后果和违章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该违法行为发生在公共道路上或视为公共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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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什么样的交通违法行为会被刑事拘留?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241、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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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我国的累犯制度?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211、弥补立法缺憾,明确相关概念: 1、“刑罚执行完毕”应明确为“主刑执行完毕”。 2、明确法域条件,承认域外刑罚。 3.修改《刑法》第81条第2款之规定,使累犯可以假释,促进累犯的积极改造。 4.累犯的确立与数罪并罚制度。 2、累犯构成要件中立法增补人格因素。 3、确立单位累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