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遗产的范围的规定是:
1.公民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法律对遗产继承诉讼是如何规定的
首先,继承开始的时间是一个很重要的标志。继承从被继承人(死者)死亡时开始。当然死亡包括三种情况:
自然死亡、按法院的有关文书确立的宣告死亡、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时按法律解释推定的死亡。
被继承人死亡后他所拥有的财产,就是他的遗产,他的继承人从他死亡开始进行财产继承。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计算继承权最长诉讼时效的一个起点。按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这个二十年,是一个长的诉讼时效。举一个例子,某张老先生有一住宅是个人合法财产,未立遗嘱,其死亡后,其二子均未声明放弃继承此遗产,但因二人工作繁忙,均无暇顾及此房产,仅是派人照料。十年后二人在如何分割这一住宅时,发生争执,此人二人诉至法院,虽被继承人死亡是十年前,但是因为法律规定“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所以他们的诉讼还是可以提出的。而且,他们二人也并没有放弃继承权,虽然十年间没有处分这一做为遗产的住宅,但是他们并没有明确放弃遗产的表示。因为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所以此诉讼法院受理,并依法进行了审理。分清继承遗产开始的时间与对遗产着手分割的时间是很重要的。
再举一例,某张老先生生前有一住宅,系其个人合法财产并无遗嘱处理,与次子共同居住,他死亡后,其次子仍居于此住宅中,张老先生之长子并未异议,过了十二年后,长子得知次子私下将此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改变了名字,由张老先生变为其次子的名字,此时长子诉至法院要求进行继承,这时次子认为长子因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二年内未诉讼,已过了诉讼时效,未同意长子的要求。按法律规定,继承诉讼的时效“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所以长子在知道次子私下变更房屋产权后二年内进行诉讼,并未过时效,法院依此规定支持了长子的诉讼请求。
继承诉讼是民间常见的诉讼,这种案件,标的有的小到几百元,有的则大到数千万元,但是其依据的法律是一致的,只要掌握好其中的一些原则,包括“时间”的因素,是会受到好的效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我国法律对权利质押财产的规定范围
104人看过
-
我国法律对于行政处罚适用范围的规定是怎样的
301人看过
-
我国法律规定的的自诉案件范围
165人看过
-
我国法律对著作权人范围的界定
317人看过
-
遗产范围的界定是怎样的
447人看过
-
我国法律中对公共财产的定义和范围的解读
466人看过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
我国对于大赦的适用范围,刑法对于大赦的规定,我国是怎样的规定的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231、大赦是赦免的一种,它是指国家元首或者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于某一时期内的不特定犯罪分子免予追诉或免除其刑罚执行的制度。大赦的适用范围较为广泛,凡在某一时期内犯一定之罪的所有罪犯,都可适用,而不以特定的人为限。大赦的赦免效力也较特赦大,它不仅免除刑罚的执行,而且使犯罪也归于消灭,即不但能赦其刑,还赦其罪。经过大赦之人,其刑事责任完全归于消灭。尚未追诉的,不再追诉;已经追诉的,撤销追诉;已受罪、刑宣
-
我国法律上规定遗产受益人的范围有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3-04-09法定受益人是指"如果被保人未指定受益人,则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在继承保险金时法定继承人按照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第三继承人的顺序继承。这种保险金已经转为被保人遗产的一部分,继承人要按所继承的金额交纳个人所得税、遗产税。上文的内容是遗产受益人的
-
我国刑法对罪犯工伤鉴定范围的规定,对罪犯工伤鉴定的范围是怎样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8根据司法部《罪犯工伤鉴定办法(试行)》的规定,罪犯工伤鉴定的范围为: (一)从事日常劳动、生产或从事监狱临时指派或同意的劳动的; (二)经监狱安排或同意,从事与生产有关的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的; (三)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监狱指定,但从事有益于监狱工作或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 (四)在劳动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职业病种类、名称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在生产
-
我国法律对涉外仲裁的范围是怎样规定的,涉外仲裁的范围包括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30涉外仲裁的范围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产生于国际或涉外的经济贸易等争议,包括外国法人或自然人同中国法人或自然人之间,外国法人之间、自然人之间、法人与自然人之间,中国法人之间、自然人之间及法人与自然人之间发生的经济贸易争议,这种争议可以是契约性的,也可以是非契约性的。 (2)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的产生于远洋、沿海和与海相通的水域的运输、生产和航行
-
在我国对知识产权范围的界定是如何规定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01从权利的内容上看,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是与智力活动成果创造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专属权,比如: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则是指享有知识产权的人基于这种智力活动成果而享有的获得报酬或其他物质利益的权利。按照智力活动成果的不同,知识产权可以分为著作权、、专利权、发明权、发现权等。传统知识产权只要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三类,现在的知识产权一直在扩展中,包括了、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