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让的权利如何办理质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20:42:22 352 人看过

1、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3、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4、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5、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一、民法典中质押合同条款必须提及主合同吗

质押合同的条款并没有规定一定要提及主合同,但应该载明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4: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质权人可以进行股权质押权转让吗
    股权质押是需要办理质押登记的,而质权人不得转让质押的股权,但与出质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转让质押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一、股权质押的法律特征1、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
    2023-02-09
    339人看过
  • 质押股权的转让办法是什么?
    质权人与质押人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可以转让质押的股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等权利可以依法办理质押,且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一、民法典法律规定股权可以出质吗可以转让的股权可以出质。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有效吗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是: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2、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
    2023-03-21
    176人看过
  • 股权转让怎么办理,如何办理股权转让
    根据中国公司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权转让一般需要办理以下手续。一、公司转让所有权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收购所有权的可行性,分析收购所有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分析收购者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严格按照公司法规定的手续操作。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职务调查。三、转让和转让双方进行实质性协商和谈判。四、评估、验资(私人有限公司也可协商确定所有权转让价格)。五、所有权转让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形成股东会决议,免除转让人股东的相关职务,投票比例和投票方式按原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六、向股东以外的第三者转让所有权的,转让所有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董事会提出股东会讨论表决的股东之间转让所有权的,不需要得到股东会的表决同意,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即可。股东向第三权转让给第三者放弃优先购买权,发行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和证明书。七、双方签订所有权转让协议,对所有
    2023-08-07
    420人看过
  • 如何办理合法资质转让
    一、如何办理合法资质转让合法资质转让实际上是公司的转让,公司转让后,其也就取得了原来公司的相应资质。(一)尽职调查对于收购方来说,要购买一个建筑资质,首先要看目标公司的资产、财税、债务等相关情况,比如是否正常缴纳税费?是否存在银行贷款?是否有未付的款项?一切涉及到金钱方面的事宜,都应当调查清楚。因此,在最初阶段,就应当选择律师和会计师,协助这些工作。(二)公司变更这一步必须办理的事项是法人变更,应当到原许可机关进行申请。只有将公司的法人进行变更,在法律意义上,才是真正的建筑资质转让。当然,也可以根据购买方的需要,变更企业名称。(三)税务变更税务这一块,需要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变更税务备案信息。同时,还要缴纳相关税费,这是资质转让过程中必然涉及的东西,比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四)资质转让完成前面这些事项后,接下来便是到建设部门办理资质变更,其中仍然是变更法人。同时,还包括其他
    2023-06-06
    265人看过
  • 质押股权转让后质押失效吗
    一、质押股权转让后质押失效吗质押股权转让后质押失效,一般股权质押后是不能转让股权的,但经质权人同意除外,转让股权所得价值优先偿还所担保的债权。所以质押的股权转让后质权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公司股权转让违约责任有哪些?公司股权转让违约责任主要有支付违约金,要求继续履行等。比如一股二卖就是转让人对于受让人的违约,此时需要对两个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
    2023-04-30
    116人看过
  • 债权转让和权利质押的区别是什么
    抵押贷,周转贷和债权转让的区别:一、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它是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贷款到期,借款者必须如数归还,否则银行有权处理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二、周转贷款:从法律上承诺向企业提供不超过某一最高限额的贷款协定。在协定有效期内,只要企业累计借款总额未超过最高限额,银行必须满足企业任何时候提出的借款要求。三、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
    2023-06-14
    423人看过
  • 专利权的转让程序有哪些,如何办理
    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一、合同当事人的义务与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专利权转让合同属于技术转让合同的范围,那么,专利权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而受让人则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让与人未按照约定转让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
    2023-04-21
    95人看过
  • 权利性质出让可以抵押吗
    1、权利性质出让是不可以抵押的,可以出让的权利为债务担保的,要采取质押的方式进行担保。2、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一、动产质权人的权利有哪些1、占有质物,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2、收取孳息。3、转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
    2023-06-21
    246人看过
  • 股权质押率是多少?如何办理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率是多少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0年2月2日以银发[2000]40号印发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股票质押率由贷款人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率上限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质押率的计算公式:质押率=(贷款本金/质押股票市值)×100%质押股票市值=质押股票数量×前七个交易日股票平均收盘价。如何办理股权质押依照民法典规定,股权质押需要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其中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所谓在证券登记结算结构登记的股权指的是上市公司及公开发行股票或股东在200人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这样的规定将质权设立的原因行为即质权合同与职权设立分开,将质权的设
    2023-04-19
    214人看过
  • 工程监理资质可以转让吗,如何转让
    ​一、工程监理资质可以转让吗,如何转让工程监理资质是可以转让的,转让有以下程序:1、确定资质类别和等级进行工程监理资质转让要确定资质的专业和等级吗,然后,在监理资质转让过程中,有必要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选择最合适的监理资质申请。2、监理资质转让公司的选择工程监理资质的转让要求我们一起收购监理公司。由于有许多公司转让监理资质,债务状况和人员状况并不相同,我们必须选择最合适的转让公司。3、签订监理和资质转让协议转让公司确认后,监理资质转让可以与其签订协议。由于协议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是本次交易的有效证明,因此有必要关注协议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避免未来由于协议的纠纷。二、工程监理资质申请资料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企业章程;4、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简历、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5、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6、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
    2023-06-07
    140人看过
  • 质押转让所有权吗
    一、质押转移所有权吗质押不转移所有权。《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三十二条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二、质押股权转让后质押失效吗股权质押后是不能转让股权的,但经质权人同意除外,转让股权所得价值优先偿还所担保的债权。所以质押的股权转让后质权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
    2023-04-25
    134人看过
  • 什么是权利质权的转让
    1、根据本条规定,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达成共识,劳动合同的内容就可以变更。也就是说: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只要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双方协商达成的,就可以协商变更。其次,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合同一方未经协商不得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变更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无效,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这种擅自变更合同的行为也属于违约。第三,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或删除,而不是对合同的全部内容进行变更。经协商,双方必须就变更劳动合同的部分达成协议。在协商过程中,如任何一方不同意变更内容,本部分合同变更将不成立,原合同仍具有法律效力。最后,在变更过程中,必须遵循与签订劳动合同相同的原则,即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本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
    2023-05-02
    138人看过
  • 股权质押如何转股才能转为质押股权
    股权质押后,若是没有质权人的同意,股权是不能被转让的。股权质押登记才能设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股权质押登记则是生效要件。一、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有效吗?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只要具备法定生效要件即有效。出质人与质权人依法订立出质协议,办理质押登记后,质权设立、股权质押有效。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股权优先受偿。二、股权转让需要股东同意吗?若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股东,并经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购买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需要进行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并不是取得股东资格的要件。三、股权质押融资流程有哪些1、股权出质的企业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并作出股权质押决议。2、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质押贷款需提供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财务报表、股权出质公司上一
    2023-03-29
    462人看过
  • 质押债权可约定所有权转让吗
    一、质押债权可约定所有权转让吗可以转让的,但是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主债权转让后质押权转让协议才会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条规定,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所有权与产权的区别是什么(一)反映财产属性不同。产权指的是以财产所有权为核心的一组权利的有机结合体,强调财产关系的社会属性;所有权是指对财产归属关系的权利规定,确定的是财产的最终归属关系,强调财产关系的物质属性。(二)外延不同。产权表现为财产归属关系,也表明了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的关系,产权比所有权有着更广泛的外延;所有权表明的是一种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是对财产归属做出的权力规定,集中体现在财产的归属权上。(三)内涵不同。产权的内含各项权利的设置,除了必须考虑财产关系外,还
    2023-05-03
    243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怎么办理权利转让的质押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9
      1、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3、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
    • 可以转让的权利质押是怎么办理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5
      1、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3、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
    • 不能转让的质押股股权如何办理转让手续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05
      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
    • 如何处理质押股权转让的纠纷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7
      可以转让。但是转让已质押股权协议的效力可能存在以下情形: 1、如果协议双方恶意串通为了损害质权人的利益而签订协议的,第三人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认定协议无效。 2、如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明知股权质押的情况下签订协议,且约定如果在约定条件下股权质押解除后再履行合同,或者合同终止的,该协议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也没有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应认定为有效的协议。 3、转让方故意隐瞒拟
    • 质押背书可以转让吗质押背书可以办理转让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1
      可以转让。汇票质押的概念汇票质押是指以设定质权、提供债务担保为目的而进行的背书。它是由背书人通过背书的方式,将票据转移给质权人,以票据金额的给付作为对被背书人债务清偿保证的一种方式。汇票质押的方式背书人在设定质押背书时,必须在背书中载明“质押”字样,并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