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的处罚方式有哪几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1 10:43:05 439 人看过

刑事责任的处罚方式有:

1、主刑的种类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附加刑的种类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

一、缓刑是否属有期徒刑

缓刑和有期徒刑有着本质的区别,缓刑不属于有期徒刑。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加刑的种类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缓刑只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还是从属于所判处的主刑。有期徒刑是刑罚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

二、拘役是刑事处罚么?

拘役属于刑事处罚的一种,刑事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刑事处罚主要是人身罚和财产罚,但主体是人身罚。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三、取保候审是刑事处罚吗

取保候审不是刑事处罚。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而刑事处罚是指行为人违反了刑法而受到的处罚。刑事处罚主要有主刑和附加刑两个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对于犯罪的外国人,还可以适用驱逐出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15: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连带责任法院有哪几种执行方式
    连带责任法院的执行方式如下:1、对一般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在查明各被执行主体的履行能力后,择其易于执行的被执行人先执行,该方式执行周期短;2、同时式执行。对两个以上的连带责任被执行人实行同时发执行通知书。法院判决连带责任的会怎样执行连带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有效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带义务人都对不履行义务承担全部责任。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如何执行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规定,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也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作出判决的法律依据。但在生效裁判文书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执行过程中往往出现当被执行人之一的连带责任人履行完义务后,其该如何追偿的问题,履责后的连带责任人是另行起诉还是以本判决(已进入执行程序的判决)为依据要求法院直接强制执行真正债务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人,法律未作出规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
    2023-07-28
    104人看过
  • 刑事拘留告知有哪几种方式
    一、刑事拘留告知有哪几种方式刑事拘留的信息发布通常包含书面通知以及电话通报这两大途径。公安部门在完成对嫌疑人的拘留行动之后,会将拘留决定书递交至涉案人员的家人手中,或者通过电话的方式向其亲属通报此次拘留事宜。关于书面通知,则通常会采取拘留通知书这种形式文本,翔实地阐述了拘留发生的具体缘由及其羁押场所位置等关键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二、刑事拘留告知家人吗在一般的情况之下,刑事拘留这一程序通常需要向相关人员或其家属进行通报。在涉及到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当中,公安机关在对涉案人员实施拘留措施时,必须严
    2024-07-23
    141人看过
  • 刑事责任种类包括哪些,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有什么区别
    一、刑事责任种类包括哪些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管制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一种相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刑罚中最轻的一种。由人民法院对罪行较轻的作出的判决,公安机关在本人住所地执行。时间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长不超过3年。2、拘役拘役是一种短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由法院根据刑法对犯罪情节与危害后果较轻的人判处的刑罚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一般为拘役所执行。时间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长不超过1年。3、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刑法规定的一种对大部分犯罪人普遍适用的、高度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刑期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长不超过25年;由司法机关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强制执行。4、无期徒刑无期徒刑也即没有期限的徒刑,是对罪行较重的人终身监禁的刑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在服刑期间表现好或有立功表现
    2023-03-22
    480人看过
  • 刑事责任并且几年内不能再追究,刑事处罚种类有哪些
    一、刑事责任并且几年内不能再追究刑事案件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刑事案件已经被立案或者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不受追诉时效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二、刑事处罚种类有哪些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
    2023-06-17
    491人看过
  • 较大安全事故的刑事责任和处罚方式
    刑法处罚的安全事故即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在司法实践中,判处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安全事故可能涉及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等。发生普通事故的,处上一年度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以上一年度收入的百分之四十的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度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发生特别严重事故的,处以上一年度收入的百分之八十的罚款。中国刑法不报安全事故罪怎么处罚不报安全事故罪的判刑标准为:1、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可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
    2023-07-01
    281人看过
  • 刑法规定罚金有哪几种适用方式
    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和第393条规定的单位行贿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只能单独适用。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例如: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作为一种选择的法定刑,只有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例如,刑法第326条规定的倒卖文物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里,罚金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2023-06-14
    68人看过
  • 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情况有哪几种方式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其目的是补偿因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关于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承发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2、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的目的是补偿承包人的损失,双方也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3、顺延工期。对于因为发包人违约而延误的工期,应当相应顺延。4、继续履行。承包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发包人应当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施工合同。一、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纠纷的处理承包人与发包人一旦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承包人非法转包工程项目,从施工合同主体的相对性角度来看,承包人就构成对施工合同的实质性违约,发包人当然可以根
    2023-03-20
    316人看过
  • 爆炸罪的刑事责任为哪几种
    一、爆炸罪的刑事责任为哪几种1、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只要构成爆炸罪,最低就应要判处三年以上。实践中可能出现爆炸未遂、自首、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等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会出现实际判刑少于三年的情况。2、十年以上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判处这个刑期要求造成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3、死刑或无期徒刑,这里说的是后果极其严重的情况下,才这么判。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构成要件是什么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爆炸物的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
    2023-04-18
    485人看过
  • 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与处罚方式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责任及处罚:逃逸的一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此外逃逸如果尚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可吊销驾驶证。如果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一、在停车场把汽车刮了一擦就走了算逃逸吗如果事故只造成车辆轻微损失,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其行为不算严重不构成犯罪的,不构成“交通事故逃逸罪”定罪。此时,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
    2023-04-07
    274人看过
  • 刑事责任有哪些承担方式
    一、刑事责任有哪些承担方式1、定罪判刑和定罪免刑分别为法院认定构成犯罪判处刑罚和免除刑法。消灭处理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应负刑事责任,但是由于法律规定的实际阻却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事实,因而使刑事责任归于消灭。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一条,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二、哪些情形下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追诉时效期限根据不同的犯罪、犯罪的轻重不同,有不同的规定,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
    2023-06-11
    466人看过
  • 中国有哪几种死刑方式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附近。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对于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执行死刑时的警戒事宜,由公安机关负责。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五条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023-06-18
    431人看过
  • 洗钱罪处罚方式包括哪几种
    一、洗钱罪处罚方式包括哪几种关于洗钱犯罪的惩治手段主要由以下几类组成:首先是承担刑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后文简称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之规定,任何触犯洗钱罪行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缴纳洗钱金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金;若情节严重,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需支付洗钱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金。其次是没收财产,对于用于洗钱活动的财物以及由此产生的收益,法院有权依法作出判决,对其进行没收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2024-07-17
    202人看过
  • 股份责任公司设立方式有几种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以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也可以单独设立
    2023-02-11
    187人看过
  • 刑事责任能否代替行政责任,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一、刑事责任能否代替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两者适用的法律不同,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不能相互代替。刑事责任是给予刑事处罚,行政责任是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第二十二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1、警告。它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做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
    2023-04-18
    5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刑事处罚种类有哪些刑事处罚的几种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29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有五种:1。期限在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不得超过3年。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不得超过一年。三是有期徒刑。期限在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不得超过20年。四是无期徒刑。犯罪时18岁以下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附加刑有三种:1。;2、剥夺政治权利;三是没收财产。
    • 几种刑事责任能力的形式
      广西在线咨询 2024-12-11
      1、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 (1)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根据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应责令其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这表明精神病人是否具有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是决定其是否负刑事责任的关键。 (2)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根据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 违约责任的处理方式有几种,有哪些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23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损害赔偿三种方式。 (一)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 (二)补救措施 补救措施是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在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债务人采取的补救履行措施。 (三)损害赔偿 当事人一方不履
    • 判处刑罚的罪犯的支付罚金的方式有哪几种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15
      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罚金刑的犯罪分子,可以责令其对罚金一次缴纳或者分期缴纳。拒不缴纳的,可以对其进行强制执行程序。《刑法》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 判刑的数罪并罚有哪几种方式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17
      方式: 1、在犯一罪被判处刑罚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有数罪没有判决的并罚,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 2、漏罪和新罪同时发现,并案处理的,应当先把对漏罪判处的刑罚与前罪判处的刑罚; 3、先发现漏罪,在对漏罪依法并罚后才发现新罪的,把对新罪判处的刑罚和漏罪与前罪并罚后确定的应执行的刑罚中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实行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