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残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21:12:22 229 人看过

1。鉴定:鉴定是鉴定人运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对公安、司法机关提交的人或物进行鉴定和判断的活动。

2。

根据测试结果,鉴定人运用专业知识进行综合判断分析,称为鉴定结论。鉴定人的鉴定结果、分析意见和鉴定结论形成的书面文件称为鉴定证书。鉴定报告应当包括概况、案情介绍、病历摘要、检验结果、分析意见和结论,并由鉴定人签名。多个鉴定人同时进行鉴定时,可以通过讨论提出共同意见,出具共同鉴定书。如有异议,也可另行出具鉴定书。鉴定机构是公安交通部门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道路交通事故伤者鉴定的机构。(1)补充鉴定:公安、司法机关或者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认为鉴定人的鉴定(鉴定结论)不完整或者有疑义的,如提交的检验材料不完整、检验方法不可靠、理由说明不充分等,鉴定结论不正确等,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补充鉴定。司法机关确认有瑕疵的,可以针对存在的问题,将鉴定证明、材料和其他新的证据(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供述等)发回鉴定人重新审查,解决新的问题,或者修改内容,增加意见。(二)重新鉴定:当事人和委托机关对原鉴定和补充鉴定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司法机关申请重新鉴定。上一级公安、司法机关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并组织对原材料进行复审、鉴定。此时,可将原始资料委托其他评估人员重新鉴定。再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1)治疗结束:临床医学公认的损伤后病理改变在临床治疗后完全或部分恢复并保持稳定的时期。对治疗结束有不同意见的,公安交通部门可以提交伤残鉴定机构鉴定,确定治疗是否结束。

(2)鉴定时间:鉴定时间应在事故直接造成的伤害治疗结束或伤害引起的并发症治疗结束时。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可以在治疗结束后15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残疾鉴定。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残疾评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残疾评定标准》评定残疾程度。

如果你的朋友发生交通事故而致残或导致他人致残,你可以在网上咨询律师,让他解释具体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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