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三年背负巨债谁的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20:44:25 386 人看过

现代社会中,签自己的名字需要看清内容,了解法律后果,不能不管不顾乱签合同,特别是担保贷款、空白合同等容易让自己沾染上法律责任的合同。一个女孩就因为乱签合同工作三年背负巨债。

工作三年背负巨债谁的责任

一个持有大学文凭的福建永安女孩,进入一家担保公司工作3年月薪3800元,只因无法抗拒公司的压力,违心在担保贷款上签了字,最后竟负债9000万元!

法庭上,所有人都为小陈感到惋惜,但是法律是无情的。法庭中,小陈出示了老板蒋-总的一张承诺书,愿意将小陈的法律责任全部承担过来,要求原告放弃追究小陈。但是,已经破产的蒋-总,这张承诺书并没有什么作用:原告不同意。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贷款难是几乎全社会都知道,连各级政府都经常专题讨论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可就在一些企业急需资金而被银行告知没有贷款额度的同时,一家小小的空壳公司却轻易贷出了9000万,而且还允许续贷。这样的贷款手续是不是全部符合规定呢?也许只有银行自己知道了。

经常和银行打交道的人都知道,银行的每一笔贷款,理论上说程序相当复杂,不是一个,二个人可以随意就批的,几乎每家银行都由贷款审核委员会决定每一笔贷款。9000万的贷款收不来,责任不应由小陈一个人负责。

笔者认为,银行方面在追贷的同时更应该追责,严查是谁违规发放了这笔注定收不回来的9000万元贷款的责任,并绳之以法。只有这样,才能警示那些违规发放贷款的人,避免再发生类似事件,最大程度的保护银行和国家的资产安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2: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担保贷款相关文章
  • 分析代理法律责任由谁来背负
    表见代理的无权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代理人承担;如果被代理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代理人无权代理而为的行为而不作为的,应当承担责任;如果第三方明知代理人无权代理,应当承担责任。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而须由本人负授权之责的代理。法律确立表见代理规则的意义在于维护代理制度的信用与稳定,保护善意无过失的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而保障交易安全。委托代理的法律后果谁承担委托代理的法律后果:受委托人是以委托人名义行使委托义务的,依照委托人委托内容行事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相反,受委托人超出委托内容行事的法律后果则具有可追认性(即委托人承认的则由委托人承担,否则受委托人自己承担该法律后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
    2023-07-11
    345人看过
  •  父母是否有责任为未成年子女的债务背负?
    未成年子女的债务由父母负责偿还,因为他们是未成年人,父母作为监护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他们被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和追认。未成年子女的债务由父母负责偿还,因为他们是未成年人,父母作为监护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他们被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和追认。 未 成 年 子 女 如 何 处 理 债 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后有效。因此,未成年子女在处理债务时,需要由其监护人代为处理。监护人应尽到善良管理、有效监督的责任,确保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同时,《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了未成年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但并未涉及债务问题
    2023-09-02
    151人看过
  • 工伤的举证责任谁负责
    所谓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投保主体是用人单位,是由用人单位支付保险费,劳动者不承担保险费,用人单位是保险法律关系中的投保人,是法定的投保义务主体;工伤保险的受益主体是工伤职工,职工是工伤保险法律关系中的受益人,是法定的权利主体;工伤保险的保险人是社会保险基金组织,投保人将保费依据法律规定的比例交到社保基金,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工伤后,工伤保险基金根据工伤职工的受伤情况依据工伤保险的法律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另外,由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还有部分工伤经济赔偿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所以用人单位仍是依据工伤保险法律关系的赔偿义务人。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2023-05-01
    73人看过
  • 拖欠教师工资三年之久找谁负责的
    拖欠工资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如果还不行,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在厂里工作没签合同离职有工资么在厂里没签合同离职有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二、拖欠民工工资怎么处理最快农民工资不给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以最快解决,首先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投诉不起作用的话,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让用工单位支付工资。如果还不支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
    2023-02-24
    487人看过
  • 谁负责公司的筹备工作
    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筹建的责任由负责筹建的发起人承担。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东人数达到法定人数;(二)全体股东依照公司章程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设立公司符合有限责任公司条件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名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的名称、住所;(二)公司的经营范围;(三)公司的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出资方式,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组织机构、产生方式、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八条股东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上签名、盖章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额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5-02
    114人看过
  • 谁负责误工费的举证责任?
    误工费由受害者本人进行举证。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所以应当向法庭出示能证明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的证据。单位出具因为事故而导致没有上班期间的工资收入的情况说明和鉴定机构出具的休息期证明。一、车辆事故需要赔误工费吗交通事故人没事误工费:1、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2、只有在人身损害侵权案件中才可以主张误工费,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属于车损案件,没有人员伤亡,所以,是不能主张对方赔偿误工费的。3、对于只有车损的案件,您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替代性交通工具损失;如果您的车辆是营运性车辆,您可以向对方主张营运车辆停运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
    2023-06-24
    448人看过
  • 原企业债务由谁来背负?
    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理应由兼并方承担;新设型企业兼并应由新设合并后的企业法人承担;收购控股型兼并,被控股企业原有债务,遗留在被控股企业内,就由被控股企业自己承担;但是因控股企业抽逃了被控股企业资金导致被控股企业无力偿还债务,则应由控股企业对被控股企业原有债务承担责任。企业兼并的原则内容有哪些企业兼并的原则如下:1、要以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为指导,使资产向合理流动;2、应遵循自愿、互利、有偿原则;3、注重实效,优化产业、产品和企业组织结构为标准,提高企业整体实力和企业发展;4、妥善处理职工安置,维护社会稳定。《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023-08-12
    145人看过
  • 父母是否会为儿子的债务背负责任?
    如果儿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欠债务由子女自己承担,不影响父母名下财产,父母还债是没有任何法律根据的。但如果父母自愿代替儿子偿还债务的,法律是允许的。该借款合同仅对合同双方有约束力,由儿子还债,父母无还债义务。但是,如果儿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对外欠债的,父母一般需要代替其偿还。儿子欠债死了父母该还债吗子女欠的债,父母偿还有三种情况:1、第一种是未成年子女的债务,由于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所以在未成年人他本人没有财产可以偿还的情况下,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债务。2、第二种情况是子女已经成年,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没有义务和责任要替子女还债。3、第三种情况是如果成年子女已经死亡但生前又有债务未清偿,那么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则应当用遗产来清偿子女生前所欠的债务,但是清偿债务应以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
    2023-07-07
    266人看过
  • 夫妻一方背负巨额债务如何离婚
    对方大量具有大量债务的,仍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只是如果该债务系双方共同生活所负的,则因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共同承担。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
    2023-03-25
    351人看过
  • 谁负责竣工验收的组织工作?
    竣工验收应根据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分为大中型项目,小型工程。都由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组成。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由银行、物资、环保、劳动、统计、消防等相关部门组成。建设单位、接管单位、施工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参与验收工作。一、竣工验收具备的条件有以下:1、完成工程设计以及合同所签约的内容;2、对技术以及施工管理资料有完整且详尽的存档;3、对于工程施工中建筑主要使用的材料,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等资料有完整保存;4、对于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书有完整的保存;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如下:1、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主持验收会议;2、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3、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总之,竣工验收应根据工程的规模和复
    2023-06-30
    259人看过
  • 未成年人侵权责任谁负责
    一、未成年人侵权责任谁负责未成年人一般不承担侵权责任,而是由其监护人代为承担侵权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侵犯他人权利的,原则是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未成年人有财产的,以其财产承担侵权责任,不足的由监护人承担。根据《民法典》第27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其具有人身属性和法定性,不可以任意转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轻则父母会因为他们的过错为他们承担相应的罚款或者民事赔偿,重则承担牢狱之灾,在以后的升学就
    2023-06-16
    393人看过
  • 拆迁工作由谁来负责?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一、河道整治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拆迁补偿的标准由房屋的价值确定,征收时要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
    2023-06-21
    414人看过
  •  丈夫生前债务由谁来背负?
    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妻子并不一定需要承担丈夫生前所欠的所有债务。如果此款是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另一方承担连带责任,需归还贷款。如果是个人债务,则妻子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答案为“妻子不一定需要承担丈夫生前所欠的所有债务,需根据债务类型和夫妻关系情况进行判断”。妻子并不一定需要承担丈夫生前所欠的所有债务。如果此款是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另一方承担连带责任,需归还贷款。如果是个人债务,则妻子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丈 夫 去 世 后 , 妻 子 是 否 需 要 还 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丈夫死亡时妻子继承丈夫遗产的要清偿债务。因此,妻子在丈夫死亡后需要承担丈夫的债务。即使妻子没有继承丈夫遗产,她也应该尽力清偿债务,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如
    2023-10-04
    88人看过
  • 工地工人死亡责任谁负
    施工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自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没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由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因此,施工单位是经过合法注册的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施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施工单位没有经过合法注册,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发包单位承担了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单位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施工单位追偿。法律依据:《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具备用工主体资
    2023-03-03
    153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根据银行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以保障贷款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借款人可以依法采取保证、抵押和质押等方式来进行担保。借款人无力还款,担保人要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若是一般保证,则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后,借款人仍不... 更多>

    #担保贷款
    相关咨询
    • 工作中发生责任由谁负责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
    • 工作时不慎被三轮车撞伤责任由谁负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2
      这属于有第三人致害的雇员人身损害,你可选择向雇主或者事故责任方主张赔偿。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第三人即致害人追偿。
    • 合作社破产欠债谁负主要责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30
      《农业专业合作社法》,目的是期望先富起来的一部分农民,利用他的资金和技术优势,带动周边的农民共同富裕,形成一个农业合作社如果说把合作社的性质界定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这个是错误的,农业合作社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一个群体,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它不是公司法意义上的有限责任公司因为,第一个它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为了加强农业合作社成员之间的协作,比如说销售渠道的共享,农业种植了机械化推广当然,它可以对外盈利,但
    • 合作社的债务由谁负责?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9
      (1)执行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成员大会和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体现了全体成员的共同意志,成员应当严格遵守并执行。 (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 帮工工伤的责任谁负?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9
      应由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