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诉讼案件,风险代理适用范围为:
(一)风险代理仅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
(二)有四类涉及人身和最基本民生的民事案件不得实行风险代理。
包括:
1、婚姻继承案件;
2、请求给予社会保障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三)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一、哪些案件不能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赢官司支付律师代理费。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款分别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注意: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二、风险代理收费标准
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风险代理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刑事诉讼案件,实行政府定价的民事案件、国家赔偿和仲裁案件禁止风险代理收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显失公平的,按照有利于委托人的解释。
以上是我们对“江苏房产纠纷律师的收费方式是什么”做了详细的说明。这样大家是不是对律师的收费方式很清楚了。当我们需要寻求律师帮助时,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律师,以及选择以什么样的形式来支付律师服务费。
-
什么是风险代理,风险代理的范围是什么
143人看过
-
风险代理禁止范围有哪些
164人看过
-
代位权范围规定:规定的代位权适用范围
323人看过
-
代理及其适用范围是什么
171人看过
-
交通事故适用风险代理吗
163人看过
-
论保险代位权的法理基础及其适用范围(下)
216人看过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
"涉水险"适用范围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3在遭受暴雨、洪水的时候,保险机动车被水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驾驶人继续启动机动车或利用惯性启动机动车;遭受暴雨、洪水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机动车。在这两种情况下,要获得相应的赔偿就必须购买涉水险。
-
-
刑事审判适用风险代理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05刑事诉讼不适用风险代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禁止对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和群体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刑事案件律师费的收取是政府物价部门的指导意见。
-
生育保险适用范围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0(1)怀孕不到16周,符合领取《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以下简称《就医凭证》)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因突然流产就医发生的住院及门诊的生育医疗费用。 (2)经单位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批准在境内异地分娩的参保女职工在外地选定的医疗机构产前检查(怀孕16周后)和分娩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3)已领取《就医凭证》的生育女职工,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或非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因产科原因急诊发生的住院及门诊的
-
职工意外险适用范围?山西在线咨询 2023-04-03意外险的保障项目如下: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意外险全部给付。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部分给付,最高以死亡给付为限。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