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担保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08:16:46 408 人看过

连带责任担保期限可以由当事人之间进行约定,没有约定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一、民法典中加强保证责任如何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二、民间借贷担保期限有多长时间

民间借贷担保期限为:

1、一般保证有约定保证期的,从约定;

2、无约定的,一般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的,保证期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连带责任保证有约定保证期限的,从约定;

4、无约定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的有效期是多久?

担保有效期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从约定。

《民法典》第692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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