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7:41:47
287 人看过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5)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条件,劳动者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不同意续签合同外(六)法律、行政法规依照前款规定规定规定的其他情形,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根据法律第39条,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共有20种情形,包括劳动者被迫辞职和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
485人看过
-
发生哪几种终止情形时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呢
473人看过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
135人看过
-
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以及用人单位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
418人看过
-
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几种情况
97人看过
-
归纳《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20种情形
369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补偿
词条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经济补偿
最新文章
#经济补偿
相关咨询
-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下,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
-
是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俗称买断工龄):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对不能胜任者炒鱿鱼);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
-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补偿金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5年底将至,一些用工企业正在进行与职工续签、解除劳动合同工作。 解除劳动合同分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两种,故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两大类,共计21种: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9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
-
没有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应当支付赔偿金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
-
用人单位经济裁员的,应当在什么期限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8关于经济性裁员的法律规定: 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用人单位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辞退部分劳动者。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照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