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22:12:50 378 人看过

共同犯罪故意有以下方面的认识因素:

1、共同犯罪的行为人都认识到不是自己一个人单独实施犯罪,而是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

2、共同犯罪的行为人都不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某种危害结果,而且认识到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会导致该种危害结果;

3、共同犯罪的行为人彼此之间有犯意联络。

一、如何认定帮助犯

认定帮助犯:

第一,在共同犯罪中,应当认识到帮助行为和实行行为是两个行为,注定两者间犯罪故意存在一定空隙,有其相对的独立性,不可能是完全重合、一致。

第二,在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基点在于能预见风险而参与。在司法实践中,共同犯罪人对共同犯罪结果的预见,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预见特定、具体犯罪的结果;二是预见概括性的犯罪结果,即并非某种具体结果,而可能是某几种犯罪结果或是其中一个结果,但只要这个结果包括在能预见的范围之内,共同犯罪人之间就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

二、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

1.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行为造成一个危害结果的,不构成共同犯罪。2.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害行为造成某种危害结果,但有的是出于故意,有的是出于过失,不构成共同犯罪。3.无罪过帮助他人实施故意犯罪的,不构成共同犯罪。4.二人以上同时或者先后(近乎同时)针对同一个目标实施同一犯罪,但主观上缺乏共同实施犯罪的意思联络的,属于同时犯,不构成共同犯罪。5.二人以上同时实施犯罪但故意内容不同,不构成共同犯罪。6.超出共同故意范围之外,实行过限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三、故意杀人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有哪几种

根据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常见的不构成或不作为共犯处理的几种情形:

(1)共同过失犯罪行为,即二个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属于共犯,只需根据个人的过失犯罪情况分别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即可。

(2)二人以上实施危害行为,即一个为故意犯罪,一个为过失犯罪,两个的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

(3)实施犯罪时故意内容不同的。

(4)同时犯,即指没有共同实行犯罪的意思联络,而是在同一时间针对同一目标实行同一犯罪,对此应作为单独犯罪分别论处。

(5)实行过限行为,即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行为,不构成共犯。

(6)片面共犯不宜作为共犯处理,所谓片面共犯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共同造成一危害结果,但双方没有犯意联系,一方知道对方的行为与性质,但对方却对此不知,双方的犯意联络不是共同的而是片面的。

(7)事后通谋的窝藏、包庇、窝赃、销赃等行为,因为在事先无通谋、在犯罪实行过程中也无通谋,故缺乏共犯的主观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7: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论单位故意犯罪的意志因素
    一、单位故意犯罪意志的特征所谓意志是指一个人用以控制其行为、选择其行动方针并指导其达到一定目的的精神能力或者精神力量。[1]单位意志则是指根据单位设立的目的和宗旨,经过单位的机制产生和运行,反映单位利益并支配单位行为的精神力量。单位的犯罪意志则是单位正常意志的变态和异化,是单位犯罪主观故意的核心部分。对于单位犯罪意志的特征,有的学者认为,单位犯罪意志具有三个特点,即形成具有程序性、内容具有整体性、实现具有间接性。[2]而有学者则认为犯罪意志的第三个特征是利益性[3]、双重性[4]。从上述观点来看,对于整体性是单位犯罪意志的特征这点,研究者们是不存在异议的,存在的只不过是理论表述上的差别,而在对程序性、双重性、独立性、实现的间接性、动机的利益性的认识上,则存有较大的异议。笔者认为,单位犯罪故意的核心是单位犯罪意志,既然是核心,单位犯罪意志必然体现单位犯罪故意的特征。单位犯罪故意具有整体性、程
    2023-06-03
    420人看过
  • 共同犯罪中止犯罪的认定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共同犯罪中,中止犯罪的认定如下:1、在简单的共同犯罪中,共犯都是实施犯。共犯中有一人决定中止,然后强烈劝说他人放弃犯罪。如果其他人接受劝告,放弃本可以继续的犯罪,整个案件就是中止犯罪;2、在复杂的共同犯罪中,实施中止犯罪,教唆犯应当认定为未遂教唆。帮助犯有一定的从属性,实施中止犯罪,帮助犯不知道,应该根据犯罪准备认定,反过来,教唆犯,帮助犯中止犯罪,教唆犯必须防止犯罪,使犯罪消除犯罪的想法,构成中止,帮助犯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抵消他们的帮助行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3、中止犯向有关机关报告,司法机关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犯罪的,视为中止。如何认定共同犯罪中的共同行为共同犯罪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一种犯罪形式。我国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从这个概念出发,构成共犯的条件是共同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故意,在客观上共同行为人的实施行为必须符合特定的一个犯罪要件。但在司法实践中,
    2023-07-02
    112人看过
  • 单位犯罪意识因素中动机是什么?
    单位犯罪意识因素中动机是什么?犯罪动机不同。单位犯罪中,各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单位利益。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目的。这是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另一个重要标准。当某些犯罪分子利用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时,究竟是按照单位犯罪处理,还是按照共同犯罪处理,就必须考查是为了个人利益还是为了单位利益。成员单位成员并非都有犯罪意图和犯罪行为。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单位成员并非都有犯罪意图和犯罪行为。共同犯罪尤其犯罪集团的参加人都有犯罪意图和相应的犯罪行为。组织单位组织与共同犯罪中组织不同。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单位都是合法组织(根据司法解释,为了犯罪组建法人,然后以单位名义进行犯罪,其犯罪行为不是单位犯罪。如赖昌星走私案)。共同犯罪中组织即犯罪集团是为了犯罪而建立起来的非法组织。在某些情况下,建立非法组织的行为本身就构成犯罪的既遂,例如刑法第294条规定的组织、领
    2023-04-20
    51人看过
  • 犯罪故意中违法性认识
    一、社会危害性作为定罪量刑依据的局限首先,社会危害性认识并不能确切反映行为人的主观意愿,以此代替违法性认识有客观归罪之嫌。目前我国刑法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社会危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活着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犯罪故意。这就是说,在确定一个人是否是故意犯罪的时候,我们并不考虑行为人是否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而只需要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社会危害性具有认识就足够了。在此情形下,行为人一旦对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有了认识,那么行为就有可能构成犯罪,而犯罪的成立又完全取决于立法者对该行为的好恶或当时立法情势的需要,总之,已与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没有关系。这显然有悖责任主义的基本原则和主客观相统一的基本要求而具有了客观归罪之嫌。其次,社会危害性范围过大,标准不明确,在操作过程中容易受到主观影响。从刑法中对故意犯罪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只要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社会危害的结果,并
    2023-03-21
    103人看过
  • 共同打人构成轻伤是否共犯,共同犯罪的主观因素
    一、共同打人构成轻伤是否共犯两个以是共同打人造成被害人轻伤的,会构成共同犯罪,打人者会构成共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共同犯罪的主观因素1、认识因素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首先,有共同犯罪的认识因素:(1)各个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实施某种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与自己一道在共同实施该种犯罪;(2)各个共同犯罪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和他人的共同犯罪行为结合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2、意志因素其次,有共同犯罪的意志因素:(1)各共同犯罪人是经过自己的自由选择,决意与他人共同协力实施犯罪;(2)各共同
    2023-06-17
    90人看过
  • 犯罪故意认识的事实的筛选
    前文已论述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是犯罪故意的认识内容;违法认识应成为犯罪故意的必备条件。据此,犯罪故意的认识的事实应该是法律评价性质的犯罪构成要件的某些方面。不论是直接或间接故意,都必须预见(认识)犯罪构成的一切客观要件。这是法学界的共识,对于犯罪主体、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则多有争议。对于犯罪主体应为犯罪故意认识的事实的观点,我们持否定态度。我们认为,行为人的主体要件如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年龄及身份等主体要件有无认识,无不影响定罪。故其不易成为犯罪故意认识的范围。对于犯罪客体应为犯罪故意的认识的事实的观点我们也持否定态度。犯罪客体是为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通说认为,它是构成犯罪的要件之一,行为之所以构成犯罪,首先就在于它侵犯了一定的社会关系,而且侵害的社会关系越重要,其对社会的危害性就越大。如果某一行为并未危害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就不可能构成犯罪。但是,若将犯罪客
    2023-04-22
    392人看过
  • 共同犯罪中故意认定的司法实践
    共同犯罪故意是指共同犯罪分子通过自己联系,认识到自己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危害社会,决心参与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希望或者让这种结果发生,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特殊共犯的共同犯罪故意认定特殊主体构成的犯罪,一般主体是否可以与特殊主体一起构成共同犯罪,存在一定的争议。比如根据1988年《关于惩处贪污贿赂的补充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可以构成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共犯。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但对于受贿罪却未作此特殊规定,故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可否构成受贿罪共犯,学界就有肯定与否定的论争。特殊主体与非特殊主体构成共同犯罪的在司法实践中不乏案例,我国对贪污罪就作了明确的注意规定,国外立法中
    2023-07-02
    156人看过
  • 共同犯罪定罪的主观条件——共同犯罪故意
    共同犯罪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犯罪故意,具有两个因素:一是认识因素。一般来说,认识因素是指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故意地实施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犯罪人和自己一起共同配合实施犯罪。二是意志因素,指共同犯罪人明知共同犯罪行为会造成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犯罪的共同故意,使共同犯罪人之间的行为彼此联系,相互配合,成为一致的共同犯罪活动。共同犯罪故意和单独犯罪故意相比,具有显著的特点。单独犯罪故意,只是对本人行为的性质的认识以及对本人行为可能造成的某种危害社会结果的希望或放任。而在共同犯罪故意中,还包括对其他共同犯罪人行为的认识以及对共同造成的危害结果抱着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并且以此表明共同犯罪人之间在主观上具有一定犯意联系,这种犯意联系将各共同犯罪人的思想沟通,成为共同犯罪的重要内容。并且,除实行犯以外,其他共同犯罪人,例如组织犯、教唆犯和帮助犯的行为
    2023-06-11
    419人看过
  • 如何理解共同犯罪中的共同故意犯罪
    所谓共同故意关联性,是指共同行为人之间主观上的相互沟通,相互认同。它要求行为人对实施的行为或要达到的目的有意图联络,相互联系,即通过语言、文字、动作表达,意思明确,意向联通。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共同故意的关联。主观上的联络才能有行动上的协同。人是有思维的,当不同的人聚集一起共同参与某一活动时,必定要通过各自的大脑思维,达成一致的观点,而一致的观点必须通过语言、动作等将信息传递到对方,相互沟通,使之了解。意思联络是人聚集活动的主观必要条件。主观上不关联只能是单独犯,而不是共同犯。即使同时同地进行同一犯罪,如某甲看到某企业仓库看守不严,前去盗窃,某乙看到后也去盗窃,但双方事先没有商量,作案时也没有合作。这是事先无预谋的同时犯。同时犯与共同犯的根本区别在于行为人之间没有主观故意的关联。同时犯对各自实施的犯罪承担责任,而不是对犯罪总和承担责任。主观上关联是实施共同故意内容的桥梁。存在于不同行为人之间的
    2023-04-07
    476人看过
  • 共同犯罪故意与实行过限犯罪故意
    柏某,女,十五岁。今年二月一天,柏某与叶某、梁某预某:由柏某将嫖客甘某骗进柏所租住的房屋内,在发生关系时,按约好的信号遮住甘的视线,再由叶某潜入室内,盗走甘的现金840元。甘发现被盗后,叶、梁冲入室内,叫柏某离开现场,柏离开后,叶、梁对甘暴力威胁,梁某持刀砍杀伤甘的左手。案发后,叶、梁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无议,柏某是否也构成抢劫罪,存在分歧。一种观点认为柏某构成抢劫罪。理由:柏与叶、梁三人共同谋划,以色情手段引诱他人,乘机盗窃他人财物,在被发现后,叶、梁叫柏离开现场,柏应该预见到叶、梁会对甘某采用暴力手段,但柏未明确表示反对,是一种默认,叶、梁在盗窃当场对甘使用暴力,应视为叶、梁、柏三人的共同行为,柏某应与叶、梁一样,构成由盗窃转化而成的抢劫罪。第二种观点认为:三人只是商量盗窃,并未明确商量在盗窃被发现后怎么办,叶、梁叫柏某离开,柏某并不知道叶、梁对甘要采用暴力,叶、梁对甘采用暴力的行为,柏某
    2023-06-12
    383人看过
  • 确定共同犯罪中盗窃罪数额的关键因素
    盗窃罪共同犯罪的盗窃数额以全案数额确认而不是按照各盗窃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金额分别确认,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与或者组织、指挥了这一起盗窃案,即全案的盗窃数额共计多少每个参与人都需要负责。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则不要求其是否参与本次盗窃,按照全部的盗窃案数额进行确认量刑。共同犯罪追诉期如何确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共同犯罪的追诉时效依据法定最高判刑而定,例如最高判处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是超过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
    2023-07-01
    341人看过
  • 对共同犯罪的认识有什么内容
    对共同犯罪的认识内容有: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共同犯罪中,按照共同犯罪人所起作用的不同,有主犯和从犯的区别。共同犯罪必要共同犯罪的形式有哪些?共同犯罪的形式是指共同犯罪的形成、结构或者共同犯罪人之间的结合形式。任意共同犯罪是指既可以由单个人构成犯罪,也可由二人以上构成犯罪的共同犯罪。必要共同犯罪是指只能以二人以上的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共同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023-08-12
    397人看过
  • 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概念和认定共同犯罪的认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1。共同犯罪的主要要件必须是两人以上;2、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必须是共同犯罪故意;3、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必须是共同犯罪行为。共同犯罪的怎么认定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4、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即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必须指向同一犯罪客体,这是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必然要求。三、共同犯罪责任查不清如何定罪1、就刑事责任而言,各行为人对同一对象的创伤分不清责任的,各行为人就此负同等责任;另外结合犯意的提出、人员的组织、犯罪工具的准备等全部因素来确定
    2023-08-09
    306人看过
  • 特殊主体的共同犯罪中如何认定故意
    特殊主体构成的犯罪,一般主体是否可以与特殊主体一起构成共同犯罪,存在一定的争议。比如根据1988年《关于惩处贪污贿赂的补充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可以构成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共犯。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但对于受贿罪却未作此特殊规定,故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可否构成受贿罪共犯,学界就有肯定与否定的论争。特殊主体与非特殊主体构成共同犯罪的在司法实践中不乏案例,我国对贪污罪就作了明确的注意规定,国外立法中也有明确的一般规定,如《日本改正刑法草案》第31条规定:“对于因身份而构成的犯罪进行加工的人,即使没有这种身份的,也是共犯……”因此,司法实践中,切不能因特别的注意规定而排除拟制规定,一定要考虑犯罪的本质,做到公平公正。笔者认为,特殊主体才能构成的犯罪,这是从单独犯罪的角度而言的。从共同犯
    2023-02-28
    15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共同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有共同犯罪的特征有共同犯罪的相关认识因素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9
      共同犯罪构成要件:一是两个人或两人以上;二是必须是共同故意;三是必须有共同行为是。r共同犯罪的特征:一是犯罪主体必须是在二人以上,作为自然人构成的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二是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r三是犯罪主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过失犯罪不能构成共同犯罪。有共同犯罪的认识因素:(1)各个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实施某种犯罪,而且还认识到
    • 单位罪行意识因素是构成犯罪的原因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0
      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单位犯罪的概念是: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集体研究决定或者主要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刑法分则中规定为单位犯罪的行为。只有法律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才存在单位犯罪及单位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而并非一切犯罪都可以由单位构成。
    • 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是指哪些?如何认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5
      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是指行为人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是行为人在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基础上仍决意实施这种行为的主观心理态度; 因此,认识因素是构成犯罪故意的前提和基本条件,意志因素则是构成犯罪故意的决定性因素,是认定犯罪故意的主要依据。 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包括希望和放任两种形式。希望,表明行为人积极追求危害结果发生的态度,这种犯意明显而坚决;放任,表明
    • 单位犯罪意识因素中动机指的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10
      单位犯罪中,各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单位利益。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目的。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自首是以单位犯罪为前提的,没有单位犯罪,就不可能有自首问题的研究。
    • 犯罪故意意志因素包括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26
      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是指行为人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是行为人在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基础上仍决意实施这种行为的主观心理态度; 因此,认识因素是构成犯罪故意的前提和基本条件,意志因素则是构成犯罪故意的决定性因素,是认定犯罪故意的主要依据。 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包括希望和放任两种形式。希望,表明行为人积极追求危害结果发生的态度,这种犯意明显而坚决;放任,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