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厦门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受理条件有哪些
1.当事人的婚姻登记须是在本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
2.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3.当事人无法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4.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监护人可以提出申请;
5.当事人已经死亡的,其近亲属、与当事人有继承关系的其他人可以提出申请;
6.申请事由仅限于涉台湾地区或涉部分国家(民政部动态调整公布)公证事项需要。
7.对涉台和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8.申请出具证明的当事人应达到我国法定婚龄
9.当事人亲自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如无法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的,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二、厦门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设定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二条第二款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第四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履行下列档案工作职责;(四)办理查档服务,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告知婚姻登记档案的存放地;
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五)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六)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复印的婚姻登记档案需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方为有效。
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附件
民政部关于做好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受理机关。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由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军人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由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由为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可根据本地婚姻登记信息联网及历史数据补录情况,按照便民原则放宽出具证明的受理机关。
三、厦门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收费情况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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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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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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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办理条件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06一、申请人应具备条件1、户籍在本辖区;2、达到法定婚龄;3、目前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婚或丧偶;4、持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离婚或丧偶的,同时持生效离婚证件或丧偶证明﹚;5、当事人提交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6、当事人亲自办理。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律师港湾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或丧偶的,同时持生效离婚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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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包括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9《婚姻登记条例》规定证明如下: l、涉外、涉港澳台的婚姻登记按有关规定出证。 2、婚姻状况栏,申请结婚填写未婚或离婚或丧偶,申请离婚或补领结婚证填写已婚,申请补领离婚证填写离婚:若申请婚姻登记内容与原《结(离)婚证》所填写的内容不一致时要在备注栏注明原内容。 3、政治机关(盖章)是指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部、处或行使此项职能的直属工作部、局、处的印章。 4、此证明用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填写,每项内容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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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否可以出具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68月27日民政部下发的民函226号文件《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中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加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像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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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6你好是去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开具。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当事人婚姻状况应为未婚、离婚或者丧偶。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单身证明)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未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离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如果是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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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0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婚姻登记条例》;3.《北京市实施〈婚姻登记条例〉若干规定》。办理机构原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及依据本事项不收费办理程序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1.男女双方已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2.结婚或离婚登记档案在本部门保管。二、申请(一)提交材料:1.户口簿;2.身份证。(二)注意事项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无四、办理结果(一)结果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