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修订公布国际客运、旅游船舶和旅客码头收费试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0:41:58 75 人看过

沿海各双重领导的港务局,长江航务管理局:

为适应国际客运、旅游的需要,统一各港口的收费办法,经商国家物价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现将部直属及双重领导的港口对国际客运、旅游船舶和旅客的码头收费试行办法修定如下:

一、本办法适用于部直属及双重领导的港口国际航线、港澳航线和国际旅游船舶的旅客运输。

二、国际旅游船舶停泊港口,港务局对下船通过码头的旅客每航次分进出各一次收取码头服务费,每人每次1美元。

三、港务局对乘坐国际(或港澳)客运航线船舶出境的旅客,统一收取出境旅客港站使用服务费,每人每次2.5美元。

四、售票手续费和船舶、旅客业务代理费按部(91)交运字175号文印发的《中国外轮代理公司费收项目与费率》的规定计收。

行李业务代理费由港务局按行李运费收入的6%向船舶计收。

五、行李装卸费:

每件行李达到或超过30千克或0.2立方米时,必须办理托运。

由港务局工人将行李从客运站内装入船舱(或反之),收取行李装卸费每件1美元。如港务局工人将行李送至船边(码头前沿),然后由船员从船边(码头前沿),装入船舱时,港务局和船舶各按每件0.5美元收取行李装卸费。

每件行李达到60千克或0.4立方米时,按两件计收装卸费,以后每超过30千克或0.2立方米(不足30千克或0.2立方米按30千克或0.2立方米计)的,按一件加收装卸费。

六、迎送旅客的码头票每张人民币0.50元。

七、港口提供旅客使用的行李小推车、供旅客上下船舶的客梯等设备不另收费。

八、以上以美元标价的收费,以外汇人民币结算。由国内旅客负担的,收取人民币。

小件行李搬运、寄存,接送旅客的汽车停放码头(或客运站)以及客运站会议室出租等收费,均按当地物价部门批准规定的标准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1: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交通部公安部印发关于维护水上客运治安秩序,严禁客(渡)船违章超载航行,保障旅客安全的通告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公安厅(局):今年以来水上客运发生多起重大事故,伤亡惨重,主要是游览区、集市贸易和交通要道的港口、渡口、码头治安秩序混乱和客(渡)船违章超载航行造成的。为此,交通部、公安部决定发布关于维护水上客运治安秩序,严禁客(渡)船违章超载航行,保障旅客安全的《通告》。请通知各级交通和公安部门,港航监督、航运企业及有关单位,在港口、渡口、码头和船舶上广为张贴、宣传,并遵照执行。附:交通部公安部通告(一九八五年十二日一日)为保障广大旅客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必须维护水上客运治安秩序,严禁客(渡)船违章超载航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从事客(渡)运的船舶,无论是国营、集体、联营还是个体联户经营的,都必须持有当地港航监督(航政)机关发给的船舶合格证书。船舶驾驶、机务人员、舵工或渡工,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当地港航监督(航政)机关发给的驾驶证或机务人员证。船舶上要标有船
    2023-06-08
    306人看过
  • 搭乘旅游船进出境旅客办理海关手续须知
    为方便搭乘旅游船旅客进出境,简化行李物品申报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搭乘旅游船进出境的旅客,在进境时,如果仅携带旅行自用并保证复带出境的照相机、便携式收音机、摄影或摄像机进境,可以免填“旅客行李申报单”或“回乡证”。超出上述范围的物品进境,应另行向海关口头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二、进境旅客,如离团探亲访友或换其它运输工具出境,应填写“旅客行李申报单”(港澳旅客填写“回乡证”)向海关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三、搭乘旅游船的旅客不得为他人代带物品进出境。四、搭乘旅游船的旅客在中国旅行期间可免税带进的烟、酒限量为:香烟四百支、酒二瓶(各瓶限750克)。五、搭乘旅游船进出境的旅客在中国友谊商店等商业部门用外汇购买的珠宝、翡钻、金银饰物、工艺品等物品,应持盖有“外汇购买”章的购物发票,向海关口头申报,办理出境手续。六、搭乘旅游船的旅客携带文物(包括已故的中国现代著名书画家的作品)出境,如系从中国
    2023-06-06
    269人看过
  • 交通部关于客船和滚装客船船员任职资格有关事宜的通知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办),部属各地海事局,宁波、日照海监局:为加强客船、滚装客船的管理,现对海上客船、滚装客船船员任职资格作如下规定:一、在2000年6月30日前,所有在客船、滚装客船任职的船员,必须按照船员主管机关的规定,完成客船、滚装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和滚装客船船员强化培训,并持有相应的特殊培训合格证和强化培训证明。二、所有在客船、滚装客船上任职的船长、驾驶员、轮机长和轮机员,在2000年6月30日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高级消防专业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的规定,完成高级消防专业培训,且持有相应的专业培训合格证。三、凡在客船、滚装客船上任职的船长和轮机长需具备以下条件:1.资历要求。凡初次在客船、滚装客船上任职的船长和轮机长,必须分别具有在其它种类同等级及以上等级的海船上任船长24个月、轮机长12个月及以上资历,安全记录良好,且至少在客船、滚装客船上任见习船长
    2023-06-08
    497人看过
  • 关于不准货机载运旅客的通知[失效]
    [法规名称]:关于不准货机载运旅客的通知[失效][颁布机构]:民航局[颁布文号]:[86]民航局字第351号[颁布时间]:1986-11-15[执行时间]:1986-11-15各管理局、公司:为解决运力紧张状况,有的航站安排了旅客乘坐货机。货机机型陈旧、条件差,旅客乘坐很不舒适。为保证旅客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现决定:今后所有担任航班和货物包机的货运飞机,除货物押运员可以乘坐外,一律不准载运旅客。此规定从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十五日起实行。
    2023-06-08
    77人看过
  • 公安部民航局关于下发《旅客随身携带利器的运输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民航各管理局、省(市、区)局:在民航机场安全检查中,发现有些旅客随身携带菜刀、大剪刀、大型水果刀,尤其是旅游者购置的工艺品刀、剑。此类物品虽不属管制刀具,但为了保障飞行安全,旅客不能随身携带,需加强运输管理。现参照国际通常做法,制定了《旅客随身携带利器的运输管理试行办法》发给你们。于十一月一日起试行。附:旅客随身携带利器运输管理试行办法一、旅客随身携带的利器,系指菜刀、大剪刀、大型水果刀、工艺品刀具和少数民族的佩刀、佩剑等(不含管制刀具,如: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刀、双刀、三棱尖刀:二、旅客乘机携带的各种利器,应由旅客随托运行李交运,但在旅客无托运行李或因时间紧迫来不及托运时,为确保飞行安全又方便旅客,按本办法办理运输手续。三、旅客接受安全检查时,应将随身携带的利器交给安全检查人员,由安全检查人员装入“限制物品保管袋”,并填
    2023-06-08
    201人看过
  • 公安部关于对乘坐民用客机旅客实行人身检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为进一步加强机场安全检查工作,保障民用客机及其旅客的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的通告》(国发[1982]139号)中关于乘坐国际、国内民航班机的中外籍旅客必须通过安全门检查,也可以进行人身检查的规定,以及一九九○年十月二十九日总理办公会议关于对形迹可疑旅客,也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搜身检查的决定,现将对旅客人身检查问题通知如下:一、对旅客实施人身检查,先在厦门机场进行,其他机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实行。一九九一年六月三十日前,各机场都必须按照规定和要求,对旅客实施人身检查。二、对通过安全检查门时报警的外国籍旅客和中国籍老人、残疾人、妇女、小孩,原则上使用金属探测器进行复检,其余报警的旅客采用人身检查办法;对经过安全门不报警的青年、壮年旅客,安全检查人员根据情况也可以对他们进行人身检查。对经过人身检查仍有疑点的旅客,可以带到安全检查现场值班室进行重点检
    2023-06-08
    385人看过
  • 交通部关于印发《国际船舶代理费费收项目与费率》的通知
    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根据部(90)交财字92号《关于同意调高外籍船舶理货费、救捞费、船舶吨税、代理费的批复》及部财会司(90)财便函字44号函,现将调整后的《国际船舶代理费费收项目与费率》发给你们,请按此对外公布,自一九九0年九月一日零时起施行。国际船舶代理费费收项目与费率代理费一、船舶委托方代理费按下述四种计算方法兼收:(一)按船舶吨位或马力计收:船舶每登记净吨(拖轮每马力)0.48元,进出口各收一次,最低收费每次216元。科研船、工程船(包括钻井平台)及其辅助船舶,除进出口各收一次外,进口一个月以后,每月加收600元。旅游船和不装卸货物、不上下旅客的船舶,进出口合并一次计收。(二)按装卸货物吨数计收:件杂货(包括非整船散货)1.92元/吨整船散货(包括同类货物压包)1~30000吨0.95元/吨30001~60000吨(超过3万吨的部分)0.80元/吨60001
    2023-06-08
    271人看过
  • 关于发布《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物价局(委员会):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自1996年5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请抓紧做好《规则》施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地对行政区内已有的汽车客运站收费办法要进行检查、清理,凡不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收费项目要限期取消。在制定《实施细则》时不得在本《规则》规定的收费项目以外增设其他费目。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车客运站的收费行为,保护承运人、旅客和汽车客运站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管理和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核准经营的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适用本规则。第三条客运站在向承运人和旅客提供有偿服务时,必须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交通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印制、发放的票据,向承运人和旅客计
    2023-06-08
    469人看过
  • 旅客索赔通知
    海商法第119条对索赔通知提交的时效进行了规定,依该条规定:1.行李发生明显损坏的,旅客应当依下列规定向承运人或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提交书面通知:(1)自带行李,应当在旅客离船前或离船时提交;(2)其他行李,应当在行李交还前或交还时提交;2.行李的损坏不明显的,旅客在离船时或行李交还时难以发现的,以及行李发生灭失的,旅客应当在离船或行李交还或应当交还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承运人或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提交书面通知。旅客未依上述规定提交上述索赔通知的,即为行李完好交付的初步证据,旅客日后再行索赔时需提出反证来证明。3.在进行联合检查的情况下,无需提交书面通知,有关的检验报告即可作为索赔的依据。
    2023-06-06
    114人看过
  • 《关于加强国际海上旅客运输市场准入管理的公告》发布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加强国际海上旅客运输市场准入管理的公告》(简称《公告》),就如何规范国际海上旅客运输活动,保障我国国际海上旅客运输安全,进一步加强国际海上旅客运输市场准入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公告》指出,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经营进出中国港口的国际海上旅客运输业务,应当依法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相应许可;开展国际旅客班轮运输经营的,应当依据《国际海运条例》规定,取得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以外国籍船舶在华开展多点挂靠业务的,应当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外国籍邮轮在华特许开展多点挂靠业务的公告》要求获得特别批准。《公告》明确,不予核准船龄超过30年及悬挂被列入港口国监管东京备忘录黑名单国家国旗的客船进出中国港口;注册在中国境内的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应当取得中国海事部门或其认可组织签发的、与经营船舶类型相适应的符合证明,其运营船舶应当取得中国海事部门或其认可组织签发的安全管理证书;船舶应当具备
    2023-06-06
    250人看过
  • 关于调整机场旅客服务费计收比例的通知
    [法规名称]:关于调整机场旅客服务费计收比例的通知[颁布机构]:民航总局[颁布文号]:[颁布时间]:2003-5-16[执行时间]:2003-5-16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航空公司,各大机场:鉴于"非典"疫情对航空运输造成很大影响,航班客座率下降,经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同意,决定自2003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对国内航空公司机场旅客服务费由按始发站机场出港飞机座位数的65%计收调整为按40%计收。收费标准及其他有关规定仍按现行规定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民航总局规划发展财务司反映。民航总局二00三年五月十六日
    2023-06-08
    61人看过
  • 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交通安全的通知
    各旅行社:10月24日,由北京环球世纪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26名游客前往昆明石林游览,当旅游车行至石林景区时发生交通意外事故,致使5名游客当场死亡,21名游客受伤。事故发生后,市旅游局于长江局长当即要求旅行社积极进行抢救工作,做好游客的善后事宜。北京环球世纪旅行社的领导当晚搭乘夜航班机,赶赴昆明处理此事。为了做好旅行社的交通安全工作,保证游客人身及财产安全,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市旅游局再次强调:一、各旅行社在京或外地租用旅游运营车辆时,要求旅游汽车公司必须出具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运营证,信誉良好,能提供技术性能合格的车辆,配备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司机。二、各旅行社要高度重视游客的交通安全,旅行社使用自备的有旅游运营证的车辆时,要选派有经验、技术过硬的司机,经常对司陪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不开斗气车,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禁止酒后驾驶,切实提高司陪人员的安全意识,保证游客的安全。三、为维
    2023-06-08
    475人看过
  • 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客滚码头安全生产的通知
    辽宁、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办),主要港口港务局:客滚运输是改革开放以来迅速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运输方式。近20年来,沿海客滚码头发展到50多处,形成了一定规模和能力。客滚码头的生产直接关系到旅客和车辆的安全,来不得半点松懈和麻痹。为吸取11.24“大舜”轮特大海难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做好客滚码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最近部水运司、海事局召集有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加强客滚码头安全生产管理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经营客滚运输的码头单位一定要严格执行我部《水路货物滚装运输规则》(交通部1997年第6号令)等有关客滚码头的规定,认真检查执行情况,务必做到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管理严密,清除死角,防止走过场。二、各客滚码头必须配备车辆衡重设备。凡沿海客滚码头目前尚没有车辆衡重设备的,应当在三个月内建立(或设置)起来;目前已经有衡重设
    2023-06-08
    448人看过
  • 交通部关于修改《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国内段费收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国际集装箱运输系统(多式联运)工业性试验正进入全面实施,鉴于全国汽车货运价格的整顿,国际集装箱汽车运价将作调整,为适应汽车运价整顿的需要和保证“工试”按预定的进度开展,现对(90)交运字181号文发布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国内段费收办法(试行)》部分条款作适当修改:一、国际集装箱汽车运输的基本运价,经上海、浙江、江苏三省市有关部门协商,暂统一按如下的标准计算,一般货物20英尺箱为5.40元/箱公里;40英尺箱为8.10元/箱公里;其他货类按我部规定的比例计算。原《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公路区段费率表》〔表二(1)、(2)、(3)〕修改后合并为一张,详见附表,该表费率自一九九0年七月十五日起实行。二、第十三条修改为“公路区段费用、指国际集装箱在公路运输区段中所发生的费用,按《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公路区段费率表》(表二)的规定计算”。三、第十四条修改为“公路运输区段,基本包干费包括重箱输,辅助装卸作
    2023-06-08
    185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相关国际运输旅客须知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31
      承运人的死亡时由于旅客自身疾病所致,承运人不存在过错,所以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 客运合同关于旅客的义务和权利的条款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6
      依据旅客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享有以下权利:一、依客票上载明的时间、班(车)次,座位号乘坐规定的交通运输工具到达客票上指定的目的地。二、享有按规定数量携带免费行李的权利。三、享有按规定携带一名规定高度以下的儿童。四、享有接受承运人提供的旅途必要的服务。五、旅途过程中,享有在规定期间内变更乘坐运输工具、座位号的权利。依据合同法和相关旅客运输管理的规定,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应履行下列
    • 旅游客运损害消费者怎么办?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2
      旅游消费者是指在旅游过程中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或单位。旅游消费者的产生首先要具有支付能力,旅游客运损害消费者,其次是具有闲暇时间,此外还受到科技发展水平、政府鼓励政策等社会因素,身体状况、家庭状况等个人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 旅行社没跟游客签旅游合同合法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20
      根据最新修正的《旅行社条例》规定,要是旅行社不跟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是不合法的。 《旅行社条例》第55条明确规定,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是违法行为,而且旅行社不跟旅客前旅游合同的,要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 旅游团没有给参团游客买旅游保险,游客旅游是意外受伤怎么办?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6
      一般正规的旅行社都会为游客办理意外险,通常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旅行社赠送的,一种是客人另外付费。如果客户付费了旅行社没有给客户购买意外险,那么可以追求旅行社的责任,由旅行社负责赔偿。另外因旅行社责任造成游客遭受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也要负责赔偿。如果以上原因和情况都不存在,那旅行社是没有责任的,意外受伤只能和旅行社或者景点(如果景点有责任的话)协商解决了。建议以后出去旅游还是买份人身意外险吧,毕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