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紧张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9:06:08 74 人看过

一、医患关系紧张吗

目前医患关系处于一个较紧张的状态,各地医患关系冲突层出不穷。

二、医患关系紧张的五大原因

(一)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障体系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及时跟上市场经济的步伐。政府对医院的投入严重不足,医院自负盈亏的体制,都促使患者承担了过多的诊疗费用。同时,社会贫富分化,矛盾加剧的问题在费用高昂的诊疗过程中被激化。

(二)医患沟通不够、医疗纠纷增加,是医患关系不和谐的重要因素。基层医疗资源不足,水平欠缺,经常发生误诊的现象,使得病人为寻求可靠的诊疗向大城市的三甲医院集中。医生超负荷的工作使其无力完善与患者的沟通。同时,医疗教育的制度并未在医患沟通技能中给予学生强化训练,使得医生缺乏良好的沟通技能。

(三)在医疗过程中缺少人文关怀,加剧了医患关系不和谐的情况。治病、救人原是一体的,但有些医生却只重视病不重视人,同样医生的权益也没有受到足够的保护,有时医生连休息的地方和时间都没有,两者间没有换位思考,患者常常不理解医生的诊治,甚至发生暴力伤医事件。

(四)患者申诉和维护权益渠道不畅通是影响医患关系的直接原因。我国虽已于几年前就施行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光是事故鉴定费用就高达几千元,患者维护权益成本太高。

(五)医患之间缺乏信任,是造成医患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新闻媒体不够详实的报道,促使医患之间缺乏信任、理解,不能换位思考。部分医务人员没有设身处地替患者着想,而是较多地考虑医疗机构和自身的利益。而有些患者对医务人员也缺乏理解,不了解医学的复杂性。

三、如何改善医患关系

(一)增加透明度

所谓增加透明度是指对于药品价格的公开性,多开展一些基本医药常识的宣传。对于医院的收费情况多公开化和透明化。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地完善和提高医患之间的信任度。只有让两者之间有了共鸣才能互相体谅。对于医生要更加的注重自己的个人形象,患者也要理性消费。

(二)完善社保

其实,只有在解决了患者的后顾之忧,对于很多患者而言就解决办法的根本所在。所以,加快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就是解决医患关系的而重要方法。只有当人们不再面临看病贵看病难的处境时,医患之间的信任度才会不断增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2: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纠纷相关文章
  • 家庭关系紧张:如何处理与孩子的关系?
    目前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可以断绝。换句话说,就是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不可以人为的解除的。只有在拟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也就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父母子女关系通常情况下可以人为解除。解除收养关系的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怀孕五个月离婚孩子该怎么办怀孕期间若女方同意离婚,父母双方对孩子的关系不受影响,双方对孩子仍具有扶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并需要对孩子的扶养权协商一致,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扶养。两岁以后双方仍可就孩子的抚养权再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法院按照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做出相应判决。若孩子已满八岁,应当遵循孩子的意见来决定扶养权。无论孩子的扶养权属于哪一方所有,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扶部分或者全部的扶养费。扶养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再由法院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和父母的负担能力与当地的生
    2023-07-06
    140人看过
  • 医患关系中患者的权利
    一、医患关系中患者的权利医患关系中患者的权利如下:1.获得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获得治疗权不是无限的,要求不分种族、肤色、阶级、男女、老幼、政治与经济地位如何,智力状况如何,平等地获得治疗权)。2.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不得歧视、遗弃、侮辱等。尤其是对严重缺陷、残疾者以及性病、艾滋病患者,更应当注意其人格权的保护。3.知情同意权。4.隐私权。即私生活秘密权,如公民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生理缺陷、恋爱婚姻家庭状况、个人日记、生理缺陷、传染病、性病、家族性遗传病。因为医生有权接触患者身体和健康方面的任何秘密,所以才有一个需保护患者隐私权的问题,所以不等于只要接触到患者的隐私就是侵犯隐私权。5.自主权。完全行为能力人应以本人意愿为准,当父母、配偶同患者意见不一致时,应尊重患者本人意愿。但是患者的自主权不得干预医生的独立处置权。6.拒绝治疗权。7.有获社会支助的权利。8.有对医疗机构的批评建议权(无监
    2023-06-05
    186人看过
  • 经济纠纷会让父子关系变得紧张吗?
    按照现代的法学理论,父与子(女)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与其子(女)无关。按照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继承遗产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说,“父债子(女)还”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父亲把儿子车砸了犯法吗一、父亲把儿子车砸了犯法吗1、父亲把儿子车砸了是否犯法,视情况而定:(1)如果是父亲出资给儿子买的车,则砸了车是不犯法的,损坏自己的财物并没有法律规定是违法行为;(2)但是如果是儿子自己买的车被父亲砸了则是违法的,涉嫌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是需要负刑事法律责任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023-07-04
    381人看过
  • 能否终止父子之间的紧张关系?
    不可以解除父子关系。虽然法律没有规定不得断绝父子关系,但在法律上并不承认这种断绝关系的行为,这种行为没有法律效力。虽然血缘关系没有解除,但在孩子年满18岁后,父亲对子女的监护义务将自动解除。18岁以上的成年人在法律上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任何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是完全自由的,不会受到公婆的干涉。怎么样才能解除父子关系法律不允许断绝父子关系,除非是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2023-07-10
    263人看过
  • 夫妻关系紧张离婚后如何解决?
    夫妻感情不和,一方不离婚的,双方无法登记结婚,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夫妻感情不和怎么办啊夫妻感情不和可以通过双方加强沟通处理,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离婚处理。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协议离婚。一种方式是通过诉讼途径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对离婚与否,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达成一意见,否则就无法协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诉讼离婚去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2023-07-08
    272人看过
  • 从“医闹”入刑看医患关系
    作为这种呼吁的先声,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计委已联合发布意见,要求对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医务人员以及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悬挂横幅、堵塞大门、扰乱医疗秩序等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惩。严惩的措施,既包括治安管理处罚,也包括刑事处分。把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逐步固定为法律条文,这是法律的生成机制之一。从实践的层面来看,相较于五部门意见,医闹入刑显然更有助于增加维护医疗机构秩序、保护医务人员权益等行动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刑法之所以不断修改完善,就是因为现实社会生活一直在发生各种各样的变化,法律条文必须适应现实需求。在医闹问题长期成为社会关注焦点之际,立法机关借修法契机予以因应,这符合立法的真意。一个时期以来,医闹已经成为一种日益高发的现象,甚至有着职业化、帮派化、产业化的危险。一些人利用患者家属失去亲人的痛苦,打着维权的旗号,攻击医护人员,扰乱医疗机构秩序,以
    2023-06-08
    434人看过
  • 夫妻关系紧张,考虑离婚,该怎么办?
    夫妻不和想离婚了的方式如下:1、协议离婚,也叫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其主要特征是,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问题上意愿一致,达成协议;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2、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夫妻不和如何尽快离婚夫妻不和,协议离婚能尽快离婚。夫妻不和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双方能够就离婚、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孩子抚养权能够协商一致,可携带身份证、户籍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到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只能诉讼离婚,需要携带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到对方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
    2023-07-17
    196人看过
  • 医患关系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一、什么是医患关系?(一)医患关系的概念。一般说来,医患关系就是在医疗过程中形成的患者与医护人员以及医疗单位之间的社会关系。在法学领域,医患关系有狭义与广义两种含义,狭义的医患关系是特指医生与患者之间关系的一个专门术语,广义的医患关系是指以医生为主的群体即医疗者一方,与以患者为中心的群体即就医者一方,在诊疗疾病和预防保健康复中所建立的一种相互关系。本文所指的医患关系是广义的医患关系。(二)界定医患关系的法律性质的意义。近年来,医疗纠纷数量不断增加,医患双方的矛盾有激化的趋势,这和医患关系法律性质界定不清,缺乏法律确认和规范有必然的联系。二、如何应对医患纠纷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医患纠纷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一)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都是最优选择,不仅利于改善医患
    2023-05-06
    92人看过
  • 因婆媳关系紧张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一、因婆媳关系紧张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因婆媳关系紧张起诉离婚法院不一定会判离,起诉离婚法院是否会判离的确认方式:若经法院调解无效,且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若经法院调解成功,或认定双方感情未破裂的,不得判决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二、收到离婚起诉状之后是否必须要交答辩状收到离婚起诉状之后不是必须要交答辩状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
    2023-05-06
    461人看过
  • 《医疗保险法》缓解医患关系
    近年来医患纠纷显著增加,医师执业风险越来越高,应该出台《医疗保险法》,改善医患关系!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两个来自医学界的代表,沈阳二○四医院院长董令贻和福建省立医院副院长施作霖呼吁。从某种角度上说,医患双方都是医疗过失行为的受害者。如何能使医患双方的权利得到切实保护,同时又使医院及医务人员的执业风险得到合理的转移和化解,建立医院责任保险就是一个很好的办法。董令贻说。她解释,医院责任保险的具体做法是,医师在取得执业证书的同时,必须购买医师责任保险,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医生个人不再承担经济赔付责任,患者可直接向保险公司经济索赔。医师责任保险的主体应当是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经注册取得执业医师证书的医师。她强调。至于推行医院责任保险的途径,董令贻代表说可以参照沈阳市医师协会与PICC沈阳分公司合作推出的我国第一个医师责任保险方案,既考虑保险公司的利益与风险,又建立保费低赔偿率高的模式。
    2023-06-07
    437人看过
  • 医患关系的性质分析
    医疗法律关系
    医患关系的性质关于医患关系的性质,法学界一直争议较大,主要有两种观点:(1)医患之间不是双方的买卖关系,而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医患双方的关系不是也不可能平等。患者有权选择医院,但基本不能自愿选择治疗疾病的手段、方案;就医院而言,没有拒绝为患者治疗的权力。医疗法律关系中不遵循完全自愿原则,双方参加人也不是完全平等,也不能遵循等价有偿原则、因此患者不是消费者,而是健康权益的得益者。(2)医患关系是一种非典型的契约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关系,其性质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在一般情况下,医患关系是合同关系,表现为技术服务类合同,包含了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科学技术服务。存在很大的技术风险性,应当预见和不可抗力的差别很小。而在特殊情况下,诊疗护理行为的产生不是以合同为依据,而是基于紧急避险和无因管理,其性质与合同关系有明显的区别。目前大多数学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医患关系的性
    2023-06-09
    134人看过
  • 拿什么“诊治”医患关系
    据统计,2013年医疗纠纷发生率不到十万分之一,但伤医事件却不时见诸媒体。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济南军区第150中心医院院长高春芳的看法是,这是由医疗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所引发。他说,我国优质医疗资源80%都在大城市,基层服务比较薄弱,虽然近年来初步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医疗体系,但是解决重大疑难病症,还得要到大城市才行。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肿瘤医院副院长花亚伟来北京开会的前一天,做手术从早上直到晚上7点。他由衷感慨:患者多数来自基层,有的等手术一等就是半个月。其实,70%的病症在一般医院都能解决,不需要什么病都扎到大医院,都要看专家门诊。医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再好的医生也不能包治百病,治不好患者就去闹,就要暴力伤医,医务人员生命都受到了威胁,他还怎么安心看病?高春芳说,在这种环境下,医疗行业就会变成一个高风险行业,最终受害的还是患者。如何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呢?要从法制层面严惩暴力伤医。全国政协委
    2023-06-08
    263人看过
  • 改善医患关系的原则
    1、相信医患之间可以建立彼此信任的关系,患者是可以交流、沟通的;2、不以医生本人的价值取向评判患者的价值观和生活态度,尊重患者的人格、信仰和文化;3、从生物-心理-社会的医学模式出发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充分理解患者的疾病行为和情绪反应;4、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以人文关怀的态度给患者切实的医疗帮助;5、理解医患关系是一个动态的关系,医生应根据情况适时做出调整;6、医患关系是围绕着疾病的诊疗而形成的,也只应局限于求医和提供医疗帮助的过程,不能发展任何超出此范围的人际关系。一、如何处理医患关系1、提高医德修养。对于医务人员来说,良好的医德修养是前提。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医学模式朝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医德的内涵也发生变化,以患者为中心、为患者服务、为患者身心健康服务,逐渐成为医德的新内涵。2、提高人文素养。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的言谈举止会给患者留下深刻的感受,所以,医务人
    2023-04-02
    325人看过
  • 医患关系是哪些意思
    一、医患关系就是在医学实践活动中产生的人际关系。这种关系分为狭义的和广义的。狭义的医患关系是指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关系。广义的医患关系是指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医疗行政和后勤人员等)与患者一方(包括患者本人、患者的亲属、监护人、单位组织等)之间的关系。从改善全面医患关系的角度,我们应更重视广义的医患关系。二、医患关系存在着三类模式:1.主动一被动模式也可称为支配一服从模式。在这类模式中,医师处于主动或支配地位,病人完全是被动的。2.指导一合作模式该模式中的病人有一定意志要求,需要医师帮助,并愿意合作。3.共同参与模式这类模式以平等关系为基础,医师和病人都有治好疾病的共同愿望。双方各自发挥自己的积极性,相互支持,相互协同配合,共同和疾病作斗争。现代医学正处在一个由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的时期。由于这种转变,医患关系也逐步从传统的医方主导、病人盲从的模式向医患平等
    2023-05-12
    353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服务、医疗诊断、医疗保健、医疗美容、病历书写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纠纷。 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可由医患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可以申请行政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还可... 更多>

    #医疗纠纷
    相关咨询
    • 咨询如何避免出现医患关系紧张的现象发生?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0
      我们公司作为一家咨询公司,我们公司和客户之间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医患关系。我们应该如何去避免出现“医患关系紧张”的现象发生呢我认为我们公司应该做到如下几点: 1、通过培训教育,使公司所有人员拥有一流的职业素养和职业精神。做到敬业,专业,职业。 2、有一流的服务态度和一流的表情。要学会微笑,要学会用肢体语言表达自己的善意和诚信。、减少公司的咨询流程和不必要的分析过程,以提高工作效率。 4、要“对症
    • 医患关系与和谐医患关系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2
      医患关系是人际关系的一种,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是以疾病和医学技术为基础,以医学道德权利与义务对立为特征的一种特殊的双向人际关系。和谐医患关系是指在医学活动的过程中,医生与病人之间接成的和睦、融洽、相互理解信任的一种人际关系。良好的医患关系是医疗活动顺利开展的必要基础,而融洽的医患关系也能造就良好的心理气氛和情绪反应。从诊断、治疗到预防措施的实现,没有病人的合作是绝对难以
    • 医患关系可以适用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目前我国医患关系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的适用范围,即具有商业性质的等价交易活动。
    • 什么是医患关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12
      一、医患关系 就是在医学实践活动中产生的人际关系。这种关系分为狭义的和广义的。狭义的医患关系是指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关系。广义的医患关系是指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医疗行政和后勤人员等)与患者一方(包括患者本人、患者的亲属、监护人、单位组织等)之间的关系。从改善全面医患关系的角度,我们应更重视广义的医患关系。 二、医患关系存在着三类模式: 1.主动一被动模式也可称为支配一服从模式。在这类模
    • 医患关系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3
      医患关系 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关键。著名医史学家西格里斯曾经说过:“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当事人:医师和病员,或者更广泛地说,医学团体和社会,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多方面的关系”。